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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馨予"被坐台"起訴索賠50萬 出席庭審當場落淚

2013年02月26日07:27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張馨予出庭為“被坐台”索賠50萬被告未出庭

  原告張馨予在庭審時落淚。昨日,張馨予起訴名譽侵權案開庭。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攝

  昨天,被爆曾是坐台小姐的演員張馨予,狀告爆料者夏薩沙名譽侵權案,在朝陽法院開庭,被告方未出庭。

  庭審時,張馨予要求被告賠償經濟及精神損失共計50萬余元。

  被告“失去聯系”開庭延時

  與很多演員打名譽權官司不同,張馨予選擇出席庭審現場。

  “這事對我很重要,所以我放棄和家人在國外度假,決定親自到庭。”庭前,張馨予表示,不接受媒體任何關於案情及私生活的採訪,“我所要說的庭上都會說”。

  據了解,該案立案后,法官選擇電話、郵寄送達,甚至親自到被告夏薩沙的公司送達傳票,通知被告夏薩沙上庭。但因始終未與被告取得聯系,於是通過公告送達。

  昨天,該案原定於9時開庭,法官多次撥打被告夏薩沙電話,仍未聯系上被告。

  半個小時后,法庭以被告缺席,審理此案。

  原告聞“坐台”當庭抹淚

  庭上,張馨予訴稱,2012年9月2日,被告在其微博上透露,原告原名張燕,曾在杭州一家夜總會坐台,“出台起碼三千元”。該微博被大量轉載評論,對原告的名譽造成嚴重傷害。訴求法院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精神損失等金額50.5萬元及全國公開發行報紙連續刊登三次及微博公開道歉。

  張馨予的代理人表示,被告微博出現后,原告召開發布會澄清傳聞,並花了大量經費尋找朋友來京証明“網上流傳照片不是在坐台”,損失很大。現在網上搜索“坐台”二字即是張馨予,“對女藝人傷害很大”。被告的行為是誹謗、無中生有、捏造事實,而不是“爆隱私”。

  原告方出示了涉案微博、相關微博截圖,証明被告的行為對張馨予的傷害。

  在提到微博中“坐台”細節時,坐在一旁的張馨予一直在抹眼淚。

  由於被告未到庭,辯論環節僅由原告發布辯論意見。

  該案未當庭宣判。

  現場

  張馨予方:被告涉嫌雙重戶籍

  稱被告戶籍所在地為吉林,但自爆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証﹔法官表示將調查

  昨天開庭現場,原告張馨予一方,舉報被告夏薩沙涉嫌“雙重戶籍”。

  原告稱,被告夏薩沙戶籍所在地在吉林,根據網絡搜索,夏薩沙還是吉林省政協委員。而原告獲取的網絡截圖顯示,夏薩沙曾在微博中晒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証”,簽發日期顯示“04-93”,該証件上還有芯片。

  原告請求法院,對被告身份進一步調查。

  據了解,法院調取的相關材料顯示,被告戶籍地在吉林省長春市。

  主審法官表示,庭上知情后,將會聯系出入境管理部門,確認被告是否有香港永久居民的身份。如果被告存在雙重戶籍,法院會給公安部門發送司法建議。

  北京市戶籍管理部門相關人員介紹,原則上,內地公民不可以同時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內地居民獲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時,原戶籍地公安機關將注銷其原籍戶籍。如果內地居民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卻未及時注銷內地戶籍,其出入境時會被系統發現並報警。

  記者通過網絡搜索發現,涉案微博中的夏薩沙,在百度百科裡被描述為:“北京出生澳洲長大的香港人,著名投資人、基金管理人,中國金融衍生品研究院創始人”。

  吉林省政協委員工作處的一女性工作人員稱,通過查詢,夏薩沙委員的職務是“中國金融衍生品研究院院長”,界別為“特邀”,但無法查詢到其戶籍信息。

  簡介

  張馨予,影視演員。在2010年馮小剛賀歲電影《非誠勿擾2》中憑借環保大明星角色令她嶄露頭角,之后參演了電影《宅男總動員》、《龍門飛甲》、《夏日戀神馬》、《車在囧途》、《家辦喜事》等。

  事件回放

  2012年9月2日

  夏薩沙在其微博上稱:張馨予原名張燕,當初在無錫、杭州夜總會坐台,出台很貴,起碼三千元。

  9月7日

  張馨予召開記者會,邀請被傳“坐台照”中的三位好友說明緣起和細節,並現場簽署起訴狀,起訴夏薩沙。

  9月21日

  夏薩沙微博稱:本慫大名夏薩沙,香港永久性居民,持特別行政區護照,曾在澳洲大學主修刑法。

  11月24日

  因通過電話、郵寄方式無法送達傳票及起訴書副本,朝陽法院在《人民法院報》刊發送達公告。

  12月12日

  夏薩沙微博稱,曾遣人去朝陽主動找官司……各種記錄查一底掉都沒有,請問案子在哪?寄香港去啦?!

  2013年1月25日

  朝陽法院的法官親自到夏薩沙在京的公司送達傳票。(記者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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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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