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微博網友爆料李雙江之子涉嫌輪奸案女主角撤銷控訴,雙方已達成和解意向,受害人得到極大物質補償,包括工作、房產及北京戶口。記者就撤訴的可能性採訪了資深刑事辯護律師,律師分析說,刑事案件不會因被害人要求就撤銷,但女方証詞對強奸案定性至關重要。
微博爆料李案和解
昨天,“杜歌微博”用“內部透露”的口吻爆料:“李案女主角撤銷控訴,已達成和解意向。因李天一未滿18歲,且當時已經醉酒,即便訴訟被重判的可能性極低,李天一及其他四名嫌疑人家長的奔走,最終聯系上女孩父母並進行了長談,受害人最終得到極大的物質補償,包括落實北京戶口、工作及一套房產。”
此微博消息迅速被網友轉發。很多網友不解:“刑事案件怎會和解撤訴了事?”
刑事案件不能隨意撤銷
記者就此消息的可能性採訪了著名刑事辯護律師劉衛東。劉律師說,刑事案件是由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國家公權力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的職責和職權,不是受害人能夠隨意撤銷的。
“如果經過公安機關的調查,証據存疑或無法認定,才可能撤銷案件。”劉衛東律師表示,即便是受害人得到了物質上的補償,並諒解了李某,也隻可能在法院訴訟階段,在量刑時作為從輕處罰的考慮因素,而不能因此撤銷刑事案件。
女方改口或影響案件
但是,劉律師也表示,被害人的証詞在強奸案件中的作用至關重要。如果網友爆料屬實,女方改變証言,否認違背其意志,那麼在相當程度上會影響案件。
劉律師介紹,在強奸案件中,除了被害人的証詞之外,警方還要調查事發時的其他情況,比如是否具備反抗條件而沒有反抗、是否存在半推半就的情況、是否因為事后有些條件沒有得到滿足才報案等。
不過,劉律師也認為,如果女方推翻証詞,雖不能僅憑此就徹底翻案,但如果警方的調查與其目前的說法相吻合,或者是因被害人証言出現証據存疑或証據不足,那麼按照疑罪從無的原則,還是有撤銷案件的可能性的。
有網友質疑,在此案中,女方先報案稱被輪奸,后又推翻証詞,那麼無疑又一次是說假話,該不該為此承擔責任呢?
劉衛東律師表示,如果說女方之前的陳述是事實,而現在改變的証詞不是事實,那麼作証一方從法律上會面臨被追究責任的風險。如果被查証有人買通被害人更改証詞,妨害司法公正,那麼無疑也是要承擔責任。
劉衛東律師強調說,關鍵是目前披露的信息還不全面,比如在酒吧發生了什麼,事發后到報案的一段時間又發生了什麼?女方向警方報案的說法都不得而知,因此案件的事實隻能等待公安機關更加深入的調查認定。
警方回應:
這是公訴不是說撤就撤的
本報記者就網傳的“撤訴一說”向海澱警方求証。“怎麼可能?”剛一聽到“撤訴”二字,警方人員立刻反駁,“這是公訴,不是說撤訴就撤訴的。”警方人員反復說明后表示,目前此案還在偵查之中。
據警方知情人確認,受害女子已經成年,並非此前傳言的未成年人。五名嫌疑人中,四名為未成年人。 (《北京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