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8年汶川地震報道與2013年蘆山地震報道相隔5年,同樣的報道題材,同樣的情形,后者在遵循新聞職業道德和規范方面有了顯著的進步。本文從這個角度,對兩次地震報道進行了比較與分析。文章認為,蘆山地震的報道時效空前提升,以人為本的報道理念基本得到落實。但通過蘆山地震報道,也反映出一些問題,諸如較大的報道規模與實際損失情形有些不對稱、報道尚存在官本位現象、報道中媒體作秀等。
【關鍵詞】地震報道﹔新聞時效﹔尊重生命﹔監測環境﹔新聞職業道德
2013年4月20日8時02分,四川省雅安市蘆山縣發生7.0級地震。我國媒體迅速跟進開展報道,及時發布傷亡和救援信息。而5年前的汶川地震,媒體對遵循職業道德和職業規范還比較陌生,呈現的問題較多。與汶川地震的報道相比,這次媒體對蘆山地震的報道,進步與問題並存。接下來本文從報道的時效、倫理、規模、議題、專業程度這五個方面進行對比和分析。
一、報道時效:及時迅速的反應贏得社會認可
蘆山地震報道中,我國媒體繼承了汶川地震報道中快速反應的傳統,做到了第一時間的報道。2008年,在汶川地震后32分鐘,新華網發布快訊,成為最早報道地震的網絡媒體。此次蘆山地震,媒體的反應速度也很及時,尤其是電視媒體,通過與民間地震預測網相聯,比官方提早報道了地震波的到來。
20日8時02分,四川汶川電視台就突然中斷節目,插播防震減災局和成都高新減災研究所的緊急公告:“四川蘆山正發生有感地震,汶川將震感輕微,請做好避險准備。地震橫波還有42秒到達。”隨后開始倒計時。[1]這一緊急公告的播出,比官方中國地震台網發布地震公告的時間(8時16分)早了14分鐘。電視台工作人員利用電腦或手機上已安裝的預警軟件,在獲知地震信息后,即刻通過電視這一公共平台向全社會告知,說明其反應之迅速。
在電視直播方面,兩次地震中反應最快的媒體有所不同。汶川地震后的下午3時,率先進行直播的是中央電視台,推出了24小時的“抗震救災、眾志成城”特別節目。在蘆山地震后,地方衛視啟動直播的時間則走在了央視前面。8時20分,上海東方衛視最先開始直播報道震區消息,這距離地震發生剛過去18分鐘。但東方衛視在18分鐘內做了幾件事:信息核實、初步判斷破壞程度、決定報道的規模及需投入的力量,並整合可調動的資源。在如此短的時間內就啟動直播報道,體現出該台應對突發事件的組織能力。
東方衛視的直播比央視提早了1個半小時,成為公眾在震后初期獲得有關震區消息的主要來源。它一方面播發來自新華社、國家地震局等權威信源的消息,另一方面聯系該台駐四川記者和四川當地媒體的記者,播發震感范圍、破壞情況、救援組織情況,以及震區的山川地理背景和天氣信息。
廣播媒體的反應是第一時間啟動了應急廣播報道程序。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國之聲從4月22日起,以“國家應急廣播”為呼號,向蘆山縣開播定向的應急頻率。這是我國首次在重大災難事故中使用應急廣播。
二、報道倫理:以人為本的報道理念基本得到落實
與汶川地震相比,蘆山地震中的媒體強化了尊重生命的意識,以人為本的理念基本得到落實。地震災害中值得報道的事實有很多,但用悲慘和死亡來吸引社會目光,在道德上有違人性。2008年汶川地震后,有不少電視媒體直接展示遇難者的遺體畫面,未經任何處理﹔許多報紙將廢墟中慘不忍睹的尸骸照片刊登在顯著位置,文字報道中還有對悲慘細節的描寫。當年記者提問中的“二次傷害”也屢見不鮮,某電視台記者曾攔下剛從廢墟中抬出的極度虛弱傷員,不顧採訪對象生命垂危,不斷進行提問,甚至還出現了隔著廢墟採訪壓在下面的人的情況。當遇難者家屬泣不成聲時,記者仍舉著話筒,提出“那是不是很絕望”之類的問題。這些缺少人性的做法成為后來傳媒界集體反思的重要方面,“災難報道要以尊重人的生命和尊嚴為前提”的理念成為行業共識。
這次蘆山地震報道,媒體整體上就比較克制了,至少沒有出現聚焦死者的鏡頭,也減少了對遇難者慘烈狀況的呈現。對地震中失去親人的幸存者的採訪,注重情緒的撫慰,為抓拍痛苦的鏡頭而誘導提問的情形較少。另外,地震發生后,浙江、湖南、江蘇等9個地方衛視停播娛樂節目和電視劇的做法得到社會認可,這一舉措雖然會影響廣告收入,但從尊重人性和公眾感受的角度看,無疑堅守了社會責任。
但仍有一些記者在報道中忽視了人文關懷。例如,某年輕女記者不斷追問一個失去女兒的母親,在其泣不成聲下仍在追問,並出手推搡旁邊的人不要擋住鏡頭。某地方衛視一位戴眼鏡的女記者,採訪中多次打斷醫生搶救病人的過程,採訪災民時總問他們今天喝到粥開不開心,3分鐘的報道問了好幾次“開不開心啊”。這種帶有強迫性質和俯視姿態的採訪,缺少對採訪對象的尊重和同情。與之形成對比的例子是,上海電視台《新聞夜線》在和震區記者連線時,中間突然闖入一群村民向記者抱怨“已經3天沒水喝了”,這時記者並未因他們打擾直播而不滿,而是轉向撫慰災民,解釋情況,告知他們正在通過電視反映這裡的困境,希望不要情緒激動,隨后再完成連線直播。這位記者尊重災民的態度,才是符合以人為本理念的做法。
三、報道規模:過度反應造成盲目報道和信息不對稱
中國媒體在汶川地震中積累了災難報道的經驗,這次蘆山地震發生時,媒體應對突發災難的實力比汶川地震時提高許多,對地震的重視程度也大大提高。為了挖掘到更多的新聞資源,不輸給同行,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媒體都紛紛派出記者到震區採訪,展開新聞競爭,但龐大的採訪隊伍卻造成了採訪扎堆,甚至干擾到了救援。為了顯示對蘆山地震的重視,不少媒體派往一線的記者人數大大超出了實際報道需要,出現過度反應、盲目報道、供過於求的情況。
例如,某通訊社派出了包括文字記者、攝影記者、音視頻記者、司機、技術人員在內的121人的採編團隊,並發布在官網上,使不少網民質疑這會為災區“添堵”,增加災區負擔。災難報道不是湊熱鬧,前往災區的記者也並非越多越好。記者即使為了搶新聞,也必須從災區的現實出發做出決定,更理智的選擇是先派出一部分記者了解情況,之后再根據需要分批次補充力量。
媒體為什麼會出現過度反應?從社會心理的角度看,兩次地震都發生在四川,蘆山地震的發生喚起了人們對汶川地震的社會記憶,媒體不自覺地就以應對汶川地震的報道規模,來應對雅安地震。但實際上兩次地震的情況是有差別的。不少媒體缺少地震方面的專業知識,一聽到蘆山地震的震級有7.0級,就以為非常嚴重。但衡量地震破壞力的不是震級,而是烈度。來自地震專家的判斷是:“蘆山地震震中烈度大約為Ⅸ(9)度,而汶川地震震中烈度為XI(11)度……整體而言,蘆山地震的災情應小於5年前的汶川地震。”[2]搜狐微博的總監程剛也發現:“前方記者回來的判斷告訴我們,災難量級和受災范圍沒那麼大,至少和救災響應速度和規模完全不匹配。”[3]
結果,與災難量級不相匹配的報道規模,帶來了新的問題。根據李普曼的“擬態環境”理論,[4]媒體通過向公眾提示的信息環境,也會對現實環境產生影響。各類傳媒是遠離震區的人們了解震區情況的主要渠道。因而,當媒體連篇累牘進行轟炸式報道、反復強調嚴重傷亡、不斷進行愛心動員時,人們就會根據媒體提供的信息,在無形中得出認識:震區情況危急,需要更多的人去救援。這種判斷,反過來會影響人們的現實行為,結果激發更多的人擁向震區,熱情地提供救援,卻造成道路的擁堵,甚至連專業救援隊伍也進不去。這樣的結果恐怕是“好心辦壞事”了。面對災情,媒體應當首先作出科學理性的判斷,“國力投入、媒體動員、民間參與,要與災難損害符合比例原則,太超過即不成熟”[5]。如果一直傳遞與實際情況存在較大差距的信息,隻會加劇公眾與災區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最終帶來的隻有盲目救援的負擔和愛心過剩的尷尬。
四、報道的議題:其他無關議題沖淡了跟災情直接相關的議題
媒體在地震報道中首先應當成為信息的傳遞者和告知者,報道最核心的議題應該是災情,比如及時告知公眾災區還缺哪些物資、救援還有哪些困難等實用的信息。但在蘆山地震中,其他議題卻沖淡了媒體對災情的關注,跑題的現象時有發生。
比如,許多媒體著力於報道著名企業或明星對震區的捐款行為,“××機構向蘆山震區捐款多少萬元”的標題屢屢見諸報端、電視新聞和網頁中。結果激發的是網民對捐款金額數排名的熱情,並陷入對捐款者善心大小的無謂討論中,沖淡的卻是真正重要的救災信息。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汶川地震中,當時許多大型賑災晚會通過電視直播出去,各類媒體上都聲勢浩大地展現企業和個人的慷慨,賑災話題的報道勢頭蓋過了救災話題。
反觀日本媒體,在2011年“3·11”地震后,很少能夠在傳媒上見到社會捐款的新聞。原則上不對社會賑災進行報道,是日本災難報道不成文的規定。因為在巨大的災難面前,對各類企業、明星賑災行為的報道,都是與救災基調不符的。帶有商業廣告或宣傳意味的報道,或是借災難展示慈善形象,不應當是一個發自真心行善的企業或個人應有的選擇。所以,理智的媒體都不會將賑災行為當作新聞來報道。我國傳媒在兩次地震中,將賑災捐款作為一項重要的議題大加報道,是不應該的。就像有評論說的那樣:“災難現場畢竟不是曼哈頓夜色下觥籌交錯的‘慈善晚宴’,所有人的一切行為必須克制、低調、淡化自我,時刻以災民和救災為中心。”[6]
要做到以災民和救災為中心,在實際中並不容易,因為總會受到其他因素的影響。比如,在長期的官本位思想影響下,不少媒體慣性地、不約而同地將領導人如何部署救災放在第一位,努力宣傳領導人如何重視等等,卻忽視了那些在災難中失去的生命。某電視台女主播在地震發生后,一天內不間斷多次聲情並茂地念讀一連串的領導“高度重視”“措施得力”“作出批示”“立即部署”,引發了網民的指責。《新聞聯播》有時也免不了這樣的模式,在災難面前,仍然嚴格按照領導人的職位高低編排新聞。4月21日,即蘆山地震發生的第二天,正值救援的黃金時間,《新聞聯播》的頭條是“清華大學蘇世民學者項目啟動儀式在京舉行”,以及兩國領導人互致賀信,然后才是抗震一線的報道和地震消息。一個儀式無論如何都不及抗震救災具有緊迫性,這種做法顯然不符合去年12月4日中共中央通過的《關於改進工作作風 密切聯系群眾的八條規定》,其中提出“要改進新聞報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會議和活動應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決定是否報道”。早在2003年,中央就發布過《關於進一步改進會議和領導同志活動新聞報道的意見》,文件指出:“除黨和國家舉行的或經中央批准召開的具有全局性重大意義的會議外,會議報道不應把中央領導同志是否出席作為報道與否和報道規格的唯一標准,不應完全依照職務排序安排報紙版面和電視時段。”從新聞價值的角度判斷,關於蘆山地震傷亡與救援的消息才是當天最有價值的新聞。這樣的編排不符合中央的八條規定和10年前《關於進一步改進會議和領導同志活動新聞報道的意見》。
五、報道的專業程度:避免失實、煽情、作秀等違背專業主義的行為
兩次地震報道中的專業化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新聞失實。2008年的汶川報道中就有這樣一則廣泛傳播的假新聞:廢墟下的逝去母親懷抱著三個月大的幸存孩童,手裡還握著手機,上面有編寫好的短信——“親愛的寶貝,如果你能活著,一定要記住媽媽愛你”。但這不過是根據網上的信息一傳再傳的虛構故事,5W要素尚不齊全,卻被媒體當作了真事報道。
蘆山地震中也出現了一些失實報道,但傳播情況尚不是很糟,這得益於網絡時代民眾媒介素養的提升,不實消息一旦發布到具有自淨化功能的社交媒體上,短時間內就會被証偽或澄清。例如,一交通台女記者前往雅安市天全縣,看到有人在辦喜宴,遠遠看到放煙花爆竹,水電沒問題,只是通信信號時斷時續,於是就下結論告訴北京連線的主播說,天全縣老百姓受地震影響不太大。但實際上,這個記者根本沒有深入到天全縣城中,去看看簡陋的帳篷,也沒有前往那些因受災停電的地方,淺嘗輒止的採訪直接出爐了一條不實報道。結果當地民眾和志願者在看到這條新聞后,很快在網上發帖糾正了女記者的說法。
煽情也是媒體不專業的表現之一。蘆山地震發生后,有網民觀察了60多家紙媒的頭版發現:“標題文本仍然與5年前汶川大地震、3年前玉樹大地震如出一轍,隻不過汶川玉樹改成了雅安:雅安不哭,雅安挺住﹔蘆山不怕,堅強雅安﹔蘆山不哭,中國堅強﹔雅安雄起,蘆山不倒﹔雅安不要怕,有我們與你同在……”這種空洞的標題抒情,於救災本身並無實際幫助。
此外,媒體帶有自我營銷或公關傾向的行為,也是違背專業主義的。這次蘆山地震中就出現了含有“作秀”嫌疑的媒介表現。例如,某電視台主播用沙啞得近乎說不出話的嗓音進行直播報道,這樣的行為也許會顯得很感人,但對於電視機前的公眾而言,卻是不負責任的表現。在突發災害的直播中,電視台又並非這一名主播,何苦讓一個人聲嘶力竭地說話,強迫觀眾稱贊和感動呢?該電視台完全可以換一名主播完成報道,而讓這名主播休息和治療。在網絡上,關於“沙啞主播”的關注遠遠超過了對於救援信息的報道採訪。從抗震報道的專業化水平上看,該電視台並不是最出色的,但卻在地震報道中因此最受關注,這是不正常的。
再如某電視台讓剛舉行婚禮的女記者,穿著婚紗與攝像同事進行現場報道。從“最美新娘”的贊譽再到“借機作秀”的質疑中,這位女記者的行為被知情人曝光為“刻意為之”[7]。難道女記者真的沒有幾分鐘的時間換下婚紗?何況在報道中,她僅是詢問了路人地震后的感受,是一次震后“報平安”的報道。女記者的白色婚紗已經把觀眾對新聞本身的注意力都轉移走了,甚至是對新聞報道的一種噪音干擾。從新聞專業主義的角度看,這是一種背離專業的做法。媒體人要想避免遭到“作秀”的質疑,就必須放棄有可能被公眾視為“作秀”的行為設計。隻有符合記者本來角色定位的行為,才能贏得社會的尊重和信賴。地震不能作為傳媒借用的公關資源,那些失去家園、失去親人的父老鄉親不需要這樣的“最美”。
六、重新明確災難報道中的傳媒角色和責任
災難中的媒體應當將鏡頭對准誰?這是一個拷問媒體專業選擇的問題。答案顯然不是借慈善做廣告的企業,不是用套話部署指揮的官員,也不是沉浸在失去親人悲痛當中的人們,更不是標榜敬業自我推銷的媒體人,媒體的鏡頭應該也隻能對准災區、災民和救援者!
這牽涉到媒體在抗震救災中的角色定位。作為社會變動的監測者和瞭望者,媒體首先要做好的就是震區災情的監測和守望,即報告傷亡和救援情況、救災物資的供給情況、幫助離散家屬尋找親人,服務救援工作,提供救援指導和災后防疫知識等信息。在災情穩定之后,媒體則要做好對受災民眾的心理撫慰與疏導,提供精神鼓勵。在抗震救災的任何一個階段,媒體都應該時刻提醒自己不要忘記自己的職業角色。
媒體本身是幫助公眾更好地了解環境變動的機關,倘若傳媒在環境變動前都迷失和盲從了,又何談給公眾提供清晰、正確、有價值的信息呢?更何況大眾傳媒是公共資源和平台,應為公眾的利益服務,因此,媒體在災難報道中更有必要自我反省以下問題:採訪和報道是否尊重了公眾的心理感受?報道的內容是不是公眾最需要的,是否背離了媒體的社會職責?報道的呈現方式,是否會引發公眾的質疑和批評?理性、專業、真誠、負責,永遠是災難報道中不應該忘記的准則。
整體上看,這次蘆山地震繼承了汶川地震報道中信息及時公開和以人為本報道的傳統,但是也存在著過度反應、報道議題偏題、出現失實、煽情和自我營銷等做法,而這些折射的正是我國媒體災難報道中不夠專業、理性的現狀。如果說汶川地震給中國媒體帶來的最重要的啟示是,學會以人為本、更加人性化地採訪報道的話,那麼蘆山地震教給中國媒體的應當是恪守理性,冷靜客觀地報道事實。這包括理性地判斷受災情況,合理配備一線採訪力量﹔理性地傳遞救援進展的真實信息,提醒並引導公眾有序地參與救援,而非過度動員非專業人士奔赴災區﹔理性地選擇報道內容,做好把關人,打破信息不對稱,報道事實而非渲染事實,更要避免失實﹔理性地躬身反省,杜絕一切帶有公關或作秀嫌疑的自我營銷行為﹔理性地看待政府、企業、明星、志願者和災難本身。
面對這兩次地震尤其是蘆山地震中媒體報道出現的問題,當前媒體最需要做的就是重新明確媒體的角色。隻有認清自我,增強職業意識,我國媒體才會成為真正負責任和有公信力的媒體。
(陳力丹為中國人民大學新聞與社會發展研究中心教授﹔毛湛文為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博士生)
參考文獻:
[1]地震波到達前 近30萬人收到預警信息[N].時代商報,2013-04-23.
[2]專家稱蘆山地震不是汶川余震[N].東方早報,2013-04-21.
[3]媒體札記:救災中的爭吵.英國《金融時報》中文網,2013-04-22.
[4]沃爾特·李普曼.公眾輿論[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62.
[5]“畢竟”微博:http://t.qq.com/p/t/181124079760694?lang=en_US.
[6]震場不是秀場.彭博商業周刊,2013-04-22.
[7]婚紗記者和沙啞主播——媒體的理性.中國之星新聞網,http://www.chinastarnews.com/?p=13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