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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粗心法院"一份文書128處錯字 回應:臨時工做的

2013年08月23日08:10    來源:中國江蘇網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史上最粗心法院”一份法院文書128處錯字

史上最粗心法院

  “史上最粗心法院”一份法院文書128處錯字

  謝其成一家四口的生活原本幸福快樂,但在一場特大交通事故中,他的妻子和子女均不幸身亡。后疲於奔命的謝其成四處打官司,但事情剛塵埃落定,他又悲憤地發現,在法院文書中,不但他的姓氏變了,妻子和妻侄的名字也錯了。更為荒唐的是,兒子和女兒被寫成了他的妻子。氣憤的他昨日將“史上最粗心法院”牌匾送給了雲安縣人民法院。

  一份法院文書,竟然有128處錯字。這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還是一個縣的人民法院的判決文書。如此將其稱之為“史上最粗心法院”實在是不為過,但是,在這樣的粗心背后到底隱藏著什麼呢?一般而言,法院的文書都需要經過不止一次的審核才能簽發,為何一個縣的文書就能出現這麼多的低級錯誤呢?到底存在哪些問題。從這個粗心的過程,我們不難看到,這樣的粗心如果僅僅是一個臨時工做的,那也不是情有可原的,因為臨時工的工作僅僅是一部分不是全部,而文書的簽發是有著固定流程的。

  在可以想到的官方回應中,臨時工必然是一個可能的詞匯。比如,聲稱記錄員是一個臨時工,將所有的錯誤都推卸到他的身上去。這當然存在著一種可能。但是,即使這樣的可能存在也不能推卸法院的責任,因為一份文書的簽發不是有記錄員決定,他的工作只是初級的記錄而已,更多的工作是一個程序,從記錄到最終的簽發是一個過程,在這個過程的每一個環節中都需要一個認真審核過程,而每個審核關節必然都會存在著責任人,而最終的責任人無疑就是院長,因為法律文書的最終對外發布需要院長的簽字或者蓋章。

  我們常常說,法院是一個最終的公義機關,即將正義和公平維持的機關。可以想象的是在錯別字連篇的法律文書裡到底是不是會找尋到公平和正義呢?可以說,錯別字連篇的法律文書裡喪失的不僅是法院的公信力,更是一種公平和正義的喪失。在這個過程中,人們對於法院作為一個公義機關的信任已經到達了最低點,被賦予“史上最粗心法院”也實在是實至名歸的,因為已經再也沒有辦法找出一個法院能夠犯這樣低級的錯誤,而這樣的低級的錯誤到底是如何形成的真的是值得所有的人們進行深思。

  “史上最粗心法院”讓我們可以看到在為人民服務的過程中到底是如何粗心的程度,讓我們看到一個秉持著公義的機關最終卻以錯別字連篇的文書遞交給當事人手中,讓我們看到在人們對公平和正義的期盼中漸漸走遠。法院的意義重大,它是最后的判決機關,也是整個社會最終的公平屏障,如果這個都喪失的話,整個社會的公平和正義將難以找尋到,到那個時候,應該感到悲傷的將不僅僅是每一個人,而是法院本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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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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