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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流媒體應在制止網絡謠言中發揮特定作用

胡建兵

2013年11月19日11:03        手機看新聞

 核心閱讀:在不斷出現的網絡謠言中,制謠傳謠者有責任,監管部門有責任,謠言滋生和傳播的網站當然也難脫干系。但是,我們的主流媒體在謠言傳播過程中,沒有充分發揮自身特定的功能和作用,也是網絡謠言不斷擴散的重要原因。因此,在制止網絡謠言的攻堅戰中,主流媒體必須承擔起黨和人民的喉舌功能、輿論引導功能、整合社會信息功能等,讓網絡謠言無處藏身。

一、發揮“喉舌功能”,主流媒體必須積極主動迎戰網絡謠言

新聞理論中的喉舌論,是指報紙、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表現出來的立場、觀點、態度等代表的到底是誰的聲音。微博的出現,也被稱為進入了“自媒體時代”。“自媒體時代”,人人都是記者,一旦有突發事件發生,就會引發公眾關切,瞬間就會形成輿論場。微博的實時刷新以及日益凸顯的“自媒體”社會特征,都向我們展現出其強大的傳播力量。新興媒體和自媒體的興起,加速了信息流動,豐富了公眾表達,但也帶來了信息碎片化、表達情緒化等問題。這幾年,“重慶貪官外逃加拿大”的謠言侵犯了他人權益,欺騙了網民情感﹔“廣州西瓜注紅藥水”、“廣東毒香蕉”等虛假信息讓含辛茹苦的瓜農、蕉農在豐年遭災﹔“廣西賀州某粉店使用火葬場尸油煮粉”、“雲南絕症男子連殺8名村官”的駭人傳聞造成社會恐慌……網絡謠言不僅耗費了不菲的社會成本,也影響著社會的穩定和諧。由此看來,微博雖然具備了媒體的基本特征,但不具有媒體的“喉舌”功能,隻能代表發博人本人的觀點和想法。

權威媒體是重大突發事件發布的主要通道。在微博、微信等架構的傳播新秩序下,碎片化的真相與集群化的流言都有了更深沉的土壤。公共事件中,在謠言之后的關鍵期,各色信息往往蜂擁而出,公眾在篩選與甄別的時候,因為找不到權威信息出處,無從下手,隻能遵從“寧信其有、不信其無”的自保邏輯,將事態想象成更為惡劣、驚悚、不堪的一面。正如專家所言,“在新媒體技術引爆資訊革命的今天,任何涉及危機事件的部門在第一時間內的一舉一動,都將成為外界評判組織處理危機的主要根據”。沉默的作為、無聲的應對,很容易被公眾解讀為不堪的內幕或暗箱在交易。

在中國,共產黨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們的主流媒體是黨和人民的喉舌,主流媒體在黨性原則和“喉舌功能”的基礎上進行新聞報道,可以增強新聞人的責任意識,更有利於建立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在新的輿論傳播格局下,主流媒體的“喉舌功能”決定著主流媒體必須主動迎戰網絡謠言﹔“喉舌功能”也決定著主流媒體是最合適的辟謠媒體。從傳播規律來看,主流媒體在傳播中擁有比普通市民更大的話語權和更強的傳播力。越是真偽難辨,人們越希望獲得真實權威的解讀﹔越是眾聲喧嘩,主流媒體越有責任發出鮮明的聲音。事實上,在汶川大地震中,面對各種傳言,正是主流媒體真實客觀地回應公眾關切,才使得真相得以還原、謠言迅速平息。因此,擁有強大編採力量、擁有和政府部門良好溝通對話渠道的主流媒體,不僅應主動擔當網絡時代的“智者”,更要勇於擔當“網絡謠言扑滅者”的角色。

二、把握“導向功能”,以真實全面和理性的信息擊破網絡謠言

對於一個公共社會而言,每次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如果任由謠言無限擴散,就很有可能使事件擴大,甚至會演繹成聲勢浩大的公共事件。這些年,在發生的一起起重大突發事件中,主流媒體既有妥善應對的經驗,也有遲滯被動的教訓。可以說,應對重大突發事件中出現的網絡謠言,主流媒體信息發布的及時與否、權威與否、真誠與否,很大程度上決定著事件本身的走向。

輿論導向又稱輿論引導,就是運用輿論操縱人們的意識,引導人們的意向,從而控制人們的行為,使人們按照社會管理者制定的路線、規章從事社會活動的傳播行為。網絡輿論的非理性特點要求主流媒體發揮正確的輿論導向功能,對網絡言論進行正確的引導。一項調查表明,在通過網絡獲取信息后,70%的人會再利用主流媒體驗証所獲信息的准確性。如果民眾在主流媒體上獲知真相的渠道多,時間快,網絡謠言自然會被權威信息所替代。事實上,一些謠言在發生發展過程中,政府和主流媒體始終處於信息優勢地位,關鍵的是這些信息沒有得到及時有效的傳播。如2011年3月11日,日本東北部發生了9級大地震,引發了核輻射等危機,也使遠在大洋彼岸的中國發生了恐慌,一條“吃碘鹽可以防輻射”的謠傳引發了大面積的“搶鹽潮”。這一事件中,環境保護部門掌握著核污染信息的檢測和發布權,衛生部門掌握著核污染的防范信息,鹽業部門不僅具有專業的科研機構和專家隊伍,而且對於食鹽的供求關系具有直接的控制能力。“搶鹽潮”發生前后,如果我們的主流媒體立即通過對上述部門的採訪,在媒體上刊播核輻射的相關防治知識、鹽儲量充足等信息,就可以使百姓對碘鹽是否能防輻射有一個清晰的了解,謠言也就沒有了市場。

鋪天蓋地的謠言來臨,恰恰也為主流媒體引導輿論提供了難得的機遇。面對網絡謠言,為澄清事實、回應關切、促進和諧,主流媒體就必須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功能”,通過發揮事實核查、專業調查的優勢,承擔起“新聞把關者”和“輿論引導者”的社會責任,幫助公眾對事件進行辨別分析,以辟謠報道來阻擊謠傳,提升媒體自身的公信力。實踐証明,這種辟謠方式的確能夠起到正本清源的作用,通過真實、全面、深入、理性地報道事實真相,公眾就能在傳統主流媒體輿論場與以網絡輿論為代表的民間輿論場之間作出理性的選擇。

三、運用“整合功能”,主流媒體與網絡輿論之間形成互補戰勝謠言

在網絡輿論發展的初期,互聯網上各種言論的源頭主要是引用轉載報刊、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的報道,並對其進行補充式的傳播和討論。但是,隨著近年來網絡言論載體的豐富和網民數量的增多,這種格局已有所改變,互聯網經常成為獨立的信息源,已成為傳統媒體選材的重要來源,網友“爆料”經常引爆網民熱議。當下我國的一些網站還沒有被賦予正式的採訪權,網絡題材很多並不具備可信度。因此,主流媒體應更多地介入微博等各種渠道信息的甄別之中,利用自身的公信力、權威性以及多方資源發揮應有的作用,對網絡輿論進行二次建構與重塑。通過跟進採訪、補充細節,按照一整套如流水線般的生產程序制作新聞產品,並在這一過程中與微博形成互補,寫出有分量的報道。這樣,輿論傳播才能較好地借助傳統媒體與新媒體的互動合作和整合完成,攜手推動民眾輿論的影響和作用。

在當今多媒體格局背景下,網絡熱點與主流媒體的呼應和整合是大勢所趨,但主流媒體的跟進一般是有一定報道周期的。在關乎群眾利益的敏感社會問題上,如果能夠在早期及時發現並認真解決,疏導網上的疑惑和怨氣,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事態發酵,避免被各種媒體交互、反復放大。“7·23”甬溫特大鐵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網上流傳的事故失蹤人員名單,引起人們對鐵道部公布的遇難人數的質疑。針對這“神秘失蹤”的29人,人民日報記者採訪有關部門進行逐一核查,並在當年8月9日第4版的《求証》欄目刊發《“甬溫線動車事故29人失蹤”說法不准確》一文。同一天,多家新聞網站還轉載了一篇題為《每個人內心深處都有追求真相的願望》的文章,對微博上熱心於澄清事實、還原真相的“辟謠聯盟”予以關注。這樣,新老媒體走到了一起,彼此呼應,對還原事件真相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

總之,在“自媒體時代”,面對泛濫成災的網絡謠言,主流媒體應主動作為,充分發揮自己的特有功能和權威,敢於擔當,真正擔當起“謠言扑滅者”的角色,掌握輿論話語權,讓謠言止於責任,使自己成為推動社會進步和發展的正能量。

(作者單位:江蘇省南通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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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立娟(實習生)、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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