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節假日天數排名、合計天數排名均為在62個國家和地區中的排名) |
在新的放假安排中,法定節假日的總天數並沒有調整,只是對原有的11天節假日做了更加均衡的安排。為何沒有增加放假天數?據有關專家分析,休假水平應該與國家經濟社會的發展水平相適應。休假水平是職工福利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很強的剛性特點。我國仍然是一個發展中國家,在世界分工體系中仍然是勞動密集型產業佔明顯優勢,勞動力成本不宜過快增加。增加法定節假日天數必然會增加企業用工成本,一定程度上削弱企業競爭力。同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相比,我國現行法定節假日天數為11天,接近世界平均水平,已經超過了美國、英國、加拿大、德國等國家。我國職工平均年法定休息日為125天(法定節假日11天,周休日104天,職工帶薪年休假平均10天),已超過全年時間的1/3,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基本相適應。
從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節假日安排看,每個法定節假日基本為1天﹔即使是聖誕節,也隻有德國、法國、英國放假2天,其他國家均放假1天﹔國慶節(獨立日)各國基本放假1天。因此,從國際通行做法看,不宜增加春節及“五一”勞動節放假天數。
據對世界62個國家和地區法定節假日和帶薪年休假的有關調查比較,62個國家和地區法定節假日平均為11.7天。我國(11天)排在並列33位,屬中等水平。62個國家和地區工作10年的職工帶薪年休假平均為19個工作日。我國(10個工作日)排在並列59位,僅高於泰國(6個工作日)和菲律賓(5個工作日)。(如圖)
通過比較可以看到,我國法定節假日天數與世界平均天數非常接近,但職工帶薪年休假與世界平均天數有較大差距,導致我國職工總體休假水平明顯低於世界平均水平。
自2007年國務院頒布《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以來,社會上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的重要性。但受文化背景和我國勞動力市場供求關系的影響,帶薪休假隻在部分人群中得到落實,有關調查顯示,2012年不同程度地享受帶薪年休假權利的職工(含未休假但依法給予工資補償的職工)約為50%。
有關專家建議,今后要採取有效措施切實推動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各級黨政機關領導應帶頭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形成示范效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把職工帶薪年休假作為勞動監察的專項內容,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工會組織要採取集體協商等有效措施維護職工的合法休假權益。教育部門要督促各地在確保學習時間總量不變的情況下安排中小學放春假,為職工利用帶薪年休假安排家庭旅游創造條件。
對我國法定節假日制度今后的發展方向,有關方面負責人介紹,法定節假日安排應體現以下考慮:一是立足國情,逐步完善﹔二是傳承文化,以人為本﹔三是分布均衡,運行平穩。
《 人民日報 》( 2013年12月12日 0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