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買的HTC手機前些天突然“罷工”了,成為隻能接聽無法撥打電話的“單向機”。我將手機送到本地售后服務站,維修人員查看購機發票和保修卡后說,主機在保修期內,但顯示屏不在保修范圍,手機有摔碰痕跡,隻能有償維修。我問維修費多少錢?他說更換顯示屏320元,若有其它問題另說。
當初購買這個手機時花了1400多元,現在同款手機網上報價已不到1000元,若是顯示屏的維修費超過200元,還不如再購買一個新手機哩。我問維修人員,這手機只是顯示屏有點問題,能不能回收?維修人員表示沒有這方面的服務。
修吧,令人糾結,因為維修費太高﹔不修,也令人糾結,因為手機使用不到一年,且只是顯示屏損壞,棄之不用實在可惜。后來,我到別的維修點花費200元更換了顯示屏。
其實,即便顯示屏屬於保修范圍,也很可能被售后服務機構拒修,因為保修書上說得明白:擠壓、碰撞等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壞不保修。每日隨身攜帶的手機難以避免擠壓或碰撞,而擠壓或碰撞即便很輕微,都可能成為售后服務站拒絕免費維修的理由。盼望有關部門重視手機售后服務的管理問題。
山東聊城市 孔曇
《 人民日報 》( 2013年12月31日 1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