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子论文]市场新闻业与媒体自律的博弈【3】--传媒--人民网
人民网>>传媒>>传媒专题>>全国新闻学子优秀论文评选>>第八届全国新闻学子优秀论文评选参评论文

[学子论文]市场新闻业与媒体自律的博弈【3】

——以《世界新闻报》窃听事件为视角

温济聪

2012年11月12日16:12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手机看新闻

四.《世界新闻报》停刊给我国传媒带来的启示

1.要用合法合乎道德伦理的手段获取、报道新闻

《世界新闻报》窃听丑闻事件给我们的教训是:要采用合法合乎道德伦理的手段获取新闻。2005年中宣部关于《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第四条第四点规定:“通过合法和正当的途径获取新闻素材,不得采取非法和不道德的手段进行采访报道。不搞隐蔽拍摄、录音。”暗访中的偷拍偷录已经被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窃听当属违法行为,不得用于新闻采访与报道。根据国际同行公认的职业规范,媒体原则上不能使用暗访这类不符合一般道德与伦理规范要求的手段获取信息。

近年来,我国大陆地区的一些新闻记者不择手段地挖掘能够吸引公众眼球的爆炸性新闻,妨碍警方调查和司法公正的事情经常出现,他们不顾及受害者及其亲属的感受而略微没有人性式地进行跟踪采访报道。甚至有一些电视台、报社、广播电台、网站等传媒机构默许记者随意采用介入式暗访,鼓励伪装身份的“钓鱼”采访和偷拍偷录。这些不道德的做法实际上业已将职业行为凌驾于一般社会道德和法律之上。

诚然,记者的职责就是向社会大众报告有价值的新闻信息,而且重要的是获得信息的手段一定要合法,不能侵犯公民的隐私和自由,亦要符合基本的道德和伦理规范。窃听是暗访的一种重要形式之一。目前我国大陆传媒较为普遍地采用“暗访”这种非常规的采访手段,其性质其实与英国《世界新闻报》等小报的窃听行为没有太大的本质区别。目前传媒上出现的各种暗访,90%以上都是可以通过正常的采访方式获得,只不过内容可能会没有暗访的方式那么精彩、刺激,而且需要记者花费很多工夫。现在国内存在的较多暗访现象大多是由于记者的懒惰造成的,因为通过正当途径采访难度大而且耗时较长,并且需要记者有较为高超的提问技巧以及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精湛、周密的采访策略,并且要承担一定风险。

对于各种不符合伦理道德甚至违法犯罪的采访手段,我们应该学习英国公众对新闻违法的“零容忍”态度,将违法媒体机构和记者抓住不放,穷追到底,一定要确保当事人受到惩处。在中国大陆,法律规定只有公安机关、国家安全人员经过批准才有这种权限。通过《世界新闻报》窃听丑闻事件,中国大陆媒体务必要在观念上真正懂得,窃听是传媒做不得的事情,原则上亦不能轻易采用。改变部分中国记者以暗访为荣的观念,可能比制止一次违法违规的采访报道更为重要。

2.加强媒体间的相互监督,有助于新闻业维护自身声誉

此次英国《世界新闻报》窃听丑闻被揭露并在全球广泛传播,得益于同国著名报刊《卫报》的调查与揭露。姑且暂不谈《卫报》的动机如何,该报此举客观上成为媒体的自净之举,对于维护媒体声誉居功至伟。诚然,媒体间的自揭短处,并不会因此损害媒体的形象,反而恰恰会令公众对媒体更存信任甚至感激。倘若媒体可以以自身的污浊示人,定会赢得更多公众的信任而不是批评与厌烦。长期以来,中国大陆媒体业内存在着一些为人所知的“潜规则”。但不管“防火防盗防记者”成为当下如何时尚的社会流行语,却很少见到我国媒体自身站出来揭短或互相诚恳批评。缺乏自我净化功能与媒体自律缺失,是造成我国大陆媒体声誉下降的的重要因素之一。

由此来看,加强我国媒体自我净化功能与增强媒体自律意识,是可以提升我国大陆媒体声誉的重要方式之一。加强媒体间的相互监督,可以使我国的媒体的行为和报道更加客观、公正、真实、可靠。

3防止“媒体寻租”,杜绝“有偿新闻”和“有偿不闻”

所谓“媒体寻租”是权力寻租的方式之一。权力寻租即是将权力商品化,抑或是以权力为资本,去参与商品交换和市场竞争,最终谋取金钱和物质利益。而“媒体寻租”最基本的方式便是利用新闻报道权,来达到向报道对象“寻租”的目的。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假借曝光之名威胁、敲诈勒索被报道对象;另一种则为报道对象胡编乱造,大肆吹捧,以获取经济回报。除此之外,还有变相的拉赞助、拉广告、收礼品、以致到企业做兼职、参加企业出钱的旅游活动等等 。

依笔者之见,当今中国大陆地区新闻媒体的伦理问题最重要的表现之一在于“有偿新闻”和“有偿不闻”。特别是后者,近年来有愈演愈烈之势,甚至出现了专门“铲稿”的专业化公司,并且有的媒体以“设租”的心态去做调查性报道,刊发后待别人来“铲稿”,以求欺诈勒索,骗取金钱。在造成这些负面影响的原因中,主流媒体政企不分或是其一。当今中国一些主流媒体,激励机制失调,致使一些记者不择手段利用自家媒体的“权力”来牟利。而我国主流媒体往往与公权力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针对这一负面现象,继续深化媒介体制改革,让媒体脱离与权力的粘连,使其成为真正“独立”的现代企业,方为治本之策。

4. 我国媒体不但应该遵守法律法规,还应该在文化审美上有更高的追求

通过《世界新闻报》窃听丑闻事件,我们应该认识到,新闻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的问题不是小事一桩,而是涉及媒体能否长远发展的大事。如今我国传媒偷拍偷录现象十分普遍;然而更可怕的是,相当多的媒体机构和一线记者对此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种是非颠倒的认识,可能会导致类似《世界新闻报》窃听丑闻行为的再现。法律只看行为,不问动机,偷听偷录、媒体寻租等行为已经触犯我国的刑律。所以,加强我国有关媒体伦理道德的法律法规建设,加大立法力度和监督强度势在必行。

当前,我国媒体的新闻报道在文化审美方面有较大缺陷。由于我国媒体机构数量众多,同质化又很严重,媒体之间的竞争往往陷入无序甚至恶性循环之中。为了吸引受众的眼球,一些媒体把隐私当催化剂,热衷于报道大大小小的花边新闻,对影视娱乐大腕、体育明星、社会名流、商贾富豪不惜笔墨,抓到一点点隐私便如获至宝不惜捕风捉影、添油加醋,无所不用其极。譬如说两个同性肢体接触一下,就可能被某些“小报“媒体说成是“断背”。近年来,在诸如“王菲生子”、“张柏芝离婚”等爆炸性娱乐新闻中,有些媒体记者甚至使用非法手段追逐所谓的“独家新闻”、“爆炸新闻”。有的媒体热衷于“先发布、后纠正”,上演可视性极强的“连续剧”,引发国内外全民“围观”。

因此,此次《世界新闻报》因窃听丑闻而停刊这一事件,为我国大陆新闻业敲响了警钟。作为中国当代传媒,不但应该遵守法律法规,还应该在文化审美上有更高的追求。媒体不仅仅是信息发布的平台,更是文化载体,不仅仅要传播知识,还应该塑造社会高尚的精神价值。(作者系浙江大学传播研究所2011级硕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1]约翰?麦克马那斯著,张磊译.市场新闻业——公民自行小心?[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年10月第一版.

[2] 参见达拉斯?斯密塞著,冯建三译.传播: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盲点[J].岛屿边缘,1992 年第4 期.

[3]吴长伟.谁来监督媒体——从《世界新闻报》停刊看媒体的力量与监管[J].中国记者,2011年8月.

[4] 魏永征.英国:媒介和隐私的博弈以《世界新闻报》窃听事件为视角[J].中华传媒网学术频道.2011年11月17日,http://academic.mediachina.net/article.php?id=6548.

[5] 以赛亚?伯林著,胡传胜译.自由论.北京:译林出版社,2003 年版.

[6]姜华.市场新闻业与传媒的边界——从《世界新闻报》窃听丑闻说起[J].新闻记者,2011年09月

[7]万佳欢.《世界新闻报》的生存法则[J].传媒.2010年5月

[8] 章戈浩.《世界新闻报》窃听丑闻背后的“阴谋论”[J].青年记者,2011年8月(上)

[9] 黄 瑚.从《世界新闻报》事件看西方的新闻自由、社会责任与资本至上[J].中国记者,2011年9月

[10] 关世杰.国际传播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9月.

[11] [美]约翰?费斯克等.关键概念:传播与文化研究辞典[M].李彬译著.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

[12] R.E.Wycherley.how the Greeks built Cities[M].New York and London, W.W.Norton&Company ,1962.50-51.98.98.117.

[13] [美]罗杰斯.传播学史——一种传记式的方法[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年7月第1版.

[14] 斯坦利?巴兰,丹尼斯?戴维斯著.曹书乐译.大众传播理论[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10月第一版.

[15] [美]Werner J.Severin/James W.Tankard,Jr著.郭镇之主译.传播理论——起源、方法与应用[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2006年1月第一版.

分享到:
(责任编辑:宋心蕊、赵光霞)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