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景再现”还是“情景模拟”?--传媒--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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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景再现”还是“情景模拟”?

吕建江

2012年11月13日15:56    来源:视听界    手机看新闻

“情景再现”是目前广泛运用于电视节目创作中的一种补充叙事手法,或称“情景重现”、“情景回放”、“真实再现”等。用“再现”取代解说或配合解说,最早见于纪录片领域,至上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出现在新闻专题和社教专题中,并迅速蔓延。关于以事实为报道对象的新闻类节目是否可以使用这种表现手法的争论,由此而起,至今未休。

一、对“情景再现”的限定

目前,“情景再现”手法名目繁多,花样百出。我们所要讨论的“情景再现”,与虚构事实、情节无关。某台的“纸包子事件”是假新闻,这种以虚构事实为基础的所谓“再现”,不在我们讨论范围之内;张冠李戴、移花接木、以“真”混真,比如为叙述一起摩托抢劫案,而到大街上实拍一些过往的摩托车经虚化处理后,和描述案情的解说词对应编辑等,也不在我们讨论范围之内;单个画面不具有叙事功能,故为弥补叙事断点而无具体主体指向的单幅画面,比如“摸麻将的手”,经过虚化处理的“人和物的造型”、“急促的脚步”,事后补拍的如云海弯月、路边摊点等“当时的环境”,也不在我们讨论范围之内。“情景再现”特指事后对情节的演绎,即为了叙事的需要,对已经发生的事件过程,采用表现方式所作的“再现”。比如为表现一起盗窃案,依据已经查明的案情,找来他人攀楼入室、翻箱倒柜的表演等。这样的“再现”,电视节目中屡见不鲜,如央视的《讲述》、《见证》、《今日说法》,一些卫视的新闻故事类、情感故事类、法治生活类等栏目。

二、对“情景再现”的肯定与否定

在新闻类节目中采用“情景再现”,究竟可否,否定的和肯定的论述时有可见,不一而足。

持否定观点的理由主要集中在关于新闻真实性的问题上,认为任何事后的表演,即便再逼真,也不是事实的本身,故而均是作假。“否定”观点多为从新闻理论角度予以阐述,指出新闻的真实性不仅体现在解说词上,也应该体现在画面上。任何虚构的艺术加工与再创造一旦融入电视新闻节目就会侵蚀新闻真实性的机体,并失去新闻媒体的社会公信力。进而指出,这一手法容易助长新闻造假之风,滋生记者的懒惰习气等。

持肯定观点的理由主要集中在关于电视可视性的问题上,认为电视画面具有不可追溯的遗憾性,对主要作用于视觉的传播,用演绎再现事件过程,可弥补这种缺憾,增强节目可视性,应予以宽容对待。“肯定”观点多从电视的视觉需要予以阐述,指出“情景再现”最突出的特点是能有效地弥合叙事断层。用旁观者或当事人回忆事发情况,由于画面内容不够丰富而影响传播质量。尤其在事件中起关键性作用的场景缺失,不但弱化了节目的表现力,还可能影响观众的理解和接受。他们将这种核心事件现场缺失的现象称为“叙事断层”。而“情景再现”能起到弥合“叙事断层”的作用。

2008年4月12日央视《新闻周刊》栏目在许霆恶意取款案的报道中,为了重现事实,特别给出了由演员模拟许霆在广州市取款的场景。尽管画面不多,却使整个事件的画面连贯、脉络清晰流畅,也交待了当事人所处的环境,为之后的叙事做了铺垫。“情景再现”的介入使新闻更为直观、完善,不仅能够交待事件现场情况、增强叙事能力,还能与叙述话语一起展现事件流程,并能根据需要调节节目节奏、形成氛围。

“中间派”认为硬新闻对事实有非常高的刚性要求,不能使用“情景再现”,而软新闻则可以根据需要适当使用。软新闻轻松活泼的特性决定了它在表现形式上具备更广阔的空间,不仅可以使用更轻盈的表述语言,还可以将其他艺术形式借用进来,“情景再现”就是表现手法的一种。山东电视台公共频道的《新闻女生组》是一档以情感、家庭、伦理事件为主要内容的栏目,为强化观众的情感体验,该栏目频繁使用“情景再现”。江苏卫视《人间》、东南卫视的娱乐类节目《娱乐乐翻天》等也常借鉴此类形式。软新闻中的“情景再现”不可滥用,同样只能作为新闻中某些片段的“提示”和局部的“烘托”,起到弥补情节与画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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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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