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朱慧卿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最新在线调查显示,88.2%的受访者有微博,但相信微博上所传信息的人只占38.5%。50.5%的人对微博上的信息持审慎态度,认为其可信度一般。评论人士张意轩撰文说:“‘微谣言’若畅通无阻,短期来看,会影响公众对具体事件的判断,长期来看,会削弱公众对微博或互联网的信任度。”
随着互联网在中国迅速发展和普及,网络的开放性和交互性赋予普通人更多的话语权,特别是微博的快速兴起,开启了一种新的信息传播方式,人人都可以是传播者。在这样一个自媒体时代,一方面,人们获取信息更加多元便捷,但另一方面,微博也成了那些子虚乌有、凭空捏造或张冠李戴的虚假言论广泛传播的“温床”。
在自媒体时代,你是负责任的传播者吗?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题客调查网和雅虎网对9024人进行的调查显示,69.3%的受访者表示自己转发微博会先进行审慎判断。77.3%的受访者认为,自媒体时代,每个人都应慎用自己的话语权,严谨理性地发布和转发信息,才能推动社会良性发展。
受访者中,70后占25.4%,80后占50.5%,90后占13.2%。
50.5%的人认为微博上的信息可信度一般
在问到受访者获取信息的渠道时,调查显示,网站新闻成为第一渠道(74.1%)。传统媒体中,电视占69.6%,报纸占50.5%,广播占29.9%。值得注意的是,微博、手机、论坛也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选择比例分别为47.3%、49.9%和37.8%。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新闻系副主任姚泽金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网络应用的普及,使得传播者与接受者在地位、权利上日趋平等。网民依靠网络的开放性、平等性、交流性、去中心化、去监管化等特点,迎来了前所未有的“自媒体时代”。
但他坦言,自媒体也天然地带有技术所衍生的弱点,即可能引发信息超载、信息噪音、文化冲突乃至信息战争。这些劣势也在时不时地消减人类对于网络梦想的乐观心理。
微博开启了一种新的信息传播方式,也为谣言制造提供了方便。微博字数少信息含量高,制造消息很容易,传播消息就更容易,只需点一个“转发”键。操作的便捷,有时也简化了思考,容易引发跟随效应。
“‘微谣言’若畅通无阻,短期来看,会影响公众对具体事件的判断,长期来看,会削弱公众对微博或互联网的信任度。”评论人士张意轩撰文说。
调查中,88.2%的受访者有微博。但相信微博上所传信息的人只占38.5%,50.5%的人对微博上的信息持审慎态度,认为其可信度一般。
69.3%的人表示转发微博时会先进行审慎判断
有评论说,微博之所以公信力不高,是因为拥有了传统媒体的新闻职能,却没有审核求真的程序。但姚泽金认为,这是网络时代正常的传播生态,“我们不可能苛求网民都能像专业记者一样客观中立、专业审慎。只要我们还要发展互联网,就应该容忍这种信息发布的自由和随意,正是来自成千上万网民的创造和活力,造就了不断创新的互联网技术和应用。”
在北京大学市场与媒介研究中心主任谢新洲看来,微博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媒体。传统意义上的媒体有特定的媒介、固定的形式和内容,微博则更像一个交流的广场。从某种程度上说,微博为重大突发事件提供了原始的信息来源,但它只是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形态,不可能提供所有的完整信息。微博热点曝出后,需要传统媒体马上跟进,和微博汇流在一起,才能真正提供有效、客观、真实的新闻报道。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陈力丹表示,大可不必对微博可能传播谣言的副作用过于恐慌。他说:“网络是一个多元的信息平台,不实的信息发出来,会有人出面澄清,即使不是有意纠正,也会被其他意见冲淡,所以网络有一定的自净作用。”他举例说,2011年日本海啸后,碘盐可以抗辐射的谣言,就是最先通过微博澄清的,传统媒体是第二天才报道。
姚泽金也认为,偶尔出现一些谣言并不十分可怕,重要的是准确而权威的信息能够及时发布。一些谣言的产生,往往与公共信息不透明、公共参与缺乏、社会心理失衡有关,信息越是不透明,越会给人留下“合理想象”的空间,为谣言的出现提供温床。“只有增强信息透明度,加大社会参与度,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消减谣言产生的土壤。”
但张意轩认为,仅仅将希望寄托于网络自净是不够的。微博就像一个信息的自由市场,信息制造者如同生产者,作为源头,要加强自律,不要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扰乱这个信息市场的秩序。同时,作为消费者的信息接收者,也要擦亮眼睛,提高对假信息的辨别力。这需要网友不仅要有接受信息的能力,更要提高甄别信息的能力,对网上信息多些“问号”意识。
调查中,69.3%的受访者表示,通过微博转发信息前,会先进行审慎判断。
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芮必峰认为,网络治理确有必要,但应该是理性地“疏”而不是“堵”。他认为,首先要对网络言论有宽容的态度,保障人们自由表达的权利;其次,要逐步培育和提高人们的媒介素养;第三,是适当的监管,对触犯法律底线的依法处理,触犯道德底线的自有千夫所指。这三项工作的重要性依次递减,顺序不能搞混。
61.5%的人认为转发信息者也应承担法律责任
每则谣言的传播,都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那些转发了假消息的普通网民,都为谣言传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在微博上传播不实信息造成严重影响时,转发信息者是否也应该承担法律责任?调查显示,61.5%的人认为应该,12.3%的人认为不应该,26.2%的人表示“不好说”。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际红认为,转发者的责任要分情况而论。如果明知或应知违法仍故意传播,应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如果事先不知情,在事实澄清后删除言论的,可以说是一种疏忽,责任可以不予追究。“网络用户既是受众,也是传播者,应当提高公民意识,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姚泽金认为,微博传播不实信息得看针对的是与公共利益有关的人,还是普通公民。对于前者,只要不是明知虚假故意传播就应该容忍,没有法律上的责任;对于后者,只要虚假信息对公民个人名誉、信誉等造成影响,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调查显示,77.3%的受访者表示,自媒体时代,每个人都应慎用自己的话语权,严谨理性地发布和转发信息,才能推动社会良性发展。
怎样做一个负责任的传播者?受访者给出的建议是:真假难辨的信息不转发(58.2%),未经求证的信息不发布(56.8%),转发信息时进行独立思考和理性判断(55.4%),谨守法律和道德底线(50.0%),看到谣言直接质疑或纠正(34.5%),只相信来自权威机构或人士的信息(27.1%)等。
“每一个微博都应是另一个微博的核查员。要重视‘发布’和‘转发’按键,不要轻视和放弃判断力。过去说记者‘笔下有人命关天、有财产万千、有是非曲直、有善恶忠奸’,如今在自媒体时代,对于微博用户,特别是粉丝众多的博主而言,更是如此。”张意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