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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违规医疗机构,媒体有责!

2013年04月26日16:50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新华网太原4月26日专电题:治理违规医疗机构,媒体有责!

  新华网记者苏斌、刘翔霄

  太原市卫生局日前召开违法违规医疗机构第一次集体告诫约谈会,可谓开了治理此类违法现象的先河,不过局长马秉权在会上的一席话令记者听后有些“木讷”。

  “一些电视台前脚刚播了我们整治违规医疗机构的新闻,后脚就播了这家机构的广告。还有一些报纸,这版刊登了我们打击违规现象的新闻,不知在另一版什么地方就刊登了他们的广告。”马局长此话一出,窃窃私语声飘荡会场。

  既弘扬宣传对违规现象的打击,又将自己装进违规本身的“葫芦”中。如此一来,本应起着信息传播者作用的媒体只怕在公众心目中落得个“人格分裂”的形象。

  根本原因不言自明:无非是他们从违规医疗机构那里尝到了“甜头”,获得了不菲的“佣金”,同时又被传播正能量的任务所“累”,结果只能白脸红脸一人唱。

  当自己无法做出准确判断时,很多消费者会倾向于媒体宣传。在他们心中,媒体就是一杆秤,能称得出孰轻孰重,但有时媒体宣传却成了“海市蜃楼”,只是“看上去很美”。

  鼻祖、创始人、第一人……近年来这样的字眼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媒体播放的医疗广告中。有病乱投医,对于那些常年找不到病根或无法得到有效治疗的病人来说,这些被奉为“神明”一样的“专家”就成为他们能抓住的最后一根稻草。殊不知,这些“专家”或许就是一些揣着挣钱至上意识的医疗机构随意找到的“路人甲”和“路人乙”。

  从目前看来,至少太原市卫生局已表明誓将违规医疗机构整治到底的决心和态度。监管机构不会孤独,媒体会作为监督者在旁边为他们加油鼓劲,及时向公众弘扬真善美,打击假恶丑,让违规医疗机构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当然,媒体“人格统一”这点必不可少。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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