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腐败”在新闻实践中的表现种种
新闻从业者熟知的一个概念是,新闻是对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而任何报道都必须由个体根据观察和经验,通过分析、判断、总结得来。因此,任何报道都必然会映射出记者、编辑的主观感受和价值取向。同样,新闻机构选择什么样的新闻进行报道,依据其特定的价值标准,这种价值标准既包含新闻传播者的视角、情感、认识等,也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受众的需求。正如美国著名传播学学者李普曼认为的那样,“新闻报道像一只不断移动的手电筒,使我们能够看到一片黑暗中的部分情景”。 因此,也可以说“新闻是一门选择的科学”。而一旦记者手中的笔运用不当时,就会滋生新闻报道中的“语言腐败”。
一般说来,新闻报道中的“语言腐败”有四种典型表现形式。
其一,语言失真。
在实际报道中,个别新闻从业者并未很好地践行真实这一最基本的从业准则,反而任由虚假语言腐蚀神圣的新闻殿堂。享有话语权的新闻媒体制造虚假新闻是破坏性极强的语言腐败。
比如2012年10月4日,南京某都市类媒体刊载一篇报道《江宁一鹿场长假每天有人排队喝鹿血》,报道中称,十一长假期间,在南京江宁横溪一个梅花鹿养殖场,“一大早便挤满了从城里来的男男女女,有年长的也有年轻的。原来,一打听,他们是来排队喝鹿血补身子的”。最后,“有七八名排队争喝鹿血的市民,没有喝到鹿血,甚至与(养殖场老板)杨师傅大吵起来”。报道同时配发了记者拍到的图片,一名男子站在梅花鹿群前,正拿着一只鹿角吮吸鲜血。这则新闻迅速被网络媒体转载,“残忍”的南京人一度触发众议,备受指责。但据调查,该事件纯属子虚乌有,另据该梅花鹿养殖场的经营者称,之前曾有人驾车到店询问是否有鹿茸出售,后下来5个人,说想进去看看梅花鹿什么样子,其中一个人说想拿着鹿茸照个相,但没想到,这几个人装样子拍的一张照片,却被登在报纸上成为买卖鹿血的所谓“铁证”。
这起虚假新闻事件是典型的媒体从业者利用其所拥有的话语权,不顾事实真相,伪造新闻的极端语言腐败案例。虽然在短时间内吸引了受众的兴趣,但却极大损害了媒体的新闻权威地位,败坏了媒体准确、真实、客观解释社会现实的权力,玷污了新闻从业者在文化生产场域中所积攒起来的专家位置。
尽管事后得以澄清,但澄清虚假新闻的传播力远远小于虚假新闻的传播力,谎言往往比真相跑得快,破坏力业已形成。由此可见,失真的“语言腐败”对整个新闻界都是莫大伤害,必须警惕、自律。
其二,语言失范。就像各行各业都需要一定的职业规范来约束其从业者,确保行业有效、高效运行一样,与语言打交道的新闻人也必须遵守一定的用语规范,这不仅限于文字的表述方式,也包括报道语言的组织模式、行文方式等架构语言的过程。遵守相应的新闻语言操作规范,不仅是约定俗成的行业规则,更是社会对享有话语权的媒体天然的约束。但也有个别新闻人,仅仅把目光聚焦于对话语权的使用,却忽略了对过度膨胀的权力加以约束,造成“语言腐败”。
比如2012年1月5日,温州某报刊出一则新闻《“春平”提供的美银行工作机会令人心动》,文中首次公布了“春平集团收购美国特拉华州的一家银行,更名为‘美国新汇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这一爆炸性信息。随后,温州主流报纸也刊登文章《“东方犹太人”抄了西方犹太人的底》,详细报道了林春平收购美国银行一事,指出林春平收购的是 “美国大西洋银行”。此后几天,全国多家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纷纷对此事进行报道,收购美国银行的林春平知名度急剧飙升,甚至有舆论将其视为温州民间资本突围的标杆式人物。后经查证,根本不存在美国大西洋银行,林春平只是以近乎零成本的代价收购了美国一家已宣布破产的经营性公司,林春平自己也公开承认此事为假新闻,向公众道歉。5月23日,林春平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而出逃,6月10日,潜逃广东省珠海市的林春平被押解回温州。
涉嫌经济犯罪的人何以成为媒体笔下长国人志气的优秀民营企业家?仔细研究一下这则新闻的形成过程,“收购美国银行”一事的主要信息全部来自林春平本人,相关媒体都未去查实这一事件的直接证据,甚至有些报道还引用了一些细节,比如林自称是“安南儿子的同学兼室友”“在加纳为国家领导人做翻译”等,相关媒体没有按照最基本的新闻从业规范,在只有单一信源,没有直接证据,也没有任何旁证的情况下,主动放弃了核实新闻真伪的责任。而媒体间互为信源、“共享”信息,导致一假俱假,以讹传讹,使受众沦为掌握话语权的媒体肆意愚弄的玩偶。可见,报道失范为“语言腐败”大开方便之门。
其三,语言失衡。作为时代的记录者,新闻力求客观。在文字的使用上,切忌随意、夸张、充斥演绎色彩。而在谋篇布局上,新闻必须不偏不倚、准确还原每一个利益方的表现、态度、诉求等受众希望知晓或应该被受众知晓的信息。如果新闻人因为某种利益或其他原因,偏向于报道中的一方,而忽视了其他利益主体的合理发声,也是滥用话语权进而对受众实施语言暴力,垄断受众认知的一种“语言腐败”。
比如2012年11月7日,一知名网站刊发了一篇题为《湖北钟点工遭车祸昏迷?上海东家全力帮助》的报道,称10月28日,上海两位家政服务人员李芬、何益红出门买菜后,乘同一辆电瓶车回家,不料在路口被一辆轿车撞倒,何益红重伤、李芬轻伤。何益红刚一苏醒,第一反应是惦记自己的10多位东家,因为东家的钥匙还在她手上,她怕影响了东家的正常生活。11月8日,湖北一家都市报刊登《失控轿车驰来,她一把推开邻居》,也对此事加以报道,增加了一个感人细节:“生命攸关之际,何益红一把推开李芬,她自己却没躲过去。”之后,全国多家媒体跟进报道,一时间,何益红被誉为“最美钟点工”,其家乡湖北省罗店县还授予她“道德模范”“三八红旗手”的荣誉称号。但11月20日,《青年报》刊发报道《最美钟点工“舍身救人”疑点重重?“被救者”李芬:“何益红并没有推开我来救我”》,报道指出,李芬不承认何益红推开她,表示:“我曾经和其他来采访的记者当面示范过,‘你们老说推推推,我就奇怪了,两个人一前一后坐在电瓶车上,靠得这么近,后面的人怎么推前面的人呢?又能把前面的人推到哪里去呢?如果真有这么一推,那也应该是被轿车撞击以后惯性导致的吧。’”报道同时表示,据李芬的邻居透露,“11月9日以后,湖北记者又来找李芬,希望她再次承认何益红曾经推开过自己。李芬指责记者,说他们为了给何益红多捐点钱瞎炒作,乱写文章”。一起原本并不复杂的交通事故,因为不同媒体的报道,让真相变得扑朔迷离。虽然尚未查清到底谁在说谎,但可以断定的是,起初进行报道的媒体并未客观、全面地兼顾每一个当事方对事件的描述,而是出于各自的考量对事件进行裁剪,选择性发布。这不仅是对被淹没声音的当事方的“语言暴力”,更是直指每一个受众知情权的“语言腐败”。
其四,语言失位,也就是没有处于报道者应处的位次。当越来越多的外来信息一股脑地呈现在人们面前,人们仅仅依靠已有的知觉经验难以很好地将其化解、释义,因此,新闻从业者理应充当“翻译官”的角色。特别是当一些新闻信息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时,更需要新闻媒体在信息准确传达的同时,照顾到受众的理解接受能力。如若没能把事实说清楚,或是通篇充斥着让受众困惑的专业术语、政策语言,也就未能有效地履行传递信息的职责,也是一种“语言腐败”。
但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却是,一些新闻媒体从业者出于各种原因,常常照搬文件,最终导致信息传递失败。比如这样一则新闻报道:
“据介绍,新一轮大额医疗费用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将改进赔付方式,参保人员可持社会保障卡全程结算医疗保险与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阶段医疗费用,即把商保纳入医保费用的结算当中,全程统一结算。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及在新的理赔结算方式未出台前在统筹区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仍采用由参保人员个人先垫付医疗费用,后到承保公司申请理赔的方式。”
这则报道,原本传递的是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医疗改革的新举措,是关系民生利益的大事。但除了上述专业性极强的语言表达之外,并未对其中出现的专有名词进一步加以解释。比如什么是“大额”,什么是“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什么是“全程统一结算”,什么是“统筹区”等,这些都是医疗改革的关键信息,却都没有见到立足于受众需求的通俗化的文字说明,或许编辑这则信息的媒体人是要严格遵守新闻真实性的要求,或许是记者编辑们美好地认为社会的文化素质提高了、读者的阅读理解能力提高了,这样的问题,大可以交给老百姓自己去理解吧,但实际上,如果读者看过这则报道后,不能获得有用的信息,依然只能再到医疗保险部门寻求解释,那么这则占据版面大量篇幅的新闻报道,就失去了最基本的传播价值。
可见,新闻语言必须易读,真正做到“以受众为本”,多想想“假如我是受众,我会怎样来告诉我的朋友、家人此时发生的新闻”,而不是以一副新闻霸权者的姿态,强迫受众对媒体选择的表达方式照单全收,这样最终只会陷入自娱自乐、自说自话的泥淖。
正所谓在当下普遍存在三种语境,一是官方语境,二是学者语境,三是大众语境,新闻语言必须在这三种语境中有力地游走,做好上传下达的“翻译官”和联络员,站好位、站对位、站到位。
新闻既不能“媚权”,也不该“媚众”
今天,网络的草根性冲击着传统媒体的精英身份。网民已不单是舆论信息的接受者,正日益转变为信息的发起者,舆论领袖甚至一定程度上掌控话语权。
因此,一些媒体在传播价值观上发生了很大变化,在传播过程中,为了追求眼球经济,过分倾向于极端、低俗、言辞激烈的表达方式,这也是“语言腐败”的一种,只不过与一般意义上“语言腐败”指向拥有一定政治、经济权力的群体(或称“媚权”)不同,这类“语言腐败”指向拥有更多话语权的公众,也即“媚众”。
比如,2012年4月9日某网影视新闻频道报道称,“近日,3D《泰坦尼克号》将上映,其中露丝全裸露点的镜头被删引起了观众的质疑。对此,广电总局做出了解释,称考虑到3D电影的特殊性,担心播放片段的时候观众伸手去摸打到前排观众,造成纠纷”。其实,这条“新闻”之前就在微博上广泛流传,不少媒体的官方微博都曾转发过这一信息,英国《卫报》等国外媒体也予以关注并转发,连《泰坦尼克号》导演詹姆斯?卡梅隆也一度信以为真。后经查明,这个“国际玩笑”的始作俑者——网友“豆瓣逗你妹”表示,4月8日他在自己的微博中杜撰了这条“新闻”,考虑到大家可能对讽刺、恶搞的“洋葱文化”不了解,专门在最后加了一个“假新闻”标签,以免人们以假当真。不过,在社交媒体的不断转发中,这条信息“火”了,但“假新闻”的标签却丢失了。个别媒体微博还换上“首席评论”的标签,更增添了这条信息的真实性、权威性,这也难怪一些人会误以为真。
网友抱着娱乐的态度信手“创作”了一个“新闻”,而作为有一定信誉度的媒体机构,任由其按照大多数公众的口味改头换面,而放弃了自身核实、查证的责任,这样的“媚众”不过是为了取悦而取悦,最终只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丢掉其作为事实准确发布者的权威地位,丧失的是不可挽回的长远利益。
如何防范新闻“语言腐败”
既然“语言腐败”与“语言霸权”密不可分,要想彻底铲除“语言腐败”,就必须清理滋生“语言霸权”的土壤。在新闻传播领域,也就是规范话语权的分配、使用。
约翰 ?弥尔顿在《论出版自由》中说到,“我们的信仰和知识,正和我们的肢体与面容一样,愈运动愈健康。真理在圣经中被比作一泓泉水,如果不经常流动,就会干涸成为一个传统与形式的泥淖。”在言论自由的条件下,思维会更活跃,所谓真理越辩越明也是同理。相反,如果草率地限制言论,则会遏制思想的交流与发展,甚至会毁灭真理本身。假如反对意见正确,那便是被剥夺了以错误换取真理的机会;假如反对意见错误,也将失去从真理与错误的冲突中辨明真理、加深认识的机会。而从社会的维度来看,依靠刺激人们好奇心而取得影响的意见,建立在它们缺乏正常发表机会的前提下,在“一言堂”的气氛下,人们会对任何一种不同意见格外重视,在表面的“一团和气”下,掩盖的可能是更剧烈的不满情绪,任何突发事件都可能导致整个体制的突然坍塌。反之,一旦人们对反对意见的发表习以为常,好奇心自然消失。任何一个社会都难免有不满情绪,在不满中,往往蕴含着制度改革所需要的智慧和动力,观点的对立和意见的多样,是社会的常态,是必要的和有益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宽容有时是比自由更可贵的一种价值。
最后,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作为把持着更多话语权的主体,新闻从业者在防治“语言腐败”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唯有提高新闻从业者的语言自觉意识,正当使用话语权,才能确保活跃争鸣、增强语言规范意识,从源头上防止“语言腐败”,前文论及的新闻从业者失真、失范、失衡、失位的行为必须斩断其根源。
当然,这需要更加注重新闻的语言艺术。对新闻传播者来说,不仅要让受众从新闻信息中获取足够的信息量,更高的标准是要让受众从新闻语言中得到精神的愉悦和灵魂的顿悟。像中国传统美学所追求的“留白”一样,大音希声,在真实中体现生动,在凝练中体现传神,在朴素中体现高雅。所谓真理,也要讲究表达技巧,当其被重复一千遍以后,受众难免厌烦,这就是所谓语言力量的磨损。所谓“洗脑式”的语言,也是必须防范的一种“语言腐败”。
如果每一位记者在交稿之前都能问自己三个问题:“第一,我的文章是写给谁看的?第二,我是否满足了我所属的媒体机构想要传递的目标受众的阅读需求?第三,我是否将所持观点以一种机智、幽默、巧妙的方式,艺术地呈献给受众,而不让他们感到不快?”
(作者单位:辽宁广播电视台)
【参考文献】
1.张维迎:《语言腐败的危害》,《经济观察报》2012年4月30日,第41版
2.丁立福:《详论“语言腐败”》,《学术界》,总第171期,2012年8月
3.刘英凯:《现代美国英语不正文风探讨》,《深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5年Z1期
4.张维迎:《语言腐败的危害》,《经济观察报》2012年4月30日,第41版
5.本文部分案例参考《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关于中国新闻网等媒体虚假失实报道查处情况的通报(新出厅字〔2013〕121号)》
6.约翰?弥尔顿:《论出版自由》,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