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表明,《村官腐败透视》是一篇没有经过现场采访,捕风捉影、生编硬造的假新闻,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南风窗》的假新闻有违职业道德和新闻宣传纪律
2013年9月17日,河南省妇联在三门峡召开“关爱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座谈会,河南省妇联副主席库凤霞指出:“像《南风窗》这样不实、不负责任的报道,不仅对留守妇女造成了伤害,也对广大基层干部造成了很大伤害。我们希望新闻媒体、新闻工作者都能恪守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坚持新闻报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传递更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际和谐的正能量。”与会的省社科院社会问题专家崔学华教授说:“这种不负责任的报道,必将带来严重的社会危害:从名誉上讲,造成留守妇女严重‘污名化’,经过媒体传播,会影响全省乃至全国留守妇女群体的整体声誉;从心理上讲,伤害了留守妇女的尊严,挫伤了留守妇女的自尊和自信;从行为上讲,挫伤了留守妇女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从家庭层面上讲,会加剧留守家庭的信任恐慌,降低留守家庭的婚姻稳定性;从社会层面上讲,对农村社会的平安稳定、对基层干部的工作热情,都会造成不利影响。”
《南风窗》的假报道违背了职业道德:2009年11月27日修订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第三条要求: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要把真实作为新闻的生命,坚持深入调查研究,报道做到真实、准确、全面、客观。要通过合法途径和方式获取新闻素材,认真核实新闻信息来源,确保新闻要素及情节准确;报道新闻不夸大不缩小不歪曲事实,禁止虚构或制造新闻。
《南风窗》的假报道也违背了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规定:《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规定:新闻记者应遵守法律规定和新闻职业道德,确保新闻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不得编发虚假报道,不得刊播虚假新闻。2011年3月19日,国务院公布新修订的《出版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出版物不得含有下列内容: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要求记者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体验生活,在深入中了解社情民意,增进与群众的感情。维护采访报道对象的合法权益,尊重采访报道对象的正当要求,不揭个人隐私,不诽谤他人;维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注意保护其身心健康。2011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布的《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重申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媒体公信力的基础,也是新闻工作者的基本准则。新闻记者编发新闻报道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发布虚假新闻,严禁依据道听途说编写新闻或者虚构新闻细节,不得凭借主观猜测改变或者杜撰新闻事实,不得故意歪曲事实真相。新闻记者报道新闻事件必须坚持实地采访,采用权威渠道消息或者可证实的事实,不得依据未经核实的社会传闻等非第一手材料编发新闻。新闻记者开展批评性报道至少要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新闻来源,并在认真核实后保存各方相关证据,确保新闻报道真实、客观、准确,新闻分析及评论文章要在事实准确的基础上做到公正评判、正确引导。同时要求新闻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防范虚假新闻的管理制度。国家新闻出版总署2011年印发的《新闻采编人员不良从业行为记录登记办法》指出:新闻采编人员不良从业行为包括以下方面:编写虚假新闻,包括在采写新闻报道中采取凭空捏造,无中生有;隐瞒事实,制造假象等方式,造成发表的新闻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等行为。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2012年《关于在新闻出版系统深入持久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的通知》也指出:在网络、手机信息传播的冲击下,新闻出版系统也出现了浮躁之风,一些编辑记者不深入基层、不调查研究、不实事求是,只在网上淘信息、抄文章,使新闻报刊图书文章空话多、废话多、套话多,书报刊跟风炒作、片面追求轰动效应等问题凸显出来,严重影响了我国新闻出版事业的整体形象和公信力,基层群众反映强烈。要求新闻出版工作者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记马克思主义新闻出版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在新闻出版工作中自觉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强化群众视角、运用群众语言、回应群众关切,更好地宣传党的主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更好地反映人民心声、通达社情民意,不断提高新闻出版工作质量水平,树立新闻出版系统良好形象。
虽然《南风窗》称自己要“遵循新闻工作职业道德”,但作为一家有影响的新闻期刊,《南风窗》却没有把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政策法规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