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国社区报认同功能的提升
社区意识是依托在公民的行动交往和共同情感之上的,这其中重要的平台就是虚拟或实体的公共空间。多年来,公共空间于国人而言,仍然只是听起来很美而无法转化为现实的幻境,我们可以找到很多理由来解释其原因,比如臣民文化、意识形态、一党制等等,但社群主义视域却独辟蹊径地化解了看起来宏大的任务:民主其实可以很简单,起点就是让社区居民与身边的人沟通、了解,进而分享共同的价值观,参与公共事务,影响公共政策。如果从社会作用角度重新思考传媒功用,则可以把微观层次的社区报看成是一种构建社会群体的人际互动中介,归根到底,是要让信息在个体间充分流通起来,从而建立社会的普遍性认同。这是社区报可以有所为的地方,也是社区报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
提升社区感的认同功能,社区报可以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有益的尝试:
(一)作为“沟通”的媒体。社群主义认为个体构成是其身处的社会文化所赋予,个体必须在社群公共生活中,通过和别人不断的互动,认知到自我和社群成员间的构成性关系,从经验中认知身份,发现对自我的认同,并自觉遵守经由群体讨论形成的生活规则。既然沟通,就需要传播中介。传播中介一旦确定,相对传播范围越小,该范围内个体的表达、对话、分享机会就会越大,达成共识的可能性也越大。
因此,社区报应充分利用“小的才是美好的”的优势,从小处着手,以小博大,让社区报不仅是一张“新闻纸”,更是一张“实用纸”。明确了这个概念,社区报才不会办成一张与都市报同质的“社区新闻报”,或者是一张“官气”十足的地方报,而是一张贴近社区居民的“信息超市报”。事实上,目前不少社区报的实践也证明,正是“非都市报”特有的沟通优势,使得社区报的信息定位不仅可以满足社区居民有针对性的信息需求,还可以满足社区居民形形色色的服务需求,使得报纸这一传统媒体在新媒体时代,仍然能拥有不可替代的优势。
(二)作为“情感”的媒体。曾经创办过两份社区报的一位美国社区报研究专家曾在采访中表示:“自治型社会有赖于公民的能动性,大家都是利益攸关者……如果大家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感情,不愿为之付出,结果会怎样?社区报纸作为一种连接纽带日复一日地持续报道社区的点滴成就来创造居民之间情感的纽带,让公民知道每个人都是社区的财富,你的付出和参与对社区很重要,对民主社会的维系是不可缺少的。”[4]这样一来,情感的投入就成为保证社区报认同功能的最高级别,直接涉及所有社区成员的幸福指数。
社区情感作为居民对社区认同感、归属感和参与感等的结合体,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维度,其与社群主义所期待的共同体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学者安德森就在1991年提出了“想象的社区”概念,指出社区存在于成员的集体想象之中,通过这个想象,我们不单为整个集体谋求福利,更重要的是我们希望这个想象的集体为个别成员寻求合理的生活,解决个人不能独自解决的问题。[2]35同时,我国传统儒家的“自我舍弃”理念以及现实社区中广泛存在的公共利益也为社区情感建设提供了可能。因此,社区报的终极目标之一,就是在社区成员的情感投射中建立“想象的共同体”,在原本“各扫门前雪”的冷漠个体之间建立一种主观的认同和关怀,以人为本地为社区成员实现最大程度的情感诉求。说到底,社区报终极关心的是人,而不是异化了的社区。
(三)作为“参与”的媒体。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新技术的广泛应用,社会成员对于公民意识的诉求开始觉醒,公民行动的视野不再仅局限于物质层面的追求,而是产生了参与公共事务的意愿。这一意愿能否实现,一个基本条件就是必须具备相应的平台和机制使社会不同成员间的“互动、对话”得以展开。而社区报作为区域内开放的传播系统,使社群内成员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及运行过程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因为“大众传媒作为公民利益表达的机制往往是非常奏效的”[5],社区报搭建的传媒平台,无疑将有助于通过媒体的力量影响公共政策的决定和执行,并最终促使问题得到根本的解决。
因此,社区报应尽可能地激发和培养所服务社区成员的参与意愿,主动参与到社区媒体的内容制作和管理过程中来,把报纸“议程设置”部分地让渡给草根群体,让信息的消费者也成为信息的生产者,在媒体与受众之间,建立网状、双向、互动的良好关系。长此以往,新的新闻采编写模式服务于新的社区报独特定位,高度的参与化和地方化相结合,将使社区报成为一个极具竞争优势的领域,依靠独特的亲和力和吸引力,来最大程度地化解网络新媒体对传统媒体的冲击和销蚀。(作者为中国传媒大学传播研究院2012级传播学专业博士生)
参考文献:
[1]成伯清.社会建设的情感维度——从社群主义的观点看[J].南京社会科学,2011(1).
[2]殷妙仲,高鉴国.社区社会工作——中外视野中的交流[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3]叶芬梅,杜珒.论社群主义在当代中国的价值合理性——个人与社群关系的检视[J].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10(6).
[4]岂凡.最好的时代,最坏的时代——访美国社区报研究专家Jock Lauterer[J].传媒,2010(9).
[5]马明华.大众传媒与公民参与权的实现[J].新闻爱好者,20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