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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子论文]突发事件报道中的新闻图片伦理【2】

——基于《纽约邮报》刊登地铁惨剧照的研究

刘俊俊

2013年12月02日17:06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二、对《纽约邮报》图片使用方式的讨论

在这个事件中,除了摄影师的行为备受争议以外,《纽约邮报》刊登新闻图片、报道新闻的方式也饱受批评。事件发生的第二天,韩裔男子挣扎求生的照片占满《纽约邮报》整个头版,并且配上“DOOMED(死定了)”的大字标题,与此同时,《纽约邮报》在内页也用两个版面配上大幅照片进行详细报道。这种新闻图片使用方式引起了外界广泛的批评,然而,《纽约邮报》却似乎并不介意,这场地铁惨剧连续三天占据了《纽约邮报》的头版。第二期头版分为两个部分,上半部分右侧引用摄影师的话“My Snap decision(我突然的决定)”,左侧是第一期头版的整个版面,下半部分则放置了嫌疑人和被害者的头像,并附标题“Subway fiend watched his victim die(地铁魔鬼看着受害者死去)”。第三期头版则是嫌疑人纳尼姆·戴维斯的大幅照片,同时配以大字标题“OFF THE RAILS(疯狂)”。《纽约邮报》连续三天对此事件进行关注,并配以富有视觉冲击力的图片和耸人听闻的标题,并不仅仅只是出于事件的新闻价值,更多的可能是希望借此吸引公众眼球。

社会公众对《纽约邮报》的图片使用方式表达出相当的愤慨,认为其刊登受害者死亡前一刻的照片让人感到不安,《纽约邮报》应该为这种错误的报道手法感到羞耻,因为这是一种丝毫不顾新闻道德的行为,。“居然在头版刊登濒死求生的悲惨一幕。那不是新闻,我从中闻到了病态的味道”[ 齐旭,美摄影师“见死不救”受谴责,中国日报网,2012年12月6日,网址:http://www.chinadaily.com.cn/hqgj/jryw/2012-12-06/content_7697553.html]。而学界和业界的观点则主要集中在两点。

一是,重要的事情才有必要去刊登,而纽约的地铁惨剧只是一起意外的个案,并没有重大的新闻价值。在新闻摄影史上,有一些非常著名的照片也颇具争议,例如,凯文·卡特拍摄的秃鹫虎视眈眈盯着生命即将终结的苏丹儿童的照片、大卫·哈尔伯斯塔姆拍摄的释广德自焚的照片。然而这些照片同时也具有重要的新闻价值,公众对这类事件具有知情权,而照片也对公众具有一定的补偿作用。然而,《纽约邮报》报道的新闻,学界、业界人士认为并非是重大事件,而其所使用的图片也被认为是没有明确的补偿性价值的。对此,约翰?朗称:“报纸应该刊登能引发大众探讨的重要照片,但这张达不到这种高度。如果我是当天的编辑,我不会用它。”[ 齐旭,美摄影师“见死不救”受谴责,中国日报网,2012年12月6日,网址:http://www.chinadaily.com.cn/hqgj/jryw/2012-12-06/content_7697553.html]

二是,谴责《纽约邮报》对图片的处理方式。学界和业界的人士认为《纽约邮报》在使用图片时并没有顾及到受害者家人、朋友,甚至公众的感受,同时,《纽约邮报》在图片的文字说明或者标题使用方面充分展现了其猎奇心理,而缺乏对受害者的人文关怀。佛罗里达大学新闻摄影教授约翰·卡普兰认为“(DOOMED)这个标题冷酷而缺乏品位……用这样的标题显示出编辑对受害者的死亡不仅没有一丝怜悯,而且还暗示出一种亢奋和期待。”[ 陈俊妮,理解阿巴斯 谴责《纽约邮报》——美国学界对《纽约邮报》刊登地铁死亡摄影作品的讨论,新闻记者,2013.01]

虽然公众以及学界、业界都对《纽约邮报》的行为表示谴责,但令人尴尬的是,《纽约邮报》当天的报纸却非常抢手,上市不久就被抢售一空。而2012年2月6日,《迈阿密先驱报》在头版以大幅照片的方式刊登了NBC对摄影师阿巴西访谈的深度报道,上市后也是大受欢迎。

可以看出,外界对《纽约邮报》的图片使用方式一致谴责,然而《纽约邮报》却不为所动,实质上是新闻图片传播伦理道德与媒体的商业利益之间的冲突。在媒体商业化越来越彻底的今天,迎合受众的低级趣味,吸引眼球,制造话题,以获取商业利益的现象屡见不鲜,《纽约邮报》违背新闻图片传播的伦理道德,使用具有视觉冲击力但新闻价值却不明显的图片,这种刊登图片的方式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其商业利益的考虑而做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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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立娟(实习生)、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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