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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电视与IPTV的生存之道

朱剑飞 李杰夫

2013年12月13日14:11    来源:视听界    手机看新闻

近几年,国内带宽进入高速发展期,宽带接入数和普及率稳步增长,在需求拉动、技术推动、运营商业务转型等多种因素联动下,始于2004年的IPTV(交互式网络电视)成为国家推进三网融合政策下的“香饽饽”。2012年8月中国电信进行IPTV终端招标采购后,中国联通也加入竞标阵营,两家运营商公开的IPTV终端招标数量共计620万台。[1]面对来势汹汹的IPTV,中国广电推广的数字电视不得不产生焦虑——苦于独霸宽带视频的市场将逐渐被侵占、受众的分流、内容提供的匮乏和渠道技术的落后。就在双方互不相让的局面下,还发生了出泉州、新疆、广西等地方行业间频繁的摩擦,更是将如何争夺和分配这块“市场奶酪”的问题摆在业界和学界的面前,引人深思。

一、数字电视发展与潜在威胁

回归原始定义,数字电视将传统电视的制作及传播途径从线性编辑和有线网络转化为数字化编辑和数字机顶盒收看,画质、传播速度和节目质量都有了质的飞跃。原先的有线电视网经过数字化和双向化改造后,除了实现基本的广电业务之外,还提供各种电信业务以及“精彩点播”、“新闻时事”、“家庭影院”等视听盛宴。“2011 年全国电视覆盖及收视状况调查结果”显示,中国数字电视用户超过1.3亿,超过八成的观众每天接触电视,将电视作为主要的消遣和收取信息的渠道,比利用互联网的观众高出三成。遗憾的是,广电虽然拥有各级电视台的播出资源和电视台完善节目制作的班底来为数字电视的播出内容提供稳定的节目来源,但数字电视和传统电视分频道、定时间的单向传播方式并没有明显的改变,实时的双向互动仅停留在点播的层次上。

作为执政党的喉舌工具,我国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广播电视的生存和发展,广电系统所拥有的播出权、采访权更是当下崛起的网络媒体不敢奢望的权利,由此形成节目源乃至播控平台上的极大优势。在传统电视面临数字化之际,政府将数字电视的拓展列入了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和国家文化产业发展纲要;广电推行的数字电视整体转换也得到了地方政府提供的包括直接补贴、免息贷款免税以及提高收费在内的各种支持。[2]然而,政府的重视也是一把双刃剑,在内容领域,节目审查和节目制作方面随之带来的播控的条条框框也相应多了起来,“限娱令”、“限广令”、“限入令”的纷纷出台,使得电视台在制作节目时多有顾忌,力倡的宣传味浓或灌输性强的节目也往往成为一厢情愿。某种类型一如娱乐竞技的节目一旦成功就会出现跟风模仿,使得节目类型单一,内容不丰富,很难长期留住审美情趣日益多元而显得很不安分的观众。

基于我国国情与发达国家的不同,数字电视发展也因国内制式标准及政策出台的滞后,致使广电系统迄今尚无完整的数字电视管理条例,各地的数字电视机顶盒市场推广也无章可循,都在摸着石头过河,以求闯出生天之路;而未开放的数字化平台中的版权及其节目把关审查权限等问题,尚无完善解决方案,这些都使得市场运营商基于行业风险与高企门槛而不敢轻易投资建设,影响主流电视媒介的数字化进程。在盈利模式方面,数字电视主要来源于机顶盒销售、每月的网络月费和收费频道。为数字电视提供节目源的电视台或节目运营商的盈利则主要来源于贴片广告与覆盖效应,支出部分少不了必交的入网费。

总体而言,目前电信和广电分开经营的垄断局面尚未打破,更谈不上大举侵蚀对方的核心业务。值得放心的是,广电行业单靠与电信公司在宽带传输方面的合作尚不足以构成对电信运营商的致命打击,同样,电信行业占据的视频内容市场也对广电运营商的威胁也相当有限。显然,这种双方分业的壁垒不可能一成不变。从中长期看,当双方的业务和市场运营进入到相当规模水平后,难免会在不少领域互掐。届时,广电系统若能充分利用这几年不对称的扶持政策保护,解放思想,主动完成市场化、产业化的发展,大上快上可能被电信侵蚀或挤压的赢利业务,就有可能走出一条正确的战略抉择道路,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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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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