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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子论文]“戏剧化”的网络舆论探究

——基于“新郑强拆”的个案分析

孙运增

2014年12月08日14:27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手机看新闻

摘要:网络舆论伴随着网络新媒体与网络社会的发展而壮大,成为一股不可小视的社会力量。网络舆论在具备社会舆论的评价性等共性外,还具备情绪性、复杂性、难控性等个性。本文选择个案分析,以社会学理论为基础,提出网络舆论的新特点—戏剧化倾向。以河南省“新郑强拆事件”前后网络舆论的变化为例,分析网络舆论戏剧化的呈现、原因,提出网络舆论的规范路径,并发现网络舆论的规律,建设规范有序的网络社会。

关键词:网络舆论;戏剧化;新郑强拆

一、研究缘起

据中国互联网中心统计,截止到2014年6月份,我国网民人数已经达到6.3亿,手机上网人数也达到5亿多。众多网民所组成的强大网络社会已经形成,并且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形成互动,参与社会发展。媒体技术的发展带来的媒体变革冲击着传统媒体,新媒体的出现尤其是以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的兴起,让网络信息交流变得如此便捷。

当下舆论从社会走向网络,网络舆论成为不可忽视的声音,众多社会事件的发生,背后多有网络舆论声音的征兆。网络舆论形成的监督力量越来越强大,传统媒体与网络舆论合力推动事件的发展与解决成为一条新路。对网络舆论的研究在当下已经成为热门问题,众多学者把研究重点放在了网络舆论的形成机制、特征和舆论引导方面。然而网络媒体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新媒体,网络舆论不断表现出新情况、新特点。

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矛盾重重,公共利益对抗凸显,其中民众与政府之间关系尤为突出。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和对抗,官民之间的矛盾冲突对我们提出建设服务型的政府带来挑战,这其中复杂的社会原因值得我们研究。

2014年8月11日河南省新郑市强拆事件引发网络舆论关注,迅速成为社会热点,在短短的两天时间里事件围绕着当事人出现几次戏剧性反转,舆论焦点出现多变和多样,让事件真相扑朔迷离。纵观整个事件的发展,表现出的网络舆论的戏剧性特征值得我们关注。

二、 理论综述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说到公众舆论来自理性的表达,目的是为了维护公民共同的利益,公众通过持续地参与公共事务,公共意志得到彰显,最终实现主导政府决策的目标。卢梭更多的是从政治角度理解社会舆论对政治决策的作用。舆论作为一种无形的力量,具有公开性、指导性、群体性和倾向性等特点,这些特点使得舆论对社会行为形成约束,对民众和政府形成监督。在网络发达的今天,舆论由传统社会转移到网络社会。网络舆论是随着网络科技发展,各种社交媒体的出现,网民在网络上对某件公开事件自由表达观点与意见而形成的。网络舆论场已经是中国当下社会最活跃的公共领域,并且深刻地影响着社会秩序的结构和运行方式。在网络社会中,网民数量的增多、网络发声的直接,再加上传统把关人的缺失,使得网络舆论在具备社会舆论特点的同时也具有了情绪化、难控性和易变性的特点。自2003年孙志刚事件打开中国网络舆论的先河后,网络舆论监督参与社会管理逐步成为常态。不管是宁坡、大连等地出现的群体性事件还是“表哥”、“房爷”事件所带来的网络反腐热潮,网络舆论和网络监督所表现出的强大力量已经引起社会和政府的关注。正确引导网络舆论,发挥网络监督的正能量考验着我们的智慧。关于为什么社会事件受到网民的高度关注,米尔斯提出这种“公共的社会事件”涉及的问题使得公众感到他们所珍视的某种价值受到了威胁,就会感到不安、焦虑。为了维护自身群体的利益,公众就会热心关注公共事件,发表自身观点。

戈夫曼提出的拟剧理论中,人们在日常社会交往中的所作所为是在表演,而社会就是一个大舞台,人们具有前台表演和幕后行为,舞台的表演目的就是得到观众的注意力和获得观众的认可,即所谓的印象管理。拟剧理论将社会交往与戏剧表演联系起来,而表演过程中的戏剧化展现则是人们社会交往表现出的特点。戏剧化在文艺作品中的通俗表现为有故事、有情节、有意义,具有戏剧性的作品更容易吸引受众的注意力,现在更为口语化和生活化的解释是指涉及偶然性、巧合、骤变等现象,因此网络舆论的戏剧性就是网络舆论所表现出来的易变、骤变和不定。研究表明,面对每天众多繁杂的社会事件时,受众是具有选择性的,更倾向于关注那些刺激性词汇和意义重大堆彻的事件。因此当具备情节多变、故事精彩且意义重大的社会事件发生时,势必引起大量网民的围观,舆情指数不断升高,演变成为社会热点。被事件情节吸引的网民大多失去理性思考和正确判断的能力,像观看电视剧一样关注着事件的最新发展,对涉事各方的评价与事件情节发展联系起来,使得网络舆论多变,飘忽不定,时而将矛头指向这一方,时而指向另一方,加上网络上意见领袖的围观与推送,最终导致网络舆论具有了戏剧性的特点。网络舆论的戏剧性特点是与网络舆论的情绪化、难控性特点相一致的,是其更具体的表现。现在研究网络舆论的不在少数,主要的研究领域在网络舆论的形成机制、特点个性及网络舆论引导方面,对网络舆论的戏剧性研究较少,即使有所研究也是放在了网络舆论的情绪化特点之下的,但笔者认为网络舆论戏剧性是各方因素导致出现的结果,其产生的影响也是重要的,因此需要拿出来专门进行研究。

三、研究方法

(一)、个案分析法。

选择发生在2014年8月份的河南省新郑强拆事件为例,时间范围为8月11号到14号。通过研究分析与网络舆论有关的事件主体、相关媒体、网民在此事件中的表现来表现网络舆论的特征。

(二)、二手资料(文献)分析法。

舆情研究室是当下研究的重点,本篇论文选用了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关于新郑强拆事件的舆情报告和河南我讯频道的舆情报告为案例分析资料。

四、事件折射的戏剧化网络舆论

(一)、事件概况。

2014年8月11日中国广播网以“河南夫妻半夜被拉走家被强拆成废墟”为题报道了河南新郑市张红伟夫妇家被强拆一事,随后中国日报网、新华网等媒体纷纷转载,迅速成为网络热点,引发舆论关注。当地政府面对舆论愈发严重的情况下,当天下午19点17分在其官方微博上首次通报了此事件,称媒体报道基本属实,但被拆迁者漫天要价,不予配合,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微博中还指出政府十分重视,已经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始调查此事件。该通报在消减对政府负面影响的情况下,也把一部分舆论的焦点集中到钉子户、违章建筑及漫天要价身上。仅仅一个小时后,当地政府第二条微博发布,未提及“违章建筑、私盖房屋”细节,并且删除了“漫天要价、不予配合”等词语,表示联合调查组将深入调查研究,对违法违纪行为和当事人严肃处理。此微博再次引发舆论的质疑。8月12日,新郑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通报称,主要涉事人员赵观峰、赵岭俊已被公安机关控制,其他涉事人员正在调查中;涉事村村主任孙广玉停职接受调查。当天下午事件出现了极具戏剧性的转变,被强拆夫妇在接受采访时声称“做错了事,对不起政府”,且与政府达成了拆迁协议表示满意。让网民大感意外,舆论此时也出现了最大的戏剧性变化。随着当地政府对相关人员的处罚,事件关注度逐渐降低,舆论热度开始下降。

(二)、舆论走向。

事件曝光伊始,网民根据媒体的报道,在没有涉事相关主体发声的情况下就对此事件展开了讨论。此时网民“同情弱者”的心理开始发生作用,面对政府等为代表的“权威”,加上对政府不信任的“刻板印象”,使舆论的焦点聚集于对强拆者的批评和对政府的谴责,并对失去房子的夫妇表示出同情。网民的角色扮演成为了帮助弱者,挑战强权的正义化身。

随着事件的发展,尤其是当地政府在官微上的两次通报之后,网络舆论开始出现不同的声音,部分针对“钉子户”的质疑开始在网络蔓延。“钉子户、漫天要价、不予配合”的字眼出现在媒体报道中时,网民在表达对强拆方式的不满时,舆论的部分焦点转变到对被拆迁者身上。原来同情的对象此时却成了指责的对象,谴责“钉子户”贪心不足,自私贪婪。此时也有部分网民注意到了媒体在这其中的片面报道,对事实断章取义,无法给受众一个全面、真实、客观的呈现,因此,针对媒体问责的声音逐渐强烈,网民认为媒体更应该对强拆事件的真相予以真实的澄清和报道。

就当网民准备伸张正义,舆论站在被强拆者夫妇一方时,一句“做错了,对不起政府”让事件出现了最大戏剧性的反转,也让舆论出现了“华丽的转身”。如此突兀的转变让舆论顿时将矛头指向了批评被强拆者妥协服软,指责他们屈从于政府压力和金钱利益。在一片混乱声中,部分网友指责媒体不负责任报道,误导受众,对事实断章取义,无法给受众一个全面、真实、客观的呈现,这也代表了网络舆论中的一种声音。下面两个表格可以充分展现出前后两个时间段网络舆论的变化。

(三)、网络舆论戏剧化展现

1、 特征

政府角色戏剧化。

本事件自始至终,当地政府都在舆论的指责声中,不管是微博上的两次澄清事实还是成立调查团及对涉案人员进行处理,政府所采取的每一步措施都受到网民的攻击和质疑,无法得到网民及媒体的理解和支持。纵然当事人自己承认错误,网民指责政府施加压力的声音也不断。政府成为负面的及民众不信任的角色象征,如同戏剧中观众始终不相信坏人做出一件好事一样,对地方政府的负面形象已经固定化。

媒体角色戏剧化。

在短短的四天时间里,媒体关于该事件的报道就接近两千篇,相关的微博数量达到两万多条,更有人民网、央视等中央级媒体的关注,使得该事件迅速成为网络舆论热议的中心。随着事件的不断升级,部分媒体为迎合网民的舆论声音,夸大网络“民意”,替。媒体本应是报道真相、客观公正的角色,却成为舆论戏剧化的推动者,部分媒体立场不坚定,一会批评政府,一会指责钉子户,导致舆论始终无法形成理性、真实的表达。

当事人角色戏剧化。

被强拆的夫妇先是“受害者”,再成“钉子户”,后为“受益人”,每一次角色的变化都引起舆论的反转。面对一方政府、一方媒体和网民,作为“弱者”的当事人难以获得真实、公正的发生机会。即使面对网民指责利欲熏心、妥协服软时,也只能销声匿迹。表面上看张氏夫妇是事件的最大受益者,然而却是事件中最缺乏主动权的一方。

网民自身戏剧化。

愤怒—同情—质疑—失望,整个事件中,网民感情的变化也就是网络舆论的变化,在观看政府、当事人和媒体演出一场情节多变的戏中,网民的各种情绪被充分的调动起来了,看戏后的各种舆论观点也各有不同,大有不达目的不罢“声”的气势。

2、效果

政府公信力降低。

强拆事件纵然不是政府参与,但也摆脱不了关系,从近几年不断爆出的暴力强拆事件中都会牵连出官商勾结。此事件中,政府及时应对,采取了一些措施,但两条微博前后不一,真相公布迟缓,处理不甚明确,引起网民的质疑与职责,导致政府的公信力二次下降。

媒体立场动摇。

众多媒体对此事件进行了报道,不乏国家级媒体与新兴网络媒体。随着事件的发展,部分媒体丧失了自身客观公正的立场,造成媒体“逼视”,或是为迎合网民情绪,指责批评政府或当事人。

网民参与热情高涨。

强拆事件从爆发到结束短短的四天时间,原创微博就达到两万多条,更有媒体人、法律人和网络大V的积极加入,使得该事件成为新闻头条和网络热议话题。

当事人现实压力加大。

被强拆夫妇面对政府和强大的网民始终处于弱势的一方,无法与强大的力量对抗,心里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最终妥协本应是可以理解的,却又成为舆论指责的对象,辜负了网民的感情,深处其中仍难以获得发声的机会。

(四)网络戏剧化原因分析

李普曼曾说:“偶然的事实、创造性的想象、情不自禁的信以为真,这三种因素便会产生一种虚假的现实,导致人们做出激烈的本能反应”。李普曼所言说明舆论的形成是事实、媒体传播与受众三者作用而产生的,那么研究网络舆论的戏剧性形成的原因同样需要从这三个方面入手。

1,强拆背后的利益链条上政府摆脱不了关系。政府应对危机发生的机制未形成,传统权利思维和“刁民”思想依旧存在,虽然新郑地方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以及应用官微发布,避免了事件的进一步扩大,但发布语言、发布态度还缺乏网络思维。

2,媒体丧失立场。部分媒体为迎合网民心理和赚取流量,做出不客观不公正的报道,成为舆论的“傀儡”和网民的“代理人“,丧失了公正客观真实的立场,无法独立于体制之外进行监督报道。

3,网民的公民意识、理性思维淡薄。事件爆发到结束,之所以政府始终被污名化,原因在于民众对“习得性无助“后对政府的刻板印象以及民众对某一位官员的不良行为放大到整个官员群体,加上网民缺乏对媒体报道的信息批评怀疑态度。网民是这场”戏“的观众,他们的观点对事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的观点更多来自于网络意见领袖的声音。

六、网络舆论的规范路径

纵然网络舆论在反腐和监督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不可否认,网络舆论存在着问题也不容忽视。规范网络舆论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趋利避害。

(一) 政府

政府成为网络舆论的众矢之的。身处舆论漩涡中,政府一方面应该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下行使自身的权力,约束自身行为,摆脱“官位”思想,同时政府也应该学会运用互联网思维解决问题,所谓互联网思维,就是“平等、共享、交流”,及时公布事情真相,利用新媒体平台真诚与网民沟通,倾听民众声音。摆脱地方政府被污名化,既需要媒体、网民的理性回归,更需要政府能够真正行动起来,以实际行动来消除污名。

(二) 媒体

新媒体改变了舆论的主体格局,传统媒体统治舆论监督能力弱化。面对这种情况,媒体,尤其是传统媒体、网络媒体更应该发出理性的声音,引导网络舆论正向发展。坚持自身公正、客观、真实的立场,独立于体制之外,不受网络舆论的影响。同时传达多方声音,平等的给当事人发声的机会。

(三) 网民

网民是舆论的主体,但他们的声音并不全是真正的民意,掺杂情绪和宣泄声音。网民的理性建设是一个漫长过程,引导网民由“事件导向”转向“话题导向”,不仅是网民的媒介素养的提高,更需要网络道德及法规的建设。

七、总结

网络事件舆论戏剧化倾向是网络舆论负面影响的变现,对涉事各方起着重要影响。它致使政府公信力降低,媒体公正立场丧失,民众真实想法难以表达。只有各方共同努力,规范网络舆论,积极引导正确、理性网络舆论的表达,社会建设发展才能取得成效。(作者系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参考文献:

[1]中国互联网中心:《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北京,2014。

[2]卢梭:《社会契约论》,中文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3] 周宇豪:《舆论传播学》,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

[4]米尔斯:《社会学的想象力—学术前沿》,中文版,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

[5]勒庞:《乌合之众》,中文版,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

[6]戈夫曼:《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中文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7]李普曼:《舆论学》,中文版,华夏出版社,1989

[8].郭小安:《网络舆论缺陷的三维透视》,载《改革与开放》,2010年第3期。

[9].柏文学: 《河南强拆的“狗血转身”是距离法治太远》,载《红网》, http://hlj.rednet.cn/c/2014/08/14/3436731.htm,2014-8-14

[10]. 《被强拆者说“对不起政府”是谁的胜利》,载《中国青年报》,201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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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谢琳(实习生)、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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