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報業集團發文,對360特供手機的性能做出評價。360公司認為,此文章系對該公司產品的詆毀,而兩家網站全文轉載該文。360公司因此將該報業集團和網站告上法庭。昨天,記者了解到,大興法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360公司訴稱,2012年7月他們推出名為“超級戰艦”的360特供手機,用戶評價該款手機性價比超值。而第一被告某報業集團經營的報紙,用大篇幅的文章詆毀原告的360特供手機,“像素縮水、電池續航能力不夠、代工廠頻出事”,甚至還提出了原告的股價下跌等不實言論和詆毀內容。第二被告和第三被告轉載了該不實報道內容的全部原文。
原告認為,三被告的行為已經對原告及其經營活動產生極其惡劣的影響,極大損害了原告公司良好的商業信譽和企業形象以及相關產品的美譽度,給原告造成了極大的損失。
因此,原告請求法院判令,第一被告某報業集團立即對已經銷售的報紙召回予以銷毀﹔第二被告和第三被告兩家網站立即刪除相應網站刊發的相關報道內容﹔三被告在其所在報紙和網站首頁以及多家知名報紙及網站顯著位置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持續90日,予以消除影響﹔賠償給原告造成的損失共計人民幣70萬元﹔被告承擔全部訴訟費用。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