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片最高票房影片《泰囧》近期陷入“侵權“糾紛。日前《人在囧途》制片方武漢華旗影視制作有限公司在京召開發布會,宣布起訴光線傳媒等《泰囧》四家出品方存有“不正當競爭及著作權侵權”。昨天,曾一度因此停牌的光線傳媒復牌並發布公告稱對華旗不符合事實的惡意攻擊行為,將保留起訴權利。
昨天光線傳媒的公告表示,目前公司未收到任何有關此事的司法機關公文。公司對武漢華旗單方以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制造輿論,對公司進行不符合事實的惡意攻擊之行為,保留起訴權利。光線傳媒表示,對於相關指証,將積極應訴。
對於這一官司,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法教授馮曉青昨天在認証微博上表示,一般電影作品糾紛案,涉及較大的可能是著作權侵權糾紛,但也不排除特定情況下的不正當競爭糾紛。著作權角度看,主要辨別是否為正當使用還是有剽竊、抄襲行為,而后者體現為違反誠信原則,不公平和正當地佔有或利用了原告的競爭優勢,或者竊取了原告的競爭優勢,本案的性質最終得由法院來判斷。
國泰君安傳媒分析師高輝認為,《人在囧途》並沒有商標注冊,僅是《人在囧途2》辦了拍攝許可証,而《泰囧》亦有拍攝許可証,“著作權侵權”方面沒有法律依據﹔而不正當競爭方面,爭議較大,電影作為創意產品,之前在國內並未發生過此類訴訟,在互聯網行業有類似案例,而其賠償金額多在50萬元以下。(記者顧夢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