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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領導一正五副 七項職責下放地方

2013年07月18日07:22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三定”方案公布。昨天,中國政府網公布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根據該方案,共取消了21項職責。其中明確提出,取消一般題材電影劇本審查,實行梗概公示。

總局內設22個機構

公布的方案顯示,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設22個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廳、政策法制司、規劃發展司(改革辦公室)、公共服務司等。據悉,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三定”方案中,將辦公廳、財務司、法規司、對外交流合作司等8個部門合並。

總局領導“一正五副”

在人員編制上,方案顯示,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機關行政編制為508名(含兩委人員編制11名、援派機動編制5名、離退休干部工作人員編制39名)。其中:局長(兼國家版權局局長)1名、副局長4名、國家版權局專職副局長1名(副部長級)﹔司局領導職數77名(含總工程師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離退休干部局領導職數3名)。

加挂國家版權局牌子

方案提出,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加挂國家版權局牌子,在著作權管理上,以國家版權局名義行使職權。關於動漫和網絡游戲管理,與文化部的職責分工維持不變。

7項職責下放地方

昨日公布的“三定”方案,取消21項審批職責,其中包括取消舉辦全國性出版物訂貨展銷活動審批,調控書號總量職責等。

此外,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還將設置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審批職責,音像復制單位、電子出版物復制單位設立審批職責等7項職責下放給省級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

■ 名詞解釋

一般題材電影

據介紹,一般題材電影是相對於特殊題材而言的,凡影片主要人物和情節涉及外交、民族、宗教、軍事、公安、司法、歷史名人和文化名人等方面內容的,為特殊題材影片。

■ 專家觀點

“方案總體上是維持現狀”

國家行政學院社會和文化部副主任祁述裕教授認為,此次公布的“三定”方案有三個特點:

第一,明確了兩個部門合並后的基本構架和主要職責。

第二,體現了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特別是新聞出版領域在取消職責上有亮點。比如,“取消圖書出版單位等級評估職責,工作由中國出版協會承擔”,體現了社會組織能做的事,政府不要去管的要求。

第三,具有過渡性特征。這是該“三定”方案最大的特點。部門合並核心是權力調整和再分配,會引發許多矛盾。為減少阻力,此次改革總體上是維持現狀。

具體體現在:(1)內設機構變動很小。“三定”方案公布的內設機構是22個。與合並以前內設機構數大致相當﹔(2)人員基本沒有變化﹔(3)職能轉變中所取消的職責,絕大多數都是早已取消,並不是此次“三定”方案確定下來的。比如,“取消一般題材電影劇本審查,實行梗概公示”,早在幾年前就實施了。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大都是“邊邊角角”,並不涉及重要領域和重要職責。從“三定”方案看,距離李克強總理提出的國務院部門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要減少1/3以上,還有很大距離。

祁述裕表示,機構合並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很重要。但關鍵還是職能轉變,是放權。這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核心,也是深化文化管理體制改革的核心。要做到這些,還有付出艱巨努力,這也才是公眾最關心的內容。(記者杜丁)

■ 焦點

1 電影審查

劇本審查實行梗概公示

【取消職責】 取消一般題材電影劇本審查,實行梗概公示。

【聲音】

“規定應更細致些”

電影局相關人士:取消一般題材電影劇本審查已於2006年實行(總局52號令),之前曾有一段時間要求審查劇本,但近幾年隻要求看1500字的劇本梗概。

除了涉及少數民族、宗教、外交、司法等特殊內容的影片需要審查劇本外,其他電影都屬於“一般題材”的范疇,無需審查劇本。

此外,對於梗概主題表達模糊不清的劇本,也會要求審查劇本。

王小帥(導演):早就聽說過不用審查劇本,1500字梗概就可立項,但之前幾部電影都送審了完整劇本。即將開拍的新片《闖入者》隻做了劇本梗概公示,並未審查完整劇本,而且是在北京市廣播電影電視局備案(2010年廣電總局明確“一備雙審”,將部分影片的備案工作下放到省級廣電部門)。

雖是實行多年的政策,如今公開明確也是好事,讓創作者和公眾都知道。但規定更細致些會更好,涉及民族、宗教、外交等特殊內容這個大框框,從事電影行業的人早就知道。

謝飛(導演):計劃經濟時代由於是國有制片廠體系,大部分電影劇本都是廠裡審查,拍完電影后才送電影局審查。去年上映的《萬箭穿心》由我擔任監制,該片送審完整劇本,並經過數次修改。

梗概公示也可提醒電影公司減少題材重復,電影局梗概公示可起一定作用,只是傳播效果不行,最好由行業協會來管理。(記者 孫琳琳 楊林)

2 圖書出版

取消調控書號總量職責

【取消職責】 取消調控書號總量的職責。創新書號管理方式,規范書號使用,遏制違規行為。取消圖書出版單位等級評估職責,工作由中國出版協會承擔。

【聲音】

“賣書號面臨滅頂之災”

俞曉群(曾任遼寧教育出版社社長兼總編輯,現任海豚出版社社長):

能有這樣的舉動不容易。政府做政府的事情,協會做協會的事情,各歸其位,是社會進步的表現。

我關注兩個問題:一是就出版而言,簡政放權多在印制與流通環節,而內容生產環節未見大的政策變化。

二是書號問題,放開是好事,影響巨大,靠賣書號生存的出版社將面臨滅頂之災。同時我們也要思考,為什麼書號會成為事實上的商品?這是一個敏感問題,政府需要高度重視,拿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

在政府簡政放權的過程中,還有一個問題需要注意,為什麼市場上低俗的書、垃圾書、受利益驅動的書越來越多?現在放開一些環節,有什麼跟進措施?如何建立一個健康向上的出版環境和秩序,讓出版爛書的人、搞出版投機的人、擾亂市場秩序的人,得到制度的限制與懲罰?

劉明清(現任中央編譯出版社總編輯):

方案提到“取消圖書出版單位等級評估”,我認為非常有意義,這對有志於以出版推進社會進步的出版人而言,可以說是極大的鼓舞。行政性的等級評估,使得很多出版社束手束腳,為“文化而出版”讓位於為“行政而出版”。

但在方案中,我沒有看到對內容生產層面的改革,也沒有對圖書市場銷售環節的大幅度改革,有些遺憾。關於后者,回想上世紀80年代北京曾有過出版的繁榮,你在北京街頭可以看到很多書攤。后來整個文化環境發生了變化,圖書被作為特殊商品處理,銷售行業門檻提高了,銷售資格的獲取有各種限制,書攤就消失了。現在實體書店紛紛倒閉,其實一個原因,就是銷售環節未能實現真正市場化的自由競爭。內容層面也是如此,沒有開放的競爭勢態,就沒有有價值的“優勝劣汰”。(記者 朱桂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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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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