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白富美”在錢堆裡“沐浴”。李明供圖
據新華社電菲律賓女子珍妮·納波萊斯在互聯網上炫富,引發圍觀。菲律賓稅務局局長基姆·埃納雷斯10日說,她將面臨逃稅指控。
頻頻炫富惹非議
珍妮現年23歲,菲律賓女富商珍妮特·納波萊斯之女,先前時常經由微博客網站、圖片分享手機應用程序以及視頻分享網站等“晒”照片和視頻,炫耀自己的奢華生活。
媒體轉載的一些照片和視頻顯示,這名“白富美”在錢堆裡“沐浴”﹔一身名牌服飾和鞋子,佩戴名貴手表和珠寶﹔過生日或大學畢業時,父母送的禮物是豪車。
母親珍妮特承認,曾送給女兒一輛保時捷“卡宴”和一輛保時捷“博克斯特”。她還証實,珍妮在美國的服裝設計營銷學院學習服裝設計時,她2011年花5473萬比索(約合127萬美元)在美國洛杉磯給女兒購置一套公寓,以獎勵女兒在學校的優秀表現。
這些照片和視頻隨即引發熱議,並成為菲律賓社會廣泛討論的話題。在媒體7月曝出珍妮特涉嫌策劃幫助多名國會議員挪用高達100億比索(約合2.3億美元)政府基金的丑聞后,珍妮關閉了在社交網站的賬戶。
收受禮物未繳稅
菲律賓稅務局局長埃納雷斯說:“我們看報紙,關注互聯網。我們就是從那裡得知她(珍妮)的情況。”她說,珍妮涉嫌在2011和2012納稅年度逃稅3206萬比索(約合74萬美元),包括附加費和利息。
埃納雷斯說,除洛杉磯那處房產,珍妮2012年還在菲律賓的巴延邦購置一處資產,價值大約149萬比索(約合3.5萬美元)。“然而,她在2011年和2012年沒有提交任何所得稅申報表,也沒有任何報稅記錄証明那是禮物、遺產或是由別人給予她的東西……同樣沒有繳納捐贈稅或地產稅。”
埃納雷斯解釋,稅務局根據珍妮沒有申報的收入及其用於購置這些資產的費用,推算出她的逃稅金額,而且“這只是保守估計”。
她進一步提及,珍妮自2008年便從稅務局取得納稅人識別號,但從來沒有提交任何所得稅申報表。“我們一直說,人富沒有錯,隻要你繳納恰當稅款。”
這名女局長同時說,珍妮逃稅案與她母親的腐敗丑聞無關,而且這一指控沒有任何政治動因。“無論是她或她母親的錯,有人將要進監獄。”
父母面臨同罪名
在珍妮之前,她的父母上月底同樣面臨逃稅罪名指控,涉及2004、2006和2008至2012納稅年度,共計逃稅超過6000萬比索(約合139萬美元)。
有關珍妮特一家的資產規模,各方說法不一。他們家據信擁有多家企業、在國內外購置數十套房產,甚至還掌握一支30艘船的船隊。
涉嫌挪用政府基金一案中,時間跨度自2003年至2013年,牽扯5名參議員和23名眾議員。珍妮特先是否認牽扯其中,但面對由菲律賓當局簽發的1000萬比索(約合23萬美元)懸賞逮捕,她今年8月“投案自首”。
這起腐敗案一度引發菲律賓民眾大規模街頭示威。案件現在審理中。
這以前,珍妮特和丈夫還卷入另一起貪腐案,涉嫌2001年在菲律賓軍方的一起收購案中牟利,被指控貪污和盜用公共資金。只是,次年她丈夫免予被告,她同樣於2010年因証據不足被判處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