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欠稅房企從中獲利不菲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廣州富力地產有58億元應繳未繳土地增值稅,記者就此問題致電富力地產,該公司一名負責人表示,這些土地增值稅“沒到繳的條件”,滿足繳稅條件后,就會“有一筆就繳一筆”。該負責人表示,“不是(企業年報)上面挂多少,就要繳多少。”
記者注意到,富力地產等房企雖然聲稱在年報中所列出的土地增值稅不是現時義務,並不需要全部立即上繳,卻將這部分土地增值稅算成公司已經支出的經營成本,也就是說,這些上市公司向股民公布的年報中,所計算的企業利潤已經減掉了這部分他們並沒有足額上繳的土地增值稅。記者追問富力地產為何採取這種完全不合理的計算方式,相關負責人卻避而不答。
對於富力地產聲稱上述土地增值稅“還沒達到清算征繳條件”的說法,專家稱這種解釋站不住腳。“應付稅金就是你應該繳的稅,比如說你算出來應繳1000萬元稅金,如果你沒繳,那就欠稅了。”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說。
把應付未付土地增值稅長期挂在自己的賬上,為什麼會成為房地產上市公司的慣常做法呢?
招商局地產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相關部門負責人說,其目的之一是直接獲取銀行利息,“(這是)公司的一個策略,錢存在銀行裡,40多億,我晚一個月繳的話,有多少利息收入?如果我早繳一個月,又損失多少利息?”專業人士指出,開發商把土地增值稅攥在手裡,不但有利可圖,而且獲利不菲。以SOHO中國為例,該公司有應繳未繳土地增值稅64億元,存在銀行每月可獲利息1500多萬元,一年就是1.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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