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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報紙”概念的再認識

張 虹  李方海

2013年12月10日15:48    來源:今傳媒    手機看新聞

摘 要:概念在社會科學研究中有著重要的地位。目前新聞學界關於“報紙”的概念大多默認“報紙等於大眾報紙”,其實,報紙不等於大眾報紙,“報紙”的概念表現的應該是中國古代報紙和近現代報紙之間的共同屬性。報紙作為信息傳播媒介,以刊登新聞為主,單期傳播內容具有集納性,傳播范圍具有公開性,連續發行,以文字為主要傳播符號、以紙質復制形態傳播。

關鍵詞:報紙﹔概念﹔屬性﹔傳播

一、引 言

概念在社會科學研究中有著至高無上、不可替代的地位,是“在一定研究視角內,解釋紛雜社會現象的眾目之綱,是學派、范式的定位點,也是理論和研究方法的基本單位和出發點” [1]。有了准確的概念才談得上正確的判斷和推理。但是,目前,在我們的新聞傳播學研究中,概念以及概念闡釋並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沒有形成探究概念的熱情和好奇心,這使得我們在進行一些實際研究時,往往不能准確地使用概念。

關於“報紙”的概念,目前有多種定義,如“以刊登新聞和時事評論為主,以定期、連續、散頁的方式向公眾發行的出版物”[2],李良榮“以刊登新聞為主的定期連續向大眾發行的印刷品”[3],廖基添列出了報紙的三個核心特征:“一,物理形態:通過平面介質、以文字為主要傳播符號﹔二,傳播范圍:在公眾范圍,或至少若干群體或階層的范圍內,公開連續發行﹔三,內容特征:傳播新近發行的事情。[4]”

綜觀這些定義,並結合學界多種語境中的論述,不難發現,人們所謂的“報紙”其實指的是“大眾報紙”,也就是說,人們認為:大眾報紙才是報紙。以此為前提,所謂“報紙的起源”就隻能是“大眾報紙的起源”。但顯然,大眾報紙並不等於報紙,大眾報紙是報紙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報紙的外延大於大眾報紙的外延,報紙的內涵規定性小於大眾報紙的內涵規定性。

大眾報紙作為近現代報紙的代表,與古代報紙必然存在區別,但兩者應該有一組讓我們把它們統稱之為“報紙”的共同屬性,這些共同屬性是報紙的核心特征,這些特征,將中國古代報紙、近現代報紙與那些跟它們極其相似的傳播媒介進行有效的區分。我們下面將要進行的分析,就是力圖確定這樣一組“區別性特征”。

下面從傳播內容、傳播范圍、傳播載體等方面對“報紙”概念的內涵進行重新分析。

二、傳播內容

(一)刊登新聞為主

新聞是“新近發生事實的報道”,此處的“新”,是從受眾的角度來說的,凡是那些人們“欲知應知而未知的”,或者不曾被真正理解的事實都是新聞。中國民主革命時期各政黨機關報宣傳的各種革命理論於當時受眾而言,是“新聞”﹔現階段我國報業體系中,大批報紙以刊登專業信息、文化生活知識和娛樂消遣內容為主,這些內容滿足了人們多樣化的信息需求,也是“新聞”。刊登新聞,是報紙存在的價值,也是報紙產生的根源。

(二)傳播內容具有集納性

這裡的“傳播內容”是指報紙發行的每一期所刊登的內容,不是指長期歷史的整體內容。“集納性”是指每一期報紙的內容是多個消息、多種知識的匯集,不是單一的。集納性是報紙不可或缺的主要功能之一,報紙在與官文書、傳單等媒介的對比中顯現出這個特點。

三、傳播范圍

(一)“公開性”是相對的

從傳播范圍來說,“公開”包括質和量兩方面的內容。從質的方面來說,是指獲取報紙信息的自由,享有這種自由的人的多少就是“公開”的一個量度。

“公開性”對於大眾傳播來說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大眾報紙”相比於之前的各類報紙來說,一個質的飛躍就是傳播的公眾性與開放性,它真正面向社會大眾,內容是給社會大眾看的,售價是平民百姓都能夠消費的。但我們不能因此以大眾報紙的公開程度去衡量所有報紙,尤其是起源階段的報紙。

從信息傳播的發展歷史來說,傳播范圍的“公開”與否是相對的,沒有一個絕對的量的界限。不同歷史時期,“公開”的程度是不同的,並不存在一個跨越古今的同一的量的標准。隨著人們在信息需求、科學技術等方面的發展,新聞媒介的傳播范圍越來越廣,因此,判斷一種媒介信息傳播的“公開”與否,需要立足於特定的歷史發展階段,通過橫向(同一歷史時期的各種媒介之間)與縱向(不同歷史時期的媒介之間)的比較來分析,而不能簡單地根據傳播范圍來斷定傳播范圍的公開與否。比如判斷宋代邸報是否具有公開性,不能因為它主要在當權者及知識分子這一階層內傳播就斷定它“不具有公開性”,通過與共時的其他傳播媒介——比如官文書——的對比,才能更清晰地認識到邸報在傳播范圍上的特點。

官文書的傳播按照各級行政組織的層級性,逐級垂直縱向進行,不得越級,傳播有特定對象,傳者和受者是組織內部的上下級關系或平級關系。

作為正式的中央官報,宋代邸報不但在在京朝官、地方各級行政官員之間傳播,還擴大到了廣大的士大夫知識分子階層。邸報從中央傳至地方時整體上具有組織上的上下級關系,但接受者不像官文書的接受者那麼明確,其范圍相對寬泛,傳者和受者的組織關系是鬆散的、不對應的﹔而且在從中央到達地方各州郡后,可以以朝報或邸報名義傳抄並公開出售,存在一定程度的橫向商業傳播,此時傳受雙方除了信息傳播者和接受者的關系之外,沒有其他直接關系。

從傳播分類上說,官文書屬於組織傳播,邸報傳播中的組織關系已經相對鬆散,初步具有了大眾傳播的特點。相對於官文書,邸報在傳播范圍上有了明顯的突破。

(二)傳者與受者的關系:非人格化

傳播范圍公開性的一個體現就是,隨著信息接受者范圍的擴大,傳者和受者關系的非人格化。在口語傳播階段,口頭傳播的對象是在場的、確定的和人格化的,傳受雙方關系明確,傳播過程往往是一種富有情感因素的互動行為。報紙作為一種點對面的傳播,接受者不是確定的對象,傳者和受者之間的關系是非人格化的,兩者除了信息傳播者和接受者的關系之外,沒有其他直接關系,例如人際關系和組織關系。報紙在這一點上,與人際傳播(如促膝談心)、群體傳播(如家庭、朋友中的信息傳播)和組織傳播(如官僚組織內部、政黨組織內部的信息傳播)的諸種媒介區分開。

四、傳播載體

傳播載體以文字為主要傳播符號,以紙質復制形態傳播。

報紙以物質實體的紙質形態區別於其他所有非紙質的傳播媒介,同時也以紙質的復制形態區別於“布告”、“榜”這些最終以張貼的形式進行傳播的媒介,“布告”、“榜”在張貼之后的傳播過程中除了口耳相傳,沒有紙質復制,而報紙始終以紙質復制形態傳播。

已有概念界定報紙是“印刷品”、“出版物”,不把手抄形態的看作報紙,這仍舊是“大眾報紙才是報紙”的觀念。不論中西,歷史上都有過手抄新聞的階段,歐洲的威尼斯公報、中國古代的邸報、小報,都曾以手抄形式復制新聞。是印刷還是手抄,屬於復制手段的不同,最終復制內容都以紙質的形態存在並傳播。

發展至當前,各大報業紛紛進行數字化轉型,出現“數字化報紙”。“數字化報紙”中的“報紙”其實是“作為一種內容的價值生產方式”而存在的,“報紙”在這裡是“一種內容採集、篩選、把關以及加工制作和復制傳播的一整套媒體要素和環節的總稱” [5]。正是因為報紙不僅僅是一張紙,它才有持久的生命力和廣闊的發展空間。

五、發行頻率

報紙通過“連續發行”與書籍、傳單區分開。“連續發行”與報紙“刊登新聞”的功能密不可分,隨著商品經濟的蓬勃發展,城市人口的急劇增加,人與人之間信息交流活動日益頻繁,人們需要大量的、廣泛的、及時的信息,這些需求決定了報紙的“連續發行”。

定期報刊的出現是新聞事業近代化的標志,而在報紙的起源階段,“連續發行”有定期有不定期,如宋代邸報的周期有時為“每日”,有時為“每五日”,有時為“逐旬”,有時為“每月”,周期的每一次調整,都基本上能做到連續發行﹔宋代小報則是不定期發行。

以上,我們從中國古代報紙和近現代報紙之間的共同點出發,對報紙的概念進行了重新分析,報紙是:以刊登新聞為主,單期內容具有集納性,公開連續發行,以文字為主要傳播符號、以紙質復制形態存在的信息傳播媒介。對報紙概念的重新分析有助於我們把握報紙的本質屬性,有效地把它與其他信息傳播媒介區別開來,同時也有助於我們對報紙起源的追溯。

(作者系:皖西學院文化與傳媒學院)

參考文獻:

[1] 郭中實.概念及概念闡釋在未來中國傳播學研究中的意義[J].新聞大學,2008(1).

[2] 辭海編輯委員會.辭海(第六版)[K].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9.

[3] 李良榮.當代世界新聞事業[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2.

[4] 廖基添.邸報是古代報紙嗎? ——中國古代報紙發展線索再梳理[J].新聞與傳播研究,2010(1)

[5] 喻國明.報紙:作為一種內容生產方式的價值思考[J].新聞界,2012(18).

[6] 李彬.新聞信:唐進奏院狀報新解[J].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學報,1998(3).

[7] 尹韻公.論明代邸報的傳遞、發行和印刷[J].新聞研究資料,1989(4).

[8] 方漢奇.中國新聞傳播史(第二版)[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9.

[9] 徐楓,袁亞春.論宋代邸報的性質及編輯內容的嬗變[J].西北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2002(2).

[10] 周光明.關於中國古代新聞傳播活動的幾點看法[J].新聞與傳播評論,2007(1).

[11] 陳頤.報紙定義的新探討[J].新聞大學,19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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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立娟(實習生)、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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