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開選拔的報名條件和資格
報名人員除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需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中共黨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黨紀條規,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和不良記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道德修養和敬業精神,事業心、責任感強,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能夠嚴守保密紀律。
2.綜合素質好,組織協調和開拓創新能力強,工作業績突出,具有與選拔崗位要求相匹配的任職經歷和能力水平。
3.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具有5年以上工齡和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4.報考處長職位的,年齡一般不超過40歲,即1974年 10月1日(含)以后出生﹔報考副處長職位的,年齡一般不超過35歲,即1979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
5.報考處長職位的,應現任正處級職務,或任副處級職務滿1年,即2013年10月(含)以前任職﹔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工作人員,現任五級職員,或任六級職員滿1年,即2013年10月(含)以前任職﹔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現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國有企業中任相當職務層級人員。
報考副處長職位的,應現任副處級職務,或任正科級職務滿2年,即2012年10月(含)以前任職﹔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工作人員,現任六級職員,或任七級職員滿2年,即2012年10月(含)以前任職﹔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現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國有企業中任相當職務層級人員。
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中層(含)以上管理人員和海外留學回國人員中的報名人員,應當具備與所報職位要求相當的資格。
6.身心健康。
7.中國公民,本人及配偶沒有國外永久居留權或者確定任職后自願放棄國外永久居留權。
8.具體職位報考資格條件詳見職位說明書,職位說明書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尚在試用期的。
4.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開選拔的工作步驟
公開選拔工作分為網絡報名、資格初審、考試測評、組織考察、決定任用等階段。
(一)網絡報名
時間為2014年10月30日8時∼11月3日17時。登錄公招網(www.gongzhao.net)報名。報名分個人自薦、組織推薦兩種形式,每人限報1個職位,同時注明是否同意調劑。
1.個人自薦報名。報名人員在公招網的指定頁面注冊個人賬戶后登錄報名系統,填寫《中央網信辦2014年公開選拔處級領導干部個人自薦報名表》。
2.組織推薦。由單位人事部門填寫《中央網信辦2014年公開選拔處級領導干部組織推薦表》,以書面形式送達中央網信辦干部局(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內大街225號中央網信辦干部局收,郵編:100010),並通知符合條件的人員通過網上報名。
3.設立咨詢電話。公選政策咨詢電話:010-65596847。網絡技術咨詢電話:010-68771302。
(二)資格初審
對報名人員進行網上資格初審。經資格初審合格參加筆試的人數與擬公開選拔職位的比例一般不低於10:1。如達不到規定的人數比例,在筆試開始前研究決定是否取消該職位。如決定取消該職位,在征得報考人員本人同意的情況下,相應報名人員可以調劑到其他職位參加公選。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拔全過程。報名人員必須實事求是填寫個人信息,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參加公開選拔資格。
報名結束后,在公招網統一發布資格初審結果和筆試通知。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員,登錄公招網下載並打印准考証(進入面試的人員,仍繼續使用此証),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筆試。
(三)考試測評
1.筆試環節。主要按照《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的有關精神,測試應試者擔任相應領導職務應具備的基本素質和運用有關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報考國際合作局職位的,筆試內容含英語測試。
筆試成績一般於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左右在公招網上統一公布。
2.資格復審。根據筆試成績高低順序,各職位進入面試的人數與該職位的比例一般為5:1(得分並列的,全部列入,下同)。資格復審人選按照公招網公布的通知要求,持相關証書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對於未參加、未通過復審或本人明確表示不參加面試的,資格復審人選按該職位筆試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
3.面試環節。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素質能力與選拔職位的適應程度(報考國際合作局職位的,含英語口語面試)。同時組織心理測試,測試成績作為參考,不計入考試測評綜合成績。
考試測評綜合成績按照筆試和面試成績各佔50%計算。一般於面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左右,在公招網公布面試成績、考試測評綜合成績、組織考察等通知事項。
(四)組織考察
1.確定考察對象。各職位進入考察的人數與該職位的比例為2:1。體檢合格者列入考察對象,如有體檢不合格者,根據該職位考試測評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2.組織考察。中央網信辦組成考察組,對人選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同時查閱考察對象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情況,必要時進行核實。在現所在單位工作不滿2年的,需到其原單位或其他相關單位進行延伸考察。組織考察主要包括考察預告、民主測評、考察談話、征求紀檢監察部門意見等環節,對政治上有問題的,一律取消考察資格。
(五)決定任用
考察組根據組織考察情況,提出擬任職建議人選。中央網信辦辦務會綜合考慮人選的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工作業績、德才表現、任職經歷及職位匹配度等因素,差額討論決定擬任職人選。對經過嚴格考察,中央網信辦辦務會研究確無合適人選的職位,該職位選拔可以空缺。
擬任職人選在公招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式期滿沒有問題的,按相關程序辦理任職手續。
對決定任用的人員,自任用之日起,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的,正式任職﹔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可自主擇業,也可由組織安排工作,一般按試任前職務層次安排。對經過考察符合任用條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員,符合后備干部條件的,可按照程序納入后備干部隊伍進行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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