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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智能手機的加速普及,手機APP(應用程序)已經成為很多人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而權限設置過高、偷偷走流量、捆綁安裝插件等存在於手機APP裡的隱患,也給許多用戶造成困擾。有人認為應對手機APP的權限進行明確界定,有人認為應對違規APP加大處罰力度。
上周,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問卷網對2006人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60.4%的受訪者指出手機APP存在收集用戶隱私的問題,76.0%的受訪者對手機APP獲取用戶隱私表示擔憂,62.1%的受訪者認為應加大對違規APP的處罰力度。
76.0%受訪者對手機APP獲取用戶通訊錄等隱私表示擔憂
調查顯示,受訪者最經常使用的手機APP類型是社交類(62.8%),其次是新聞資訊類(49.3%)。接下來還有生活服務類(46.6%)、游戲類(46.3%)、學習類(28.0%)等。
受訪者在安裝這些APP時,會被訪問哪些隱私信息?
調查中,58.3%的受訪者本機號碼曾被訪問,56.8%的受訪者表示是通訊錄。其他還有通話記錄(47.0%)、位置信息(42.8%)、短信彩信記錄(30.8%)、圖片庫(23.6%)等。
“我手機裡比較多的是新聞客戶端,團購、支付類應用都沒有。即便如此,也會擔心通訊錄會被泄露。”從事出版工作的張安洋表示,自從參加工作后通訊錄裡他人的號碼逐漸增多,一旦通訊錄泄露可能會對他人的生活造成影響。
家住長沙的馮筱琪經常使用網購類APP。她每次下載APP時,手機系統都會詢問是否接受這些APP的服務條款。“我會根據APP的性質去設置它的權限,像微信訪問通訊錄我覺得有必要,其它沒必要訪問的就不讓它訪問”。
數據顯示,76.0%的受訪者對手機APP獲取用戶通訊錄等隱私表示擔心,其中26.6%的受訪者非常擔心。19.2%的受訪者態度一般,僅4.8%的受訪者表示不擔心。
喜歡玩游戲的高中生李佳認為,一些手機APP的使用時間很短。“有時湊個熱鬧玩一玩,圖個新鮮,過段時間就卸載了。這種體驗讓許多人對應用的訪問權限不是特別在意。”她說,“像游戲類應用也不太涉及個人隱私,所以我不擔心泄露。如果遇見某個APP大量訪問個人隱私的,或者下載時強制安裝、捆綁下載的,我會直接選擇不用這個應用。”
受訪者指出手機APP主要問題是收集用戶隱私、盜取用戶流量
安裝手機APP后,個人隱私是否容易被泄露?調查顯示,27.6%的受訪者曾出現隱私被泄露的情況,23.3%的受訪者感覺隱私沒有泄露,同時有49.1%的受訪者表示並不清楚個人隱私是否被泄露。
為了避免手機通訊錄被泄露,張安洋在下載手機APP時,都會對下載說明特別注意。“有些應用比較好,安裝時會清楚說明將要訪問哪些信息。而有些應用就很糟糕,安裝時沒有一個清晰的條款告訴你它要訪問哪些東西,隻有軟件后台管理的人才能看到。”張安洋介紹,她在下載一款雲存儲應用軟件后,就經常接到陌生的騷擾電話。“從那以后我就隻下載一些大公司出的主流APP了。”
調查顯示,收集用戶隱私(60.4%)和盜取用戶流量(49.9%)是受訪者認為手機APP存在的主要問題。
“很多新聞客戶端也會訪問短信、手機通訊錄。我覺得這些軟件訪問的個人信息過多,但看也沒發生什麼事,也就算了。”張安洋說。
李佳比較擔心手機APP會“偷偷走流量”。“比如曾有一款手機游戲APP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下載安裝了其它應用,結果每次打開這個APP,流量都走得非常快。”李佳說。通過后台系統對手機上APP的流量進行監測后,李佳最終卸載了這款APP。
調查顯示,惡意軟件亂扣費(49.6%)、強制用戶下載安裝(42.1%)、有感染病毒風險(32.4%)、山寨APP嚴重泛濫(26.4%),也是受訪者認為手機APP存在的問題。
73.2%受訪者認為應用商店要對APP承擔把關責任
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2013-2014年中國移動互聯網調查研究報告》顯示,截至2014年8月,最近半年下載過手機軟件的用戶中,74.6%通過手機應用商店進行下載,手機應用商店已成為我國手機軟件下載的主要途徑。
那麼,面對一些APP的違規行為,提供下載的應用商店是否應該對APP承擔把關責任?調查中,73.2%的受訪者認為應用商店應承擔把關責任,12.0%的受訪者表示不好說,僅14.8%的受訪者認為不應該。
DCCI互聯網研究院院長劉興亮認為,應用商店對APP上架負有把關責任,並且應該對APP進行全程的追蹤監督。“我們要對應用商店進行監管,應用商店也要從是否違法、是否侵犯個人隱私等層面制定一個標准,對上架APP進行審核。哪些APP能上架,哪些不能上架,要明確。”劉興亮說,同時對APP的審核也要把握好一個度,以免降低APP的創新能力和更新換代的速度。
調查顯示,要對APP進行監管,62.1%的受訪者認為應加強對違規APP的處罰力度,51.4%的受訪者希望提高行業准入門檻,39.4%的受訪者希望健全對APP的投訴制度,30.4%的受訪者認為應對手機APP權限進行明確界定。
雖然有過半數受訪者認為應提高行業准入門檻,但不少互聯網研究者並不贊同此項舉措。
劉興亮認為,行業門檻是由市場規律自主決定的,它不是一個主觀因素。“你怎麼提高呢?要求開發這些APP的公司必須有上億的資產嗎?我認為可操作性不強”。
“門檻提高,隻能有利於寡頭壟斷,甚至有可能滋生出以權謀私的貪腐現象。”上海交通大學媒體與設計學院講師魏武揮說。
他認為,對APP的監管可以借鑒桌面互聯網(即以電腦為載體的互聯網——編者注)的監管體系,即從“備案”、“許可”和“特殊証照”這三個層級對APP進行監管。“比如有的APP是視頻類APP,如果桌面互聯網有視聽許可証這類特殊証照,那麼移動端就可以做APP,如果桌面沒有互聯網視頻許可証,那移動端就不能做。”魏武揮說,“這套體系在桌面互聯網運行得不錯,具有可操作性,20年來也沒有出現大的差錯。”
劉興亮也贊同這種做法,他認為手機APP雖然發展很快,但它只是個表現形式,大部分手機APP依托的都是背后的網站。對桌面互聯網的監管也可用於對手機APP的監管。
魏武揮表示,對手機APP的管理應“適中”。同時應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加大對違規APP的處罰力度,抬高企業違法的成本,這樣才能使企業不敢去觸犯法律的底線。
此次調查的受訪者中,00后佔1.2%,90后佔19.9%,80后佔47.6%,70后佔21.7%,9.6%的人為60后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