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傳媒>>傳媒專題>>傳媒期刊秀:《今傳媒》>>2014年·第11期

隱性採訪的道德缺失及真實性研究

於  卓

2014年11月21日15:42    來源:今傳媒    手機看新聞

摘要】:隨著新聞業的快速發展以及競爭的加劇,社會媒體為了提高收視率、發行量等,逐步開始使用隱形採訪作為其制勝武器之一。本文主要從隱形採訪概念和特點出發,分析隱性採訪中產生道德缺失及真實性問題,並針對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相應的對策,從制度的制定和道德倫理兩個方面提出改善措施。

關鍵詞】:隱性採訪﹔道德缺失﹔真實性

一、隱性採訪及其存在的道德考量

(一)隱性採訪的概念界定及特點

1.隱性採訪的概念。隱性採訪是相對於常規採訪的來說的,根據新聞界實踐來看,對於常規的正面採訪,受訪者都是樂於接受的,但是對於反面採訪或者批評性質的採訪,一旦記者亮出身份和採訪意圖,通常都是很難採訪到事實真相[1]。為了發揮新聞媒體的社會輿論監督的職能,新聞界中隨即產生相對常規採訪的採訪方式,理論界至今沒有對隱性採訪給以明確的界定,從稱呼上隱性採訪通常又稱為隱匿採訪、私密採訪、偷拍、暗訪等等,這些稱呼都表達了隱匿的採訪特征,新聞界一般稱為隱性採訪。

2.隱性採訪的特點。隱性採訪由於其自身的特點,相對於常規採訪而言,隱性採訪具有非公開性、有限性、雙重性等特點:首先,隱性採訪的採訪方式相對於顯性採訪而言的,這種採訪行為是秘密進行的,具有非公開性的特點,表現為隱瞞身份,隱蔽採訪手段及不向被採訪人暴露採訪意圖與目的。其次,隱性採訪在採訪范圍上隻能適用於有限的採訪題材,因為並不是所有的採訪都能採取隱性採訪,必須是在公開採訪無法保証採訪真實性的情況下,並且進行隱性採訪不會觸犯相關的法律法規,或者不會侵犯到公眾利益,才能進行隱形採訪。最后,隱性採訪在採訪上存在雙重性的效果,相對於常規採訪,隱性採訪能實現常規採訪不能實現的採訪效果,更能體現新聞媒體對新聞報導的真實性,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

(二)隱性採訪的道德缺失

1.社會侵權行為泛濫。現階段,由於我國社會媒體過度的使用隱性採訪,間接導致社會性的侵權現象達到泛濫的程度。即使這些相關媒體是出於維護社會正義和公共利益的目的,也不能淡化隱性採訪自身欺騙性的採訪方式,這種通過欺騙獲得的新聞題材,侵犯了公眾的合法人生權益。甚至由於一些記者自身素質不高,不具備基本的法律道德,為了便捷的獲得採訪信息,無視法律和道德規定濫用隱性採訪,這樣更進一步的加劇了社會侵權行為的發生。

2.傳媒人整體素質滑坡。記者這個職業是具有社會公共性質的,這個職業的群體理所當然應該肩負一定的社會責任。在具備職業記者說必備採訪技巧的同時,記者還必須有著一定的專業素質和職業道德素養。但是,目前許多的記者為了搶獨家新聞,往往遇到被採訪者不接受採訪時,第一時間採取的工作不是對被採訪對象進行說服,而是直接轉換身份進行隱性採訪,而且許多採訪的內容為了搶發表時間,沒有經過相關的技術處理就直接對外進行發表,這樣是忽視社會公眾利益,而採取的一種變相偷懶的做法,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時間傳媒人整體的素質滑坡[1]。

3.偷窺偷拍行為的盛行。大眾媒介對社會的影響是非常巨大的,它不僅引導著人們的思維方式,更對整個社會道德價值觀念都有著潛移默化的影響。因此大眾媒介傳播的內容是非常關鍵的,一旦一些行為的負面性被淡化,那麼在社會的危害也是非常嚴重的[2]。隱性採訪中偷拍偷錄行為,其負面性由於大眾媒介的過度使用已經被淡化,而且這種採訪方式迎合了人們的偷窺欲望,對受眾產生影響,導致社會中偷窺偷拍行為的盛行。

(三)隱性採訪的真實性問題

新聞的真實性,是新聞存在最根本的基礎。合理的運用隱性採訪,能夠更好的凸顯新聞的真實性,但是不加限制的濫用,就會對新聞點的真實性產生負面的影響。隱性採訪中記者通常隱藏自己的身份,採訪通常在一個欺騙被採訪者的前提下進行的,對於這種介入式的採訪,採訪的方式和內容都是經過記者事先設計好的,其中自編自導的痕跡比較明顯,記者的主觀意識比較容易影響新聞事件的走向,使得隱性採訪所獲得新聞內容的真實性受到了挑戰。隱形一旦新聞失真,不僅削弱了新聞監督的力度,也是受眾對新聞媒體公信力的下降[3]。

二、隱性採訪中產生道德缺失及真實性問題的原因

1.經濟利益的驅使。新聞媒介是我國文化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代表著社會公眾的根本利益。隨著我國體質改革的不斷升華,新聞傳媒在市場經濟中已經演變成獨立核算,作為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參與到市場經濟中來。這樣導致新聞媒介在組織自身的採訪行為時,不僅要出於經濟方面進行考慮,還要考慮如何採取更便捷的採訪方式以及降低運營成本,並通過迎合社會大眾的方式來組織內容,以獲得更多的受眾,這些都是經濟利益驅使,導致隱形採訪負效應的成因。

2.新聞監督的缺位。相對於西方成熟的法律體系,我國的法制化進程起步較晚,且發展速度較慢。對於新聞監督相適應的法律體系,在我國目前的法律體系中,仍是一片空白,我國至今都仍未出台與隱性採訪相關的法律條文,新聞法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縱容了新聞道德缺失的現象產生。同時,對新聞媒體及從業人員能起到約束作用的受眾監督職能,並沒有得到充分的行使,在我國這些年的新聞實踐中,由於我國廣大的新聞受眾監督意識比較淡薄,沒有能意識到自身的受眾監督職能,使得缺乏社會監督機制的新聞媒體有了可乘之機。

3.道德自律的缺失。廣大記者所在的新聞媒介行業,新聞道德自律是每一個新聞工作者都必須恪守的,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新聞工作則必須不斷加強自身的職業道德修養,同時在工作中按照一定的道德標准來要求和約束自己。但是,現行的中國新聞工作准則,相對於目前的新聞行業已經顯得比較滯后,涉及的條例准則都過於宏觀,可操作性不強,再加上大多數的新聞媒介單位制定的自律規范中,對隱性採訪沒有做出明確的可操作性的規定,即使部分新聞單位制定了也沒有嚴格的進行執行,導致了我國新聞媒介行業整體缺乏道德自律,僅僅依靠一個宏觀的缺乏可操作性的行業條例,是無法阻止隱性採訪產生負效應的。

4.文化心理的支撐。隱性採訪在一定程度上而言是某一個時期的產物,隱性採訪在現階段與廣大的社會公眾所特有的文化心理期待形成一致的契合,而廣大的社會公眾的文化心理是我國現階段的特殊環境所引發的。我國目前正處於社會轉型時期,由於自身的體制不暢和不健全,導致許多的本應由法律承載的任務根本無法全面完成,這使得許多的陰暗丑陋的行為仍然在社會的某個角落發生,而此時隱性採訪就會被廣大受眾視為微服私訪的行為,而且經過隱性採訪的事件,通常都會獲得社會輿論的廣為關注,一般都會倒逼現行法律體系進行積極響應,從而使得諸多隱性採訪的事件最后都得到積極解決,這就更加提升了社會公眾對隱性採訪的期待心理。這樣,社會公眾的文化心理上的支撐推動了隱性採訪的盛行,也間接助推新聞工作者濫用隱性採訪的行為。

三、隱性採訪的道德缺失及真實性問題改善措施

(一)建立隱性採訪的實施制度

1.加快隱性採訪的道德法律化建設。我國至今都沒有專門的新聞法,這對約束媒體及新聞工作者的行為是非常不利的,僅僅依靠憲法來約束新聞工作者,來保護公眾的權益是遠遠不夠的,在憲法層面由於其規定比較宏觀,可操作難度較大,新聞工作者很難依據法律規范來指導自身的實踐。而且,即使某些新聞工作者採訪方式不妥當,也很難找到適用的法律規范對其進行制約。因此,有必要制定和晚上相關新聞法規,對記者和被採訪對象的權利和義務及採訪手法的運用尺度進行明確的規定,使得採訪中的雙方都能從根本上都到法律的保護,這樣能從法律層面解決因隱性採訪而產生的道德缺失及真實性問題。

2.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的實施。政府和社會大眾之間有著相互對應的責任關系,這就要求政府在組織日常工作時能充分的保障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在對待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時,公開信息方面一定要表現出及時性和真實性,不能打著“維護社會穩定等理由”及“內部資料”等保密標簽,延遲向全社會公開突發事件的詳實信息,使得共勉的知情權受到侵害。這樣在保障社會公眾知情權的基礎上,新聞媒介也就可以避免為了獲得事實真相頻繁的使用隱性採訪。從而可以從源頭上減少隱性採訪的使用頻次,進行改善隱性採訪的道德缺失及真實性問題。

3.完善媒體內部的管理規范建設。僅僅依靠外部的法律約束,來改善新聞採訪中的道德缺失及真實性問題是遠遠不夠的,新聞媒體單位,必須根據外部法律條款的大方向,制定單位內部的審查制度,加強對採訪內容的審查,約束記者的採訪行為。對於不符合規定的採訪內容堅決不予播出,對於違反職業道德記者要明確給與指出,並根據單位工作制度進行相應的處分,以幫助新聞工作者明辨是非,對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給予抵制,以減少因濫用隱性採訪而導致道德缺失等問題的發生。

(二)建設隱性採訪的美德倫理

1.提升新聞採訪主體的自我道德修養。每個新聞工作者都必須有嚴格的職業操守,一名出色的記者必然是一名有著良好德行的記者。記者作為新聞採訪的主體,要善於在新聞實踐中不斷的學習提升自身的道德修養,同時要勤於自省,以實現自我監控和自我超越的目的。這樣新聞工作者就可以在外部缺乏完善約束的情況下,依靠自身的道德修養,在內心中形成一個道德標尺,在工作中能夠善於分辨是非,自我約束,抵制各種誘惑,形成採訪的美德倫理。

2.塑造新聞媒介組織的自律環境。當然新聞行業的美德倫理僅僅依靠記者心中的道德修養也是不夠的,我們還要為新聞媒介組織塑造適合的自律環境,這樣結合新聞行業其它內外制約因素可以更好的建設隱性採訪的美德倫理。塑造新聞媒介自律環境,首先需要類似記協組織這樣的新聞媒體監督群體,充分發揮自身的職能,對新聞媒介進行充分的監督﹔其次通過成立新聞評議委員會來推進媒體組織建立科學規范的評議組織和評議程序,從而塑造出能實際約束到新聞媒介組織的自律環境。(於卓為遼寧廣播電視台助理記者)

參考文獻

[1] 余莉麗.隱性採訪中媒體的道德缺失與重建[D].華中科技大學,2012.

[2] 殷志.合理合法:源於專業的職守——新聞隱性採訪的專業正當性分析[J].當代文壇,2011(1).

[3] 段麗琴.淺析隱性採訪的真實性及合理使用[J].改革與開放,2011(4).

分享到:
(責編:謝琳(實習生)、宋心蕊)




注冊/登錄
發言請遵守新聞跟帖服務協議   

使用其他賬號登錄: 新浪微博帳號登錄 QQ帳號登錄 人人帳號登錄 百度帳號登錄 豆瓣帳號登錄 天涯帳號登錄 淘寶帳號登錄 MSN帳號登錄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