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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傳播視角下伊朗互聯網發展與限制

任孟山

2014年11月26日16:51    來源:傳媒    手機看新聞

伊朗伊斯蘭共和國共有7886萬人,其中網民4200萬人,佔全國總人口的53.3%,佔全球網民的1.7%,是全世界第13大網民國。但由於核問題、與美國等西方發達國家間的矛盾,以及特殊的神權政治制度,伊朗在當今國際社會受關注的程度遠遠高過其網民數量在世界上的排名位次。本文關注的是伊朗互聯網20余年的發展過程、使用情況以及發展遇到的瓶頸。由於目前伊朗在國際社會的特殊角色與功能,也就當然應該被納入國際傳播的視角加以觀察。

伊朗互聯網發展簡史

從經濟社會發展的角度講,伊朗是一個發展中國家,自1988年兩伊戰爭結束以來,伊朗政府在拉夫桑賈尼的主導下,開始實行經濟自由化改革。在經濟改革過程中,基礎傳播結構的發展,包括電信傳播,一直是政府強調的重點,並且發展也很快。

伊朗首次接入國際互聯網是在1993年,是中東地區第二個接入國際互聯網的國家,自此之后政府就努力提升全國電信傳播的基礎設施建設。一年以后,私人使用調制解調器得到允許。早期在伊朗的互聯網用戶基本上都是學術機構和研究機構,不過當時的伊朗政府並沒有創建國內的數據網絡。

同樣是在1993年,伊朗的高等信息委員會宣布,正在與伊朗電信傳播公司(TCI)協商,通過全國的電話網絡線來創建一個數據傳播網絡。由於伊朗電信傳播公司缺乏資金,這就意味著要讓市場自身來解決問題,當時,一些私人網絡公司已經開始組建,並開始通過租用伊朗電信傳播公司的電話線來提供國際連接。不過,到1995年,由於擔心政府失去對電信傳播的控制權,伊朗開始打擊私人互聯網服務提供商,並發展自己的數據傳播網絡。

伊朗接入互聯網的人數從20世紀90年代末開始較快增長,根據國際電信聯盟和世界銀行的數據,1998年,伊朗有1?的人使用互聯網﹔1999年和2000年便迅速增長到4?和9?。此后,一直呈現爆發式增長,如圖1所示。

伊朗互聯網發展的限制因素

面對世界信息化潮流,任何一個國家如果想要跟上時代節拍,都不能忽視互聯網發展,伊朗也不例外,但由於伊朗特殊的政治制度與國家治理模式,伊朗互聯網發展的限制因素,除一般國家共有的限制因素之外,還有自身特殊的限制因素。

第一,經濟因素,這是很多發展中國家面臨的因素。盡管在過去10年中伊朗人的收入相對有所增加,但經濟危機、通貨膨脹、過高的失業率,以及生活必需品價格的急劇攀升,都在影響著普通伊朗家庭的收入。據《德黑蘭時報》2014年4月15日報道,伊朗統計中心發布的2013年伊朗失業率情況顯示,伊朗整體失業率達到10.4%,城市和農村失業率分別為11.8%和7%。伊朗互聯網的使用費用近年來雖然大幅降低,但在互聯網接入方面的花費仍然遠遠高於美國和歐洲。而且,平均網速隻有2M,隻有世界平均網速的十分之一。

第二,政治因素,伊朗政府不同派系的摩擦與競爭,以及不同部門之間的利益斗爭影響著互聯網的發展。伊朗政治派別分為保守派(比如內賈德總統)、自由派(比如哈塔米總統)和中間溫和派(比如現任的魯哈尼總統)。佔主導地位的保守派試圖遏制新媒體技術發展的潛力,認為新媒體技術對其利益和社會穩定是一種威脅。伊朗自由派和公民社會的支持者則認為,互聯網從本質上是一種去中心化的、民主的傳播媒介,因此他們不宜隻為政府所擁有。由此可見,自由派對互聯網的發展會更重視,2005年哈塔米宣布伊朗要開始建設發展大規模的光纖網絡,為伊朗網民提供更快的寬帶速度。但內賈德上台后,於2006年10月實行上網速度限制政策。之所以如此,其間有很多因素,但最重要的是政治理念的差別,即保守派想更有效地控制網民的行為,讓國民保持更高伊斯蘭文化純潔度,免受西方文化的“侵蝕”。2009年伊朗發生“Twitter革命”之后,伊朗官方迅速地封鎖了YouTube、Facebook、Twitter等社交網站在伊朗的使用。此外,互聯網在伊朗的發展過程中,政府企業、管理機構與私人企業之間也存在著種種矛盾和沖突。

第三,治理因素,伊朗通過復雜的法律手段和非法律手段把握互聯網發展進程以及網民行為。2001年5月,伊朗宣布了名為《關於計算機支持信息-提供網絡的總政策》,鼓勵互聯網的使用和發展。伊朗政府來負責互聯網的開發,伊朗國家廣播電台在開發過程中起主要作用。伊朗文化革命最高委員會通過了一個管制互聯網的決定,要求所有的互聯網接入提供者,都要阻止用戶個人接近“不道德”的網站或政治網站。2006年,伊朗政府又詳細制定了新的互聯網政策,三個關鍵的互聯網管制法令出現。一個法令專門涉及的是博客問題,要求所有的博客作者都要實名登記,該法令在2006年8月制定,2007年1月生效﹔其他兩個管制互聯網的法令在2006年11月制定,其目的是要讓對互聯網的控制更加容易和系統化,具體說明以前的管制條令以及對網絡犯罪的懲罰。

除上述因素之外,組織機構的責任不清晰也阻礙著伊朗互聯網的發展,哪一個部門是真正的管理者在伊朗國內存在爭議。

國際傳播視角下的伊朗互聯網

從國際傳播的視角來看,國際因素,特別是美國對伊朗的制裁,影響著伊朗的互聯網發展。自1979年以來,伊朗就是美國政府制裁的對象。克林頓政府執政期間,由於來自議會和親以色列團體的壓力,克林頓政府在1995年宣布完全禁止與伊朗的貿易往來。奧巴馬政府執政期間,對伊朗實施更加嚴厲的制裁。由於美國政府對伊朗的禁運,使得伊朗政府要獲得功能強大的服務器、衛星傳播工具都非常困難。高科技技術和設備的進口受到美國的制裁,進口計算機硬件設備會花費更多的資金。

美國控制著全球80%的互聯網地址,是名副其實的信息高速公路的“把關人”。因此,許多伊朗公司隻能通過第三方來成立合資企業,來處理伊朗的互聯網產業問題。其中,較著名的是伊朗數據傳播公司(DCI)和科威特的海灣數據公司(GulfSat)之間的合作。令人感到反諷的是,伊朗用來監視和審查互聯網的硬件和軟件均來自美國。許多西方的軟件程序既便宜又好用,美國政府對伊朗的制裁實際上導致了許多美國公司的損失。

在社交媒體逐漸興起並對政治實踐產生強烈影響的社會背景下,利用社交媒體成了國家間獲取地緣政治和經濟利益的重要手段,成了美國外交中被納入考量的構成要素,所謂網絡外交、e-外交、巧實力等都成了俘獲人心的工具。這對與美國關系緊張的伊朗而言,顯然是一種壓力,特別是“斯諾登事件”出現之后,各國更加關注互聯網安全。斯諾登在2013年接受媒體採訪時透露,美國國家安全局與以色列一起創造了襲擊伊朗核計劃的“震網”病毒。就國際政治與互聯網發展的關系而言,這不利於伊朗互聯網的快速發展,以及伊朗與世界其他國家的信息溝通。溫和派魯哈尼總統上台后,伊美局勢雖然有所緩和,但是前景仍不明朗。

本文是國家社科基金重大課題“國際傳播發展新趨勢與加快構建現代傳播體系研究”、中國傳媒大學科研培育項目“國際傳播的知識譜系:歷史與理論”的階段性成果。(作者系中國傳媒大學國際傳播研究中心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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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謝琳(實習生)、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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