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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子論文]自媒體時代我們離真相越來越遠

詹揚龍

2014年12月08日17:38    來源:人民網-傳媒頻道    手機看新聞

摘要:自媒體時代中,每個社會個體都享有“麥克風”。人們常常將自己的所見所聞發布於網絡上,這樣以來,受眾的話語權得到了不斷的增強。然而社會中的個體存在差異性,即每個人的知識水平參差不齊,加上信息噪音的干擾,人們難以在信息的海洋中辨別真偽。此外,當前我們的國家和社會缺乏社會監管體制,導致許多虛假信息接踵而來,謠言漫天飛舞,部分受眾甚至成為虛假信息傳播的幫凶。種種因素作用之下,在自媒體時代中,我們離真相越來越遠了。

關鍵詞:自媒體時代 受眾 真相 虛假信息

一、自媒體時代的界定

1.1自媒體的定義

自媒體,英文表示是We Media。根據代玉梅 的定義,自媒體是指普通大眾經由數字科技強化、與全球知識體系相連之后,一種開始理解普通大眾如何提供與分享他們本身的事實、他們本身的新聞的途徑。從這個角度來看,我們日常生活中試用的微博、人人、QQ、微信即時交流工具等都屬於自媒體的范疇。

在自媒體發展的過程中,呈現出了愈加個性化和自主化的發展趨勢,例如受眾可以利用即時交流工具,例如微博,隨時隨地以文字、圖片甚至視頻的形式表達和傳播自己的個人觀點。

1.2自媒體時代下的特征

自媒體時代下,是一個以個人傳播為主的媒介時代。其基本的特征就是人人都擁有麥克風,人人都有“話語權” 。同傳統媒體嚴格的“把關人”體制相比,自媒體這種媒介的背景下,由於其存在的交互性、自主性等特征,新聞自由度有了顯著的提高。

自媒體時代中,由於信息的傳輸具有即時性的特點,因而極其容易產生“群體效應” 和“蝴蝶效應” 。近年來,“微博反腐”的做法十分盛行,經常有知情者借助微博揭發腐敗官員,例如重慶市北碚區區委書記雷政富不雅視頻事件、陝西省安監局局長楊達才“表叔”事件等。

雖然自媒體時代下,人們可以從中獲得一些有用的信息,但想要獲取真實的信息是存在困難的,因為在信息傳播的同時也伴隨著大量虛假信息的產生,想要從中獲得事件的“真相” 猶如在沙漠中尋找水源,是相當困難的。

因而,在自媒體時代中,我們離真相越來越遠。

二、自媒體時代下的真相傳播

科技發展、社會進步確實使得信息量大量增加,但同時也為我們尋找真相增加了難度。

不可否認,在部分社會公共事件中,自媒體似乎總是“先人一步”,在傳遞信息方面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但是,正如當報紙由幾頁變成幾十頁甚至上百頁時,人們從中找尋有用信息時難度增加了。

“我爸是李剛”是2010年度最著名的的網絡流行語,也是最著名的新聞標志性語言之一。在自媒體的傳播作用下,這個有關車禍的新聞事件,很快就演變成一個公共事件。

2010年10月16日21時40分許,河北大學新校區裡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者李啟銘酒后駕駛一輛大眾邁騰轎車,將兩名女生撞飛,最終導致一名女生死亡,一名重傷。事發后,名為“河北義工”的BBS用戶在第一時間上傳了肇事現場的照片,配上了簡易文字,稱:“河北大學富二代校內醉駕撞飛兩名河大新區女生”、“有本事你告去,我爸是李剛”。

接著,一家媒體的網站依據此篇貼文發表題為《河北官二代大學內撞飛2名學生后接女友》的報道,標題中“官二代”的字眼及文中“有本事你們告我去,我爸是李剛!”的語句,強烈地刺激了人們的神經。許多新聞門戶網站對此進行了轉載,激起輿論嘩然,網上網下同仇敵愾,憤怒聲討“官二代”李啟銘﹔“我爸是李剛”則“竄紅”全國,一時間,以此編撰段子的、創作歌詞的、舉辦“造句大賽”的,詛咒的、譏諷的、譴責的、鞭撻的,炒得熱火朝天、不亦樂乎。自媒體在李啟銘交通肇事的信息傳遞過程中,發揮了關鍵性的作用。但是李啟銘是否曾如此張揚地揚言“有本事你告去,我爸是李剛”呢?似乎沒有人對此表示質疑,也沒有記者對此進行認真的調查確認。在這個事件發生后的很長一段裡,大家對此“真相”表示出義憤填膺。

最后,案發地司法部門主辦的報紙《河北法制報》翔實地報道了此案的來龍去脈,還原了現場的真實情形,人們這才意識到這是一場“三人成虎”式的誤傳訛傳,而自媒體就是造成事件真相發生偏離的罪魁禍首。

辦案警方表示,肇事者李啟銘的確說過“我爸是李剛”,然而並不是向傳說的那樣飛揚跋扈。接警民警劉志偉回憶起當時的場景是這樣說的:“一進屋就看到一個年輕男子從學校值班室裡間出來,邊哭邊說他錯了,他叫李啟銘,他爸是李剛,說話時帶著酒氣,而且語無倫次。”派出所所長趙曉兵說:“我打開警衛室(值班室)的門,見到一個20多歲的小伙子,說話有酒氣,我對他說明身份,問他是不是肇事司機,他說是,同時對我說他爸是李剛,是北市區公安分局的副局長。”這位所長稱,李啟銘說話時是邊哭邊說,態度很是害怕,還說出了事他願意負責任,千萬別跟他爸說,樣子有點恐慌,但並無張狂的態度。

真實事件的報道中,夾雜著大量的不實元素、虛假信息,這背離了新聞客觀性的原則,損傷了新聞的公信力,也忽悠了無數受眾,對當事人更是造成了無謂的傷害。

溫州“7·23動車事故“、復旦大學投毒事件等事件中,網絡謠言也是漫天飛舞,普通受眾根本無法從中辨別出真相。因而有人說,要想藏一片樹葉,最好的方法是把它藏進一片森林,要想藏起一個謠言,最好讓它滿天飛。也正因為如此,我們想要在虛假信息與無用信息的森林裡尋找到真相的樹葉可謂是困難重重。

三、自媒體時代我們遠離真相的原因

自媒體時代,人人都擁有了“麥克風”,人人成了信息的播報者,自由度十分顯著。基於這樣的特點,使得自媒體環境下,新聞的產生是較主觀隨意的,傳播階段也毫無顧忌,加上監管階段的著實無力,使得我們在一些公共事件中離真相越來越遠。

3.1產生階段主觀隨意

自媒體時代中,信息的傳播超越了時間空間的限制,這樣一來,受眾就遠離了客觀存在。存在決定意識,如果沒有客觀存在的信息源,再強大的語言描繪也是站不住腳的。即使受眾可能被一時蒙蔽,但真相終究是會大白的。

2012年,陳凱歌導演的電影作品《搜索》,講述的是女主角葉藍秋在公交車上沒有給老人讓座,卻被並不在現場的網民無限丑化,甚至將其逼迫致死,而不讓座的原因僅僅是因為剛剛得知自己患了癌症。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時一種約束,而不是一種強制。試想站了一天的售票員,非要給出門買菜的大媽讓座位嗎?

網民隨時隨地將所見所聞發布在網上,構成了自媒體信息的最大來源。自媒體時代的環境下,互聯網上的每一個賬號,都像一個小小的媒體。發帖子、轉微博、評新聞……信息、觀點、態度便匯入了無邊無際的信息海洋中。中國的6億網民、3億微博的努力之下,煥發出巨大能量:境內50余家微博客網站,每天更新帖文達2億多條。就微博來說,人們在信息發布時,受到140字以內的限制,這就使得信息變得“碎片化”,最后發布的內容往往是信息不全而缺乏嚴謹性。

信息生產的速度遠遠大於信息查証以及澄清事實的速度,同時還要抵御超空間非客觀因素的綜合影響,因而真相著實難覓。

3.2傳播階段毫無顧忌

自媒體時代的環境下,優勢在於個性的表達,但是這種個人主觀層面上的優勢卻拉大了普通受眾與事件真相的距離。許多自媒體的使用者對於自身的觀點往往過於盲目自信,認為“我看到就是真相”。例如,微博的信息傳播中,受眾常常對同一事件發表言論,參與互動。但是微博允許第三人、第四人、無數人對於同一矛盾進行主觀選擇和價值判斷,緊接著其他人再對這以信息進行無數次的再模擬與再評判。

前陣子,《黑龍江晨報》刊登的社會新聞“老漢開房見網友遇到兒媳婦”,這則新聞,受眾對此進行了大肆的轉發和評論,其中不少專業媒體也信以為真,對此進行了轉載。事后查明這則新聞是典型的假新聞,然而受眾卻因為“三人成虎”的效應,把虛假信息當成了“真相”。

事實上,自媒體時代的環境下,個體辨別信息真假的能力還十分薄弱。日本的3•11地震發生后,網絡上瘋狂地傳著“核泄露”的謠言,以至於引起了一場場“搶水風波”、“搶鹽風波”等。每年的六月和12月,也就是大學英語四級、六級的考試前夕,各種所謂的“標准答案”競相轉發。藥家鑫事件起初爆發時,網上盛傳其富二代,這樣的謠言有人制造了出來,也有人對此進行瘋狂地轉發和評論……舉例來說,多數受眾在轉發微博時,不會親自驗証信息的真偽,者無意中加速了虛假信息的傳播,使得虛假信息把真相推得越來越遠。網絡上許多謠言的流行正是說明了受眾缺乏明辨真相的能力,很容易被謠言的制造者利用,不知不覺中成為虛假信息傳播的幫凶。

自媒體時代中,許多的信息生產出來后,無數人對此進行復制、潤色、加工,這樣的信息恐怕稱不上是真相的。微博中,許多名人被受眾稱為“大V”,這些人來自各行各業,通常是高學歷、高收入、高階層,堪稱行業經驗,他們擁有著數量龐大的“粉絲”群體,佔據了更多的社會資源,具有極高的公信力,實際上已經是構成了網絡中的“意見領袖” 。但是從目前的現實來看,許多網絡上的“大V”恰恰是利用自己的輿論領袖的地位,打著正義的旗幟傳播不法的信息,欺騙和傷害受眾。

3.3監管階段毫無著力

許多人之所以敢制造、惡意散布虛假信息的很大原因在於網絡的隱匿性和網絡誹謗無法定罪。因此,對於自媒體時代中的信息監管就顯得尤為重要。

雖然我們國家的經濟和社會取得了巨大的發展,但是在法制監管方面仍然是存有漏洞。相關法律的不完善根本無法為自媒體時代的真相傳播提供強而有力的后盾。

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檢察院的《解釋》規定,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犯罪。9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發文統一“誹謗信息轉發500次”執行標准,並稱對“網絡反腐”和“微博反腐”要積極核實、及時公布調查結果﹔如非故意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則不予追究法律責任。盡管這條法律解釋規定了惡意傳播虛假信息會觸及犯罪,但是在浙江余姚事件中,虛假微博的發布者並沒有受到懲處。微博稱:“余姚三七市鎮某領導今日下鄉視察水災,某領導因穿高檔鞋子,迫不得已由年近六旬的村書記將其背進災民家裡!”隨后,該條微博被網友瘋狂轉發,一度成為社會熱門的輿論話題。事實查明,該條微博的發布內容中,存在虛假信息,例如微博提到的高檔鞋實際上只是一雙普通的北京老布鞋。

造謠的動動嘴,辟謠的跑斷腿,真相隻有一個,而謠言千千萬萬。打比方來說,謠言是分母,真相是分子,那麼當謠言越來越多的時候我們得到真相的機會就會越來越小了。縱使相關部門出台了各種法律法規,但在執行階段仍然會受到各種力量的干擾和制約。

四、思考與結論

自媒體的出現,使得信息的傳播突破了傳統媒介時空的限制,打破了傳播渠道單一的局面。在自媒體的時代裡,人人都是信息的發布者,人們常常將自己的所見所聞發布於網絡上,這就產生了許多“碎片化” 的信息。

許多受眾的認知水平較為薄弱,在一些事件中,常常受到“信息噪音”的干擾,因而偏離了真相。事實上,即便是專業的媒體,在許多虛假信息面前也是顯得蒼白無力,更何況是作為普通的受眾。

目前我們國家還未形成完善的傳播活動監管體制,因而許多別有用心的人常常鑽法律空子,傳遞虛假信息。

在這樣的自媒體環境下,真相離我們越來越遠了。(作者系西南交通大學藝術與傳播學院傳播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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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謝琳(實習生)、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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