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親子綜藝真人秀的盛行,讓一批“星二代”變得炙手可熱,廣告商也看准了他們的商機,蜂擁而至。一時間,Kimi、Cindy、王詩齡等“星二代”的廣告鋪天蓋地。更有新聞曝出一些童星的身價不菲,單單一天就能賺15萬以上。星爸們將一部《爸爸去哪兒》演成了“爸爸去數錢”,將 《爸爸回來了》演成“爸爸錢來了”。
星爸星媽將孩子當成賺錢的工具,早已讓網友感到反感。終於,《廣告法》出於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明確禁止10周歲以下兒童做廣告代言人,讓很多人拍手叫好。
童星的吸金行並不利於孩子的成長,為了拍攝廣告而荒廢學業不說,過早地在公眾面前頻繁曝光,讓孩子在幼年時期就要面臨輿論的壓力,不利於孩子的心理健康。而且,童星的廣告收入驚人,甚至日收入都遠高於普通白領的年收入,也不利於塑造孩子正確的金錢觀。
出於這些顧慮,娛樂圈中也有不少星爸星媽對廣告商亮起了紅燈。比如,有很多奶粉廣告商希望張智霖與袁詠儀的兒子接拍廣告,但價錢還未商量,就被袁詠儀一口回絕。所以,星爸星媽賺錢還是靠自己吧,一味地榨取孩子的商業價值來“撈金”,始終不是長久之計。想在娛樂圈中維持高人氣,還是需要好的作品啊!幾萬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