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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网络让司法拍卖更阳光

2013年04月02日09:19    来源:法制日报    手机看新闻

  据媒体报道,3月30日,备受关注的国内最大国有土地使用权网络司法拍卖以1.59亿元成功落槌,高出起拍价400万元。这是浙江省第一次在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中运用网络司法拍卖,也是迄今为止标的额最大的一次。

  司法拍卖既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司法腐败的易发多发领域。记得有部电视剧《青瓷》的热播把观众带入了一个并不熟悉的司法拍卖领域。该剧主要剧情是几家拍卖公司为争夺涉诉资产拍卖权,不惜展开权钱交易大战。近年来法院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中,有将近70%集中在民事执行阶段,而其中绝大部分发生在资产处置特别是司法拍卖环节,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的落马就与司法拍卖环节的腐败有关。法官一旦与拍卖公司和竞买人结成利益共同体,司法拍卖就无公正可言。拍卖工作中出现低估贱卖、缩水贬值、暗箱操作等问题,容易给当事人利益带来损失。此外,发布公告的指定媒体通常是司法专业报刊,受众范围比较小,真正有兴趣的买家无法及时了解信息,容易造成流拍。传统的线下司法拍卖佣金高、透明度低等弊端已经日益凸显,竞争不充分、拍卖过程不公开、公众监督不得力,极易让拍卖成为司法腐败的重要衍生地,司法拍卖制度改革势在必行。网络拍卖平台的公开、透明、开放等特性堪称天然的“防腐剂”,能够很大程度地防止原有的暗箱操作。

  网上司法拍卖具有传统拍卖不具有的诸多优势,诸如信息发布范围广,增加了潜在竞买者,竞价就可能提高;网络的公开性以及报名者的匿名性,可以有效遏制串标现象的发生;网络拍卖零佣金,拍卖成功后也不会向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可以实现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引入第三方交易平台实行网上电子竞价,竞买人只能以代码编号形式出现,通过互联网竞价操作,拍卖公司与竞买人之间、竞买人相互之间都不再见面,一切都在网上进行。整个司法拍卖流程包括报名交纳保证金、出价竞拍、支付拍卖成交款三个环节。和普通的网络竞拍不同的是,司法拍卖需要核实竞买人的真实身份,也就是说竞买人的支付宝必须通过实名认证,否则就无法参与竞拍。在标的物公告期间,竞买人可以充分了解标的物的情况,计算出自己合理的出价价格和心理价位,全程不受任何人干扰,同时,网上竞拍也让公众可以全程监督整个竞拍过程,不再让明文规定在人为操控下成为一纸空文。

  我国法院的强制拍卖始于上世纪50年代。当时,人民法院既可以委托拍卖机构拍卖,也可以自行拍卖。1958年之后,随着拍卖机构的消失,法院的强制拍卖也逐渐被取消,法院执行过程中的变价方式只有变卖一种。1991年颁布的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法院的强制拍卖权。1997年拍卖法生效,专业拍卖公司相继成立。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确立了“拍卖优先”和“委托拍卖”两大原则,规定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的财产进行变价时,应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

  去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正式施行,迈出了司法拍卖改革的重要一步。去年2月初举行的全国法院深化司法拍卖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各地法院通过引入第三方交易平台、实行电子竞价拍卖、互联网交易等方式,建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司法拍卖新机制。浙江全省确定19家基层法院作为试点法院,并将今年作为网络司法拍卖推广年。

  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正式上线,意味着从未参与过司法拍卖的普通民众,只要通过实名认证和缴纳保证金,就可以坐在家中点击鼠标,利用便捷的淘宝交易平台参与竞拍法院依法拍卖的财产。实践证明,通过在购物网站进行拍卖,既可以不受地域限制扩大竞买人范围,大大提高拍卖的参与率,又不需拍卖师、拍卖场地等,降低拍卖成本同时又免去了佣金。此外,还可以从技术上减少内幕交易发生的可能性,让司法拍卖真正在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下进行。

  网络让司法拍卖更阳光,也让司法腐败无处遁形。网上司法拍卖值得期待。(刘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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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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