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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飘萍媒介批评实践与思想论略

胡正强

2013年07月31日14:09    来源:新闻爱好者    手机看新闻

【摘要】邵飘萍对媒介批评及其社会功用有着明确的认识,他对源于封建专制心态、阻碍新闻传播正常发展的种种不当干涉行为,从现代新闻法制角度给予了猛烈抨击;对当时的新闻失实、新闻界腐败等种种不良现象,从专业的角度进行了严厉批评。邵飘萍的媒介批评活动在引介和普及现代新闻理论、促成中国新闻学术现代化方面,有推助之功。

【关键词】邵飘萍;媒介批评;新闻腐败

消息,不仅使曹锟大为恼火,也使孙宝琦十分难堪。新闻界16日披露的消息,国务院4天之后才在秘书厅致警厅的公函中,一面公开否认通电一事,一面函请京师警察厅对转录消息的《京报》《晨报》严加追究:“连日北京晨报、京报等报叠载院发寒电一节,殊堪诧异。查本厅寒日并未发出如各报所记通电。该项电文显系奸人捏造,意图挑拨。即希贵厅向各该报馆查明该电原系由何处发布,严切根究,依法办理。”显然,国务院秘书厅致警厅的公函有着弦外之音。在刊发寒电一事上,《京报》不过是转载,并注明了是转发中美通讯社的消息。且为慎重起见,18日的《京报》又转发一篇《国务院中之两大离奇案件,寒日通电果有耶无耶 阁议节略何处得到耶》的消息,对寒电的真实性表示怀疑。转发的消息披露并且分析了府院内部以及中央与地方的尖锐矛盾。无论消息披露的事实真确与否,《京报》都是转载者,且转载了不同观点的消息,新闻处理态度十分慎重。最先发布这一消息的是《世界晚报》,社长成舍我与孙宝琦有着特殊的关系和交情,正是因为这层特殊关系才演发了这条消息,其他各报才相信并予转发。国务院佯装糊涂,对《世界晚报》不闻不问,也不追查中美通讯社,偏拿向不顺眼的《京报》《晨报》开刀,是想杀一儆百,既杀一杀《京报》的锐气,又给舆论界一个警告,同时还可掩盖政府内部矛盾,可谓一箭三雕。

邵飘萍对这种有偏有向的处理,非常反感和愤怒。从6月20日至24日,他先后公开发表《昏聩糊涂之国务院秘书长》《本社社长对孙宝琦严重质问》《本报并无过甚之要求——请同业公开批评》《从新闻学上批评院秘厅对新闻界之态度》4篇文章,从新闻法的角度理直气壮地质问秘书长不依世界新闻惯例先直接向报社要求更正,也未依法律手续向司法机关告诉,而遽令警厅严切根究依法办理者,所依果系何法?质问孙宝琦同罪异罚,对拥护者优容,对严正者威胁,是何居心?邵飘萍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类事件证明行政机关不承认言论机关、新闻记者具有独立平等的社会地位,任意压迫侮辱,是其脑筋落后腐败,缺少新闻常识和法制意识的表现,因为“夫苟新闻机关与新闻记者其地位皆不为政府所承认,是可谓新闻事业前途致命之伤,不宜视为一小问题而忽之”[3],是急需根除的可怪、可悲现象。他依世界各国通例,提出两项要求:(一)以后更正新闻,不得令警厅施行非法命令,而应直接致函报社;(二)非经司法上正当手续,不得动辄加报馆以严办根究等恫吓威胁。他希望以此来给新闻界争取到独立、平等的社会地位和更加开放的新闻自由。

真实无误是新闻传播赢得人们信任、建立媒介权威的基础。邵飘萍将新闻真实性提高到媒体生命的角度予以强调,从各种角度对当时新闻失实现象进行批评。他认为当时我国新闻界对新闻真实性不够重视是新闻媒体不成熟、不健康的表现,“我国各种报纸之内容,最可认为幼稚腐败之点,一在新闻材料之缺乏,一在所载新闻之不确。非但报纸本身无重大价值可言,其影响于国家社会者,尤匪浅鲜”[4]15。他指出,新闻媒体既为活的教育之最良机关,新闻工作者就应该竭力矫正、设法弥补上述两种缺憾,以无负于社会教育者的责任。这需要新闻从业人员和一般社会中人共同努力,因为“社会中有一部分人对于新闻纸上之记载,往往喜加以否定之态度,或挟怀疑之见解者”[1]108。邵飘萍公允持正地说,新闻失实固然有社会客观的原因,但这仍然是由于“新闻纸中所记之事,未必皆一一无误”而引起的社会观感不良所致,归根结底还是要通过提高新闻报道质量、确保新闻真实性来纠正。

造谣是一种主观故意的新闻失实,其背后往往隐藏着难以明言的卑劣动机,危害新闻界甚烈。“报馆纪事,不自采访,投稿者向壁虚造,报馆惟取以充篇幅,其真伪不问也,以故政界轻视报纸,尤鄙夷访员,几于报纸为‘谣言’之代称,访员成‘无赖’之别号。”[5]邵飘萍当时在新闻界名气很大,政治态度又一直激烈,因此,屡屡成为同业攻讦的对象。1921年3月,新闻界风风雨雨地谣传邵接受了三笔大的赠款:一是向某次长要求选举费若干;二是向某总长索要2万元,并说总长已向警厅报告;三是向某国代表索取巨款,也已被报告外交部并受到申斥。1925年孙中山北上期间,社会上曾有“邵与苏俄宣传部门暗有联系”“邵接受广东国民政府津贴”等传言,甚至借《京报》办多种副刊做文章,含沙射影地说“新闻界邵某向孙中山先生亲信索万元以包办报界”。新闻界互相揭露索贿丑闻,有时是各打五十大板以保护自己,有时却有着某种比较复杂的政治背景。如上述两例,第一次是在邵飘萍对苏俄代表表示热烈欢迎,积极倡导中苏通商之时,便谣传他接受了“某国代表”的贿赂。第二次恰逢中山先生北上,邵飘萍大力鼓吹南北政府和谈,之后,又赞扬广东政府,于是便有了他接受广东政府的钱,以此来贬低《京报》宣传的动机。邵飘萍对此“仅有24小时寿命的谣言”,一般不直接加以驳斥,进行正面反击,而是择机采取公布谣言的办法,一旦真相大白,谣言也就不攻自破。《附刊上言论之完全自由——欲造谣的请尽量造谣吧》《愚今始一言之》《原来如此令人捧腹》就是他这方面的媒介批评之作。这种方法既能达到媒介批评的目的,又可避免给外界一种“狗咬狗两嘴毛”的不良观感。

新闻失实在很大程度上与新闻观念有着直接关系,邵飘萍批评国人一向持有轻视记者的落后观念,“我国旧习,一般人对于报馆之访员,向不重视其地位。即以报馆自身论,亦每视社外之外交记者为系主笔或编辑之从属。例如今日号称规模弘大之报馆,其主笔先生之脑筋皆不免陈腐幼稚,不认社外记者为与彼处于同等重要之地位,此我国报纸内容腐败之重大原因”[4]15。因为记者社会地位不高,充任记者的人,大半皆缺乏新闻学的专业知识,也无专业训练和修养,很多人对新闻记者岗位并没有正确的观念,而是将之作为一种不得已的过渡职业,这种观念致使新闻记者队伍鱼龙混杂。邵飘萍尖锐地批评道:“更多不健全之分子,不能自重其人格,对于新闻材料不求实际之真相以忠实态度取舍之;或受目前小利之诱惑,或以个人意气泯没其良知,视他人名誉为无足轻重,逞其造谣之技。一旦被人指责,则以‘有闻必录’一语自逃其责任。”[4]16他指斥这是负责精神匮乏的表现。

在社会上流行已久、常常被一些记者作为逃避新闻失实责任挡箭牌的“有闻必录”这个口头禅,邵飘萍与徐宝璜、林仲易等人予以强力批判。邵飘萍说:“愚意我国报纸中时见有所谓‘有闻必录’之无责任心的表示,乃最易流于不道德之‘专制’的恶习。以革新进步自任之外交记者,万万不可沿袭之,以招社会之厌恶与轻视。曩在北京大学及平民大学讲演新闻之学,曾对于‘有闻必录’一语再三攻击,愿有志于新闻事业者,振起其责任心,凡事必力求实际真相,以‘探究事实不欺阅者’为第一信条。”[4]16他所说的“攻击”,其实就是媒介批评之意,“再三攻击”说明他对这个口号是多么深恶痛绝,他号召新闻从业人员,彻底抛弃“有闻必录”的口号,维护新闻真实性,以提升社会对媒体的信赖。

新闻失实也与当时媒体接受政府津贴有一定关联。由于经济原因,邵飘萍在接受政府津贴一事上虽未能免俗,但他采取拿来主义的态度,始终坚持钱照拿、话照说的一定之规,坚决反对那些纯靠津贴为生,或挂牌领干薪,不做实事,或因接受了贿赂就朝秦暮楚甚至置国家民族利益于不顾的报纸。1922年8月4日,《京报》披露报界代表汪立元等人为“报纸津贴事谒见元首”事,报道了北京新闻界有28家报纸、9家通讯社靠津贴生存的事实。他鄙夷广告新闻以金钱为唯一目标的恶行:“津贴本位之新闻纸。我国在今日尚占多数,新闻之性质殆与广告相混同,既不依真理事实,亦并无宗旨主张,朝秦暮楚,惟以津贴为向背。此则传单印刷物耳。并不能认为新闻纸,与世界新闻事业不啻背道而驰。”[1]1361922年8月12日,他在《京报》的《读者论坛》上,借读者来信方式,批评北京一些报纸在接受了交通部的贿赂后,对其出卖京绥铁路权给帝国主义国家之事装聋作哑,失掉了媒体“必使政府听命于正当民意之前”的监督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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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鑫(实习生)、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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