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鸽告酒吧领班经理敲诈勒索 为李某某介绍卖淫--传媒--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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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鸽告酒吧领班经理敲诈勒索 为李某某介绍卖淫

2013年08月07日06:41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手机看新闻

李双江家庭法律顾问兰和微博截屏

  人民网北京8月7日电(传媒频道综合报道 宋心蕊) 今天凌晨00:58,李双江家庭法律顾问兰和律师在个人微博上称,李某某的母亲梦鸽女士在8月6日上午10点50分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正式提交《关于对张光耀(化名张伟)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犯罪事实的控告函》,恳请警方对相关人员犯罪事实立案侦查。根据之前媒体报道,梦鸽状告的对象疑为李某某案中的涉案酒吧领班及经理。

    ■媒体曝轮奸案细节 酒吧领班曾为李某找陪酒小姐

  据昨日《京华时报》报道,事件发生当晚李某某几人来到酒吧,领班张某为他们安排了包房并上酒。几人让张某找陪酒小姐,于是张某便叫了两个女子进屋。其中一名是矮个女孩,另一名就是受害人杨某。杨某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行政秘书,23岁,是河北人。她和当时陪酒的另一个女孩一样,都与酒吧没有雇佣关系,只是做兼职的驻场,不定期到酒吧来。酒吧不从酒水中给她们提成,也不收她们酒钱,她们赚客人给的小费。

  事发后,杨某将此事告知了张某和一名女性同事,当天几人陪她到医院查看身体情况和治疗。后经鉴定杨某的所受伤害为轻微伤。酒吧经理丁某也得知了此事。在得知李某某的家庭背景后,几人担心报警没用,于是首先选择私了。丁某首先给李双江的司机打了电话。过一天后,见没有回应,丁某等人又给李双江的手机发短信,内容大约是,你是否是李双江,你儿子李某某轮奸的事情,你是否愿意出面解决,如果不理睬,我们将选择报警和通知媒体。但李家还是没有回音。当天晚上,丁某等人陪同杨某到派出所报案。【详细】

  ■李双江曾披露敲诈短信 梦鸽疑告酒吧领班及经理

  李某某涉嫌强奸案在海淀法院举行庭前会议时,李家法律顾问兰和曾确认,之前网上曝出的“敲诈短信”是真实事件。他表示对方向李某某的家人索要50万元。欢迎媒体、警察核查。而酒吧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敲诈短信”并非酒吧张姓工作人员所发。事发后,该名工作人员已经离职,“现在手机号也换了,联系不上了。”【详细】

  ■李某某家人曾质疑受害人"陪酒女" 律师回应

    针对媒体报道李某某轮奸案,李家人对涉案女子是否为酒吧陪酒员产生疑问一事,受害人杨女士曾委托律师发布声明,称不接受对自己是“陪酒女”的质疑,而且任何女人都享有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声明中称,纵然是那极少数以出卖自己身体为生的妓女,她们依然享有最基本的人权。任何人,无论他多么高贵,多么富裕,是多么出名的名人之子,都不能在她们不同意、不情愿的情况下,强行与她们发生性关系。否则,那就是强奸,就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承受牢狱之苦。【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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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宋心蕊、赵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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