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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新快报陈永洲事件 "以我为戒"说与谁听

2013年10月28日15:10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10月28日电 日前,身处湖南长沙第一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向办案民警坦承,为显示自己有能耐、获取更多名利,其受人指使,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连续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失实报道,致使中联重科声誉严重受损,导致广大股民损失惨重。陈永洲对自己涉嫌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并深刻悔罪,向中联重科、广大股民和自己的家人道歉,告诫同行“要以我为戒”。央视披露陈永洲采访后,各大媒体纷纷发表评论。

人民日报:守住记者的职业底线 有职业操守才有媒体公信

陈永洲“要以我为戒”的追悔,可谓发人深省。从报社呼吁“请放人”,到警方决定刑事拘留,在这起事件中,有许多值得关注的问题。就陈永洲本人而言,根据其供述,有一点已经很明确,那就是他的行为不仅令企业声誉严重受损、股民损失惨重,也辜负了那些信任他的人们,更败坏了新闻工作者的形象。【详细】

转型期的中国,面对错综复杂的生存环境,新闻人何以立足、如何自处、怎样作为?当十八大报告将舆论监督与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并列,提升到新的高度,我们的舆论监督生态是否健康,我们的媒体从业者能否当得起这份信任?【详细】

光明日报:坚守新闻真实这条生命线

一篇好的新闻报道,首先必须是真实的报道。而虚假不实的报道,不仅侵犯他人权利,背弃自身良知,而且损害媒体公信力,影响行业信誉,败坏社会风气,是新闻界的“致命毒瘤”。记者陈永洲及所属的新快报,连续刊发不实报道,扰乱视听,严重违背了新闻真实性原则,严重损害了新闻媒体公信力,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有关部门应对这种新闻不端行为一究到底、严惩不贷。【详细】

人民网评:陈永洲事件,都是谁该反思?

再过十来天就是记者节了,新闻界前辈张季鸾曾对“记者节”作出两个解释:一是记者的节日,一是记者的节操。很显然,陈永洲并不是有节操的记者,也正因为没有节操,他没有资格过即将到来的记者节了。【详细】

新华网评:陈永洲的“以我为戒”说与谁听?

相信,每位媒体人都会对这样的采编细节感到难以置信,记者“看都没看”就署名,完全不顾新闻报道实事求是的基本要求和记者一切从事实出发的道德操守。报社审稿环节也对这种行为毫无觉察,对重大监督报道在一年多的时间内把关不严,记者“看都没看”的稿件,竟然连续登上报纸版面,成为系列的重头稿,结果赔上报社的社会信誉不说,也极大损害了媒体的整体社会公信力。【详细】

新京报:打击虚假新闻 捍卫舆论监督

《新快报》陈永洲事件已让整个新闻界蒙羞、尴尬和担忧。这正说明,媒体的公信力、媒体人的职业操守是这个行业的基石,没有这块基石,媒体没有前途。在媒体竞争日益激烈的时代,尤需要强调媒体公信力。毫无疑问,真实是新闻的生命线。媒体的公信力必须建立在新闻真实性的基础之上。这需要媒体及媒体人严以律己,拒绝虚假有偿、新闻。这是不容突破的底线。【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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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宋心蕊、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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