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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子论文]新媒体赋权与城市反噪声行动

——以杭州德胜快速路西延工程为例

王 润

2014年12月01日13:59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手机看新闻

摘要:Web2.0时代,微博赋予了草根表达和赋权发声的渠道。杭州德胜高架西延工程沿线居民不满于高架建设过程中巨大的噪音,拉横幅、挂国旗以示抗议,引发网民围观。本文运用网络民族志和微博文本分析的方法,研究环境维权者的赋权行动机制及表现方式;社交化媒体对公民赋权行动带来的变化,以及微博新媒体对赋权效果产生的影响。研究发现,公众的公民意识和自我赋权意识不断提高;微博提供了网络围观的重要阵地,提供重要的社会赋权作用,还发现微博围观者试图借用外部的媒体力量进行赋权努力。可以在该事件中逐步感受到“围观改变中国”的力量,但在缺乏制度性力量的情况下,这种力量依然是微弱的。

关键词: 赋权;新媒体;围观;微博

引言

2009年以来,随着博客、微博等社交化媒体的普及,微博客已成为网民信息沟通和意见表达的重要平台之一。微博客进入的低门槛和传播的高效便捷,如今已成为“人人拥有麦克风”的时代,新媒体颠覆了传统媒体所拥有的强势地位,赋予了草根和普通公民发声的途径。无论是农民工、少数民族,还是同性恋群体、艾滋病人,如今这些社会弱势群体都可通过互联网、网络论坛、微博等网络平台进行利益的表达与权力的争取。

高架,城市治堵的一剂药方,是城市化进程加速,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而采取的道路整治措施。然而,高架建设的速度往往赶不上汽车数量增加的速度,城市居民在经历一次又一次的城市开挖中,经受城市化带来的“阵痛”。杭州高架建设沿线居民不满于道路建设过程中巨大的噪音,通过上访、投诉试图改变政府规划建设方案,在未得到满意处理的情况下,拉横幅、挂国旗以示抗议,引发网民围观。

新媒体的出现,为传统赋权行为和社会动员提供了新的渠道。新媒体赋权是随着新媒体的广泛使用而引起关注的重要话题之一。本文尝试以杭州德胜高架西延工程作为研究案例,分析环境维权者赋权行动的机制及表现方式;同时,分析Web2.0时代以双向互动为特征的社交化媒体对公民赋权行动所带来怎样的变化,探究新媒体对赋权效果产生的影响。

一、文献综述

1.赋权研究

赋权(empowerment,又译作“增权”)并不是随新媒体发展而来特有的现象。传播学对赋权的探讨,最早可以追朔到20世纪60年代末(谢进川,2008),并与发展传播学的批判性取向产生过共鸣(丁未,2009),并在社会学、管理学、教育学、心理学等学科中被频繁使用。可见,赋权研究几乎包含了社会科学研究的多个学科领域,也体现出研究范式和方法的多样性。

大多数赋权研究,首先从“权”所蕴含的权力之义着手,分析赋权的含义(周林刚,2005;王慧娟,2007)。一般意义上,权力是指一个行为者或者机构影响其他行为者或机构态度和行为的能力(邓正来,1992)。因此有研究者将赋权定义为“将个人的力量、能力、救助系统以及富有召唤性的行为与社会政策和社会变化联系起来的过程”(Rappaport,1984);或通过自我反思与组织参与接近或控制缺失的资源(Rappaport,1987;Cornell Empowerment Group,1989)。此类研究的大量研究都将权力视为客观事实,表现为物质资料和行为能力的缺乏;赋权者通过自身的参与激发潜能,联系与寻求各种社会资源,以摆脱不良的处境,从而实现社会变革。因而研究的主要对象为女性、少数民族、难民、残障人士、性少数群体、艾滋病人、农民工、工人阶级等(Mehra,Merkel &Bishop,2004;Siddiquee & Kagan,2006;Gill,2012;程玲,2010;王小章,2003;韩升、谢丽威,2009;邱林川,2013)。

尽管大量的研究都将权力视为客观事实,但也有将权力视为主观感受。海勒雅玛(Hirayama)和塞廷戈克(Getingok)(1986)发现一个人的权利感和作为人类的积极的自我概念、尊严、尊严感、福祉感等密切相关。与此相反,当个人对侵害他们的社会系统感到无权时,他们会把这种感觉内化并逐渐认为自己是无助的(Parsons,Jorgensen﹠Hernandez,1994)。因此,权力与赋权不仅表现为一种客观存在,也表现为一种主观感受(Swift &Levin,1987;陈树强,2005)。这也说明了权力的缺失,除了纯粹的物质资料和行为能力缺失,还体现在精神感受的缺乏。虽然大多数权力的客观存在缺乏者,往往主观上也感动是无助者;但仍有一部分人可能拥有一定的物质资料和行为能力,但在主观上感到是无权者,梁颐和刘华(2013)注意到精英赋权的可能性。

有学者指出,权力与权利实际上是国家与社会另一侧面的表现(吕世伦,宋光明,2007)。行为者通过各种手段赋予权力本身,也意味着自身权利的缺失;因此,权力与权利是一对联系紧密的词,两者可以相互转化。权利(定义)是指特定主体为实现一定的利益,依法直接拥有或依法为他人设定的做一定或不做一定行为的可能。它强调独立主体之间平等互利,要求权力必须秉持公正的立场予以确认与保护,而不得随意干涉和损害。当权利遭到剥夺,公民往往产生一种无助感,并试图通过各种方式增进潜在的能力,弥补相应资源和精神感受。有学者联系社会运动发生的原因,指出维权是所有社会运动的共有特点(魏伟,2010)。

从赋权的层次来看,有将赋权最简单地分为个人与集体两层面(张时飞,2001),后逐步细分为个人、人际和政治层面(古铁尔勒茨Gutierrez,1990);也有分为个体、组织和社区层面(Zimmerman,1990);个体、人际关系和社会参与、行动层面(Perkins,1995;范斌,2004)。个人或个体层面的赋权,往往从心理学角度分析个人提升自身的效能意识,以获得权力感和控制局面的感受(Conger&Kanungo,1988;Zimmerman et al,1992;Zimmerman,1995),是一种微观层面的分析。个体心理赋权反映为意义、能力(自我效能)、自主和影响四个层面(Thomas &Velthouse,1990)。当然,赋权不仅体现在个人微观层面能力的增长,也体现为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互动,因而在更广的人际架构中进行分析;在更广的宏观社会制度层面分析,赋权可能对社会决策产生影响。也有从资源的内外部来源进行划分,范斌(2004)基于孙立平(2003)对于社会研究模式的分析,把赋权划分为强调社会制度、社会结构等外部因素的自上而下模式、强调个体主动赋权的自下而上模式和强调个人与外部环境因素互动的日常生活模式。有研究者指出政府资源和媒介资源的运用,可促进权力增加(Perkins & Zimmerman,1995;班杜拉,2003),曾繁旭(2012)研究了环保公益组织通过媒体资源争夺形成焦点事件,进而对政策议程产生的影响。新媒体时代,不可忽视新媒体环境、外部资源与个体互动作用对赋权产生的影响。

从赋权过程分析,早期赋权研究是从赋权的过程开始的(Rappaport,1987)。Swift和Levin(1987)认为赋权可分为赋权的过程和目标(goal)两个方面,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帕金斯(Perkins)和兹尔曼(Zimmerman)(1995)从赋权的三个层面(个体、组织和社区) 与两方面(过程和结果)进行分析。就赋权过程来说,个体层面体现在参与社区组织;组织层面体现在集体决策、共享领导权;社区层面体现在接近、使用政府和其他社区资源(如媒体)的合作行为。就赋权的结果对来说,个体层面体现在特定条件下活动控制权以及动员社会资源的技能;组织层面体现为组织网、组织的成长以及政策均衡等;社区层面体现为多元化的迹象,形成组织联盟和社区资源的获取。因此,赋权不仅包括权力争夺的过程,也包括权力和能力争夺后的结果;是个包含多层次、多角度的跨学科领域。综合以上的分析,对赋权做出界定:赋权是指可以增强个人、人际、社区或组织的能力和力量,使各方有权力和能力采取行动以改进现状,争取自身权利,获取权力感的过程。

2.新媒体赋权

新媒体平台赋予了传统赋权手段权力获取的新途径,新媒体实践使行为者(网民)得到权力和能力的提升(丁未,2009;潘新光,2010)。 新媒体的本质特征在于传播的交互性(匡文波,2012),与赋权要求的社会互动与对话相一致(Rogers &Singhal,2003),特别是web2.0时代,社交媒体使社会动员呈现迅速、以公众舆论为主导的特征(童志锋,2013),博客微博等社交化媒体的使用,使新媒体赋权更为便利(Stavrositu &Sundar,2012)。同时,新媒体拥有与互联网的其他共有特征,如匿名性、跨地域、传播速度快等,为传播赋权提供了便利和技术上的保障(Graber,1996;Ayres,1999);突破了原有权力争取的壁垒(Amichai-Hamburger, McKenna &Tal,2008)。有研究者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分析新媒体技术带来的变化(肖尧中,2013),新媒体从某种意义上,模糊了权力与权利之间的关系。社会结构中的权力关系发生变化,权力、权威、机会、资源的获得成为可能(邱林川、陈韬文,2011;师曾志、金锦萍,2013)。

有学者指出新媒体的主要变化在于为媒介使用者创造了赋权的可能(Graber,1996),新媒体赋权,按赋权的实施对象划分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无权者或弱势群体通过新媒体手段进行的赋权行为。此类是传统赋权在新媒体环境下的延伸,为无权或少权者提供了通过新媒体进行权利争取的手段,以期获取权力和能力,获得权利感;这种自下而上争取权益的过程,是对传统权力和能力获取的有力补充。已有研究表明年轻学生运用电子技术在学习阶段进行赋权的案例(Erstad,2003),运用互联网进行自我健康赋权(Lemire,Sicotte &Pare,2008),因此有研究认为互联网的增权作用主要体现在文化和心理层面,而非外在资源直接赋予,给予网络赋权悲观的态度(刘锐,2010)。但也有学者从网络空间的社会互动研究外部资源的组织赋权,如稀有血型群体网络组织赋权(丁未,2011),信息时代新工人阶级的赋权抗争行动(邱林川,2013)等研究案例。另一类是普通网民面对社会不公,通过新媒体向国家与社会权力发起的冲击,新媒体具有挑战国家权力的功能,增加对公权力的监督力度(张淑华,2010;刘建军、沈逸,2013)。有研究揭示了华南虎事件的网络社区赋权行动(陈浩、吴世文,2008),免费午餐网络慈善行动(刘秀秀,2013)。

另一种研究视角是新媒体赋权带来的“减权”,有研究者指出“数字鸿沟”在新媒体使用中可能有扩大趋势;自组织不断壮大,对赋权行动合法性和权利斗争可能造成减权的效果(潘聪平、赵雅婷,2013)。与互联网对社会影响的相关研究一样,有研究者指出新媒体赋权研究应避免技术决定论的影响,试图把赋权活动都寄托于新媒体本身,过分夸大新媒体的作用;同时也应避免政治决定论的影响,而认为赋权活动受到国家制度约束的不可行性(黄荣贵,2010)。以双向互动为特征的社交化媒体赋权行动是以往研究中被忽视的一个部分,本文旨在分析社交化媒体环境下公民赋权行为发生的变化;同时也从技术与社会两方面对新媒体赋权效果进行分析,避免单一的技术决定论或政治决定论。

3.都市运动与赋权研究

早期的赋权研究对象往往是老人、妇女、少数族裔等弱势群体,这些群体所要求的心理上和个体组织行动方面的述求与社会运动相吻合(Swift & Levin,1987)。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城市居民尽管与弱势群体【注释1】所遭受的境遇不同,但也面临着权利损害的现状,成为主观感受上的“无权者”。王全权等(2013)把环境维权过程中正义受损感到无助的人称为“环境弱势群体”。但与其他社会弱势群体的抗争行动不同,城市行动者具有一定的学历水平,懂得法律知识并运用进行有理有据的行动,并可动用更多社会资本和互联网资源开展行动(童星、张乐,2013);新媒体拥有量来看,城市比其他地区拥有更多的新媒体(金文朝、金锺吉,2005;汪明峰,2005)。正是这些原因,为城市居民进行新媒体赋权带来了可能性,扩大了原有赋权大多以弱势群体为主的状况。近年来以城市居民为对象的新媒体事件呈高发态势,如业主维权、道路改造、厦门PX事件等(陈映芳,2006;张晓娴,2007;黄荣贵、张涛甫、桂勇,2011;周志家,2011;周葆华,2011;黄冬娅,2013)。同时,以往研究的城市维权类型往往涉及人身安全、居住产权、健康权等议题,忽视了传播权等信息权力维护的探讨。而在信息化社会环境下,信息社会公平、合理“近用”传播媒介资源并享受信息权利的传播权日益受到关注(张永忠,2012),应引起赋权研究的进一步关注。

都市运动与社会运动研究的主要视角是阶层视角、情感视角、机会结构视角和资源动员视角(黄荣贵、桂勇,2009;赵鼎新,2011)。就互联网和新媒体使用而言,互联网本身已成为动员结构、政治机会和框架化工具(Garrett,2006),成为社会公众重要的机会结构和资源动员力量。同时,作为社会化工具,公众运用新媒体进行政治资源和文化象征资源的获取,特别是媒体资源的争夺(Raschke,1985:343,转引自Rucht,2004;何艳玲,2005;孟伟,2005)。有学者指出,媒介资源不仅作为外部资源成为权力增加的重要力量(Perkins & Zimmerman,1995),也成为合法性的重要资源(吉特林,2009;曾繁旭、黄广生、李艳红,2012),建构集体认同的重要力量(孙玮,2003)。同时,新媒介使用为公民提供重要的公共参与平台(Bucy &Gregson,2001),就此有学者对新媒体对公民新闻的实践持积极的乐观态度(冯月季,2011),也有对公民新闻实践持中立的态度(方玲玲,2006)。

二、研究问题与研究方法

杭州德胜高架西延工程(全称“杭州德胜快速路(上塘河—保俶北路)工程”),东起上塘河,西至保俶北路,全长约2.61km,是杭州市城市快速路网系统“一环三纵五横”中一横(即德胜快速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德胜快速路中段高架工程于2007年10月初建成通车,西段高架未建,当时预留了高架。西段未建高架被列为2010年杭州市打通“断头路”工程的计划。然而,从该延伸工程公示前到2013年12月底正式开通就一直饱受争议。

2010年6月初,沿线居民已经打听到德胜高架即将西延的消息,开工建设前于2010年8月4 -6日进行正式公示,由于引发大量杭州市民的广泛关注,公示时间继续延长到8月18日;并在杭州网设立“德胜高架快速路(上塘河—保俶北路)工程设计方案公示”网页专题(http://hwyst.hangzhou.com.cn/wjym/dsksl/index.htm)。2010年12月底,德胜高架西延工程在争议中开工建设。按照公示中对高架建设中的沿线房屋安置及补偿的规定:红线之外距新建高架边线15米之外的,不属于政府收购范围之内,不拆迁和收购置换,也无赔偿;仅享受沿街住宅免费安装隔声窗。公示期间,高架沿线居民对高架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噪音,高架建成后采光变差、房屋安全、小区出行不便、房价下跌等问题提出了疑义,并通过上访、投诉、网络论坛等各种渠道表达对道路设计方案的不满。三年多来,沿线居民拉横幅,挂国旗以示不满,并通过网络论坛 “发声”,争取自身的权益。沿线居民拉横幅、挂国旗的行为,引起网民的广泛关注,微博围观沿线居民的“城市反噪声”环保行动。随着高架建设的大规模进行以及时间推移,沿线居民的声音也逐渐趋于微弱。2013年12月30日,杭州德胜高架西延工程正式通车。

研究问题:

Q1:在此事件中,环境维权者如何进行自我赋权?

Q2:微博新媒体环境下,该赋权行动具有怎样的特征?

Q3:微博新媒体环境下,外部资源对赋权行动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Q4:通过新媒体赋权的效果如何?

研究方法:本研究运用案例分析法、网络民族志和文本分析的方法展开研究。笔者尝试以“德胜高架西延”作为关键词在网页进行搜索,发现多个网络社区均有开设专题讨论“德胜高架西延工程”。就搜索新浪微博的信息而言,鉴于杭州德胜高架西延工程建设时间长达3年多(德胜快速路东中西全段建设时间更长)以及高架建设抗议事件议题的敏感性,仅搜索关键词“德胜高架”已被大量高架施工建设、建成通车的信息淹没,无法清楚地观察到沿街住宅区居民对高架建设的抗争情况。于是,笔者以该事件为基础,调整搜索的关键词:关键词一方面需要体现高架建设的主要地名,另一方面需要体现出抗争事件中沿街居民普遍采用的方式——“横幅”。尝试以“德胜横幅”作为关键词在新浪微博进行搜索,初步观察发现微博内容并不像同类敏感事件被大量删帖,“德胜横幅”微博帖子仅少数几条被网管删帖外,其余保留相对完整,微博内容基本能呈现抗争以及赋权的过程,因此决定采用“德胜横幅”作为关键词搜索作为事件分析的微博文本。此外,2014年2月初,笔者还实地考察了高架建设沿线,切实感受高架通车对沿街居民的影响。

可以从所搜索到的“德胜横幅”微博的内容观察到,有效的微博条中最早与杭州德胜西延工程有关的微博帖子首发于2010年8月12日,最晚的一条为2013年2月25日,截止2014年1月31日,查到微博帖子16页,共计319条。筛除与杭州德胜高架无关(其他以“德胜”为名的地点或内容与事件不相关)的微博,剩余有效微博帖子共 257条。议题持续的时间长达近三年,可见影响力之大。

三、研究发现

(一)维权者赋权行动

2010年6月初,沿线居民已经打听到德胜高架即将西延的消息。“静隐庐主”2010年6月5日在搜房网“白荡海人家业主论坛”代表白荡海人家900多户居民发帖(《关于坚决抵制杭州市德胜高架西延白荡海落地方案的呼声》)表达不满的呼声。在网络社区论坛,发帖者要求“白荡海的所有业主关注!”该帖子在“口水杭州”、“西祠胡同”等多个网络社区论坛转载,引发广泛关注。2010年8月,高架建设沿线居民开始挂横幅表达不满,并通过上访、投诉途径希望杭州市政府考虑修改高架建设规划。2010年12月底,德胜高架西延工程在争议中开工建设,再次引发建设中的噪音、堵车等问题。

随着建设的开展,建设噪音对沿线居民产生实质性影响,沿线立面的横幅、标语急剧增加,沿线维权者以最直观的方式表达不满。横幅标语主要有“还我阳光 拒绝污染”、“我要睡觉”、“我们要安居 我们要生存 我们要民主”、“买了房子不能住 一年四季不开窗”等内容等。这些赋权行动表现了沿线权利受侵害者发起保护自身权益,采取自我权力捍卫进行自我赋权的努力,保障自身的居住权、健康权等权益不受损害。

2011年8月14、17、19日,高架沿线居民通过杭州网——杭州民主民生权威平台“杭网议事厅”反映施工建设规划与噪音等问题,工作人员对反映的问题予以了解答,但仍得不到沿线居民的满意。8月 19日,杭州市建设委员会信访中心就德胜高架西延工程相关问题予以回复。2011年8月30日,政府就德胜高架建设等问题组织沟通会,杭州市建委、拱墅区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以及沿线的清水公寓、德胜新村、仓基新村、圣都公寓和一清新村等小区居民参加沟通会。2011年9月5日,沿线清水公寓居民写信《德胜快速路西延工程沿线清水公寓小区居民致市长的信》向上级反映。沿线权利受侵害者充分运用互联网的新技术平台,试图通过外部资源的争取进行赋权;业主参加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沟通会,有助于从正常的制度化层面进行赋权。

(二)微博围观的外部赋权

从2010年8月到2013年2月的三年间,微博发布最多的时间段在2011年第三季度,也即沿线居民大规模上访,与政府进行谈判未成的时间段。这一过程反映了高架沿线居民,首先通过传统制度化的上访渠道进行意见反映,在意见达不到满意答复、高架建设仍然对生活造成困扰的情况下,又通过拉横幅的形式表达不满。

1.网民围观中的新媒体赋权

通过仔细分析有关“德胜横幅”的257条微博,可从微博内容的口吻中分析出微博内容发布的信源只有1条属于沿线居民,其余256条微博帖子属于沿途经过的市民、通过路段的司机等;有些尽管不能明确分辨出角色,但仍可排除沿线受害居民所发。这说明了绝大多数沿线居民个体并没有通过微博来进行抗议赋权,而是网民在微博中“网络围观”。所谓“网络围观”是指一种发生在依据网络逻辑构建的虚拟适合场景中的常见现象,是一种自发的网络群聚,是一种以移动鼠标为表现的心灵参与的视觉围观(静恩英,2011)。

发布最早的2010年8月12日,SuperL:德胜路高架西延,小区前面挂出横幅抗议。在车流那么大的情况下,看市政府怎么收场。(2010-8-12 18:12)抽风的骚年:抗议神马?(2010-8-12 19:04)SuperL:回复@抽抽很囧:几年前造了个断头高架,现在不是很堵么,你也知道的,要延伸过去,沿线小区居民很有意见喽~(2010-8-12 19:41)抽风的骚年:回复@ SuperL:哦…这个是比较麻烦了……(2010-8-12 19:46)

悠识:回杭州了,在德胜路上堵了,远远看到有个小区家家户户阳台上统一挂了国旗和横幅,很给力呐!(2011-1-13 14:46)TY艰后:德胜高架文一路口下来,这么多国旗,壮观啊。还有写着“民生,民权”的横幅。(2010-12-31 08:18)

咕咕鸡0103:德胜路上,路边不知要造啥,边上的居民房插了很多红旗,还挂了很多白色横幅,类似“还我阳光”,“执政为民”…民主,在这真的有么?(2012-2-11 09:31)拉玛西亚电影学院:很久以前就有了。根本就不鸟他们。(2012-2-11 09:36)咕咕鸡0103:我也觉得。政府要怎样,木有办法的,大局为重。(2012-2-11 09:46)

这些围观帖记录和再现了德胜高架西延工程沿线居民的呼声,并通过微博跨越时空方式传播。微博为网民的公开表达提供了技术平台,网民可以通过微博发表各自独立的观点;微博的转发、评论功能,增加了观点交流的互动性。网民的围观互动,体现出公众对公共事件的关注,表达各自对事件的态度和看法,可见“人人都有麦克风”的社交媒体时代,除了传统赋权理论中的个体赋权,网络围观成为一种特殊的外部力量,通过间接非严密的联系对社会施压,彰显了公共权力和社会能力。因此,尽管新媒体赋权是以一种非制度化的形式展开的,但网民间的互动和对事件的关注而引起的广泛舆论和微关系将对政府造成潜在的压力,对政策层面产生影响。网络赋权正是通过连接众多的微力量和微关系,以及对社会政策和社会变革采取主动行动而产生的聚合能量来得以实现(蔡文之,2011)。

2. 新媒体争夺传统媒体近用权

媒体近用权是指一般社会成员都应当有接近和使用媒体,及发表意见和观点的权利,这种权利不仅限于大众传媒的言论自由(郭庆光,1999)。微博客的兴起,改变了传统信息管控的方式,大大增加了公众接近并使用媒介的可能性(冯月季,2011)。尽管新媒体增加了公众接近使用媒体的可能性;但在公众眼里,议题如果不进入传统媒体,公众行动可以认为没有发生过(Raschke,1985:343,转引自Rucht,2004)。传统媒体不仅是信息传播的渠道,还拥有特殊的职责和权力,成为行动者竞相争夺的资源。大众媒体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源,行动者通过外部资源的调动,增加无权者对权力提升的可能性。

爱做梦的小芳:【百姓讨说法】横幅飘飘,无言的抗议!今早路过德胜路德胜巷路口,

看到清水公寓楼上几乎每户人家都挂着横幅,清一色红旗招展,白条飘飘。据说是抗议对面德胜高架延伸段施工!拍到的还只是局部。(PS:@民生996@杭州新闻广播@杭州微博记者@杭州交通918@新闻快跑@新闻搜搜看官方微博@头条新闻)(2011-7-22 08:05)

好的昵称都让人抢了:@舒中胜:舒老,今天来杭州从高架下的,在高架施工路段看到壮观景象,在沿高架北面居民楼上彩旗飘飘,有红的,白色的,还挂着横幅。这种事情您好像还没评论过,期待中。(2012-3-8 14:48)

扉悟:刚才路过杭州德胜路文一路间,在建德胜高架两边居民纷纷挂出各种颜色的横幅,标有还我阳关(光)、还我环保、还我安静等字样,旁边还挂五星红旗,抗议建设高架。看后心里不是滋味?@都市快报@乐活在杭州@杭州生活圈@舒中胜@涂磊TL[注释2](2011-9-18 14:58)

面对德胜高架沿线居民的横幅抗议行为,微博围观者纷纷通过微博@相关媒体及@当地媒体人,以期跟进对事件的报道,帮助权利受侵害者争夺权力。争夺传统媒体资源,目的在于更大范围地为人所知,为事件提供合法性来源。然而,在此事件中传统媒体表现出来的“失声”,让网民十分无奈。“我都已经看多了,看惯了也就习惯了。小强热线[注释2]这些节目,遇上这种事又不报了(2011-9-19 18:14小风清清)。”在笔者与浙江六频道记者的联系中也印证了媒体在该事件中的无奈角色,“没播,(节目制作)想尽办法没用(丹丹思密达)”。

3.网民新媒体赋权的策略使用

从搜索出的微博发布的内容和评论中,笔者进行逐条分析,发现尽管此事件存在沿线居民与政府之间利益的冲突,涉及沿线居民的合法利益和健康权益,但网络围观者仍表现出尽量的克制,以及巧用传播策略进行意见表达,还有站在沿线居民与政府双方的立场理性地提出建设性意见的微博帖子,以此表达对社会权力的抗衡。

 

西瓜头太妹:路过德胜高架往文一路下桥口的几个小区,应该是清水湾这边,很多住户门口挂着国旗和横幅,乍一看还以为迎国庆,原来是高架施工扰民,可怜的天朝子民们,我深有同感呀,就算民愤也不足以让天朝ZF向你低头的!(2011-9-19 17:06)

陈梢梢:上午出去办事 回公司的路上 车子开过湖墅南路上德胜路 路面正在施工 车速减慢后 发现两边的住宅区从顶层开始挂满条幅 每户人家的阳台上皆挂面国旗和小横幅 初时我以为是搞啥活动 后来才明白 是抗议该条路上建高架扰民 领导做我旁边很淡然的说 如果抗议有用的话 就不是共产PARTY 还是洗洗睡了吧 (2011-9-21 13:52)

 

明月越关山:下午在德胜立交,每次经过都可以看到两边大楼挂满横幅,插满红旗,好像杭州刚被解放一样,原来以为造地铁,现在知道是德胜高架往西延伸,杭州的交通再不造高架环线,会死,按理市民该市民支持,但是高架离自己窗户如此之近,谁也不愿意,Zf是不是该为为民考虑,可以置换出这些住户另作商用,或者拆了做绿化。(2011-11-1 18:32)

从微博帖子中可以发现,网民既有对政府政策的质疑,也有对沿线居民的同情,还有网民提出自己的建设性建议。微博围观中,网民故意把“政府”、“党”用字母“ZF”、“PARTY”表示,“怕被河蟹(2011-9-20 14:02一棵老青菜)”反映了网民运用字母、不敢轻易附图的心理;可见在对公权力的抗衡过程中尽量采用平和的表达语气,避免语言过于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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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谢琳(实习生)、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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