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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下津门案中案【2】

王和岩

2014年12月05日16:26        手机看新闻

我说了自己工作的意义,说了此案的危害,劝说他理解和支持我的工作。一番说服后,我心一横,说:“我非常希望得到你的帮助,但也尊重你的决定。”那时,真有一种听天由命的感觉。他笑了:“其实,你告诉我你的真实身份,我心中就有底了。我知道出这么大的事,不是程伟一个人的问题。” 他又介绍了一些程伟涉案的情况,并称共有11人涉案。

拼图涉案人员

如果真有11人涉案,只有知道11名涉案者的姓名,才有可能弄清他们在此案中扮演的角色,本案的内幕与全貌才会浮出水面。显然,一一落实11名涉案者将是今后调查的核心。

采访中,我获知涉嫌介绍贿赂的开发区法院执行庭法官之前已开庭审理,我辗转弄到他的起诉书。起诉书较清晰地披露了其涉案过程,还有其他几名法院和开发区检察院涉案者的姓名。

至3月上旬,包括程伟、刘小环在内,11名涉案者中已有6名涉案者浮出水面,但此案的全貌仍如镜花水月,不甚清晰。

程伟一案在当地政法界虽屡有传闻,但因有关方面三缄其口,加之涉案者众,外人所知一麟半爪,难窥详情,常常将涉案者的姓名、单位张冠李戴,乃至以讹传讹,调查因此走了不少弯路,费了不少周折。

为查找涉案的银行职员,我先后到塘沽、新港,从建行、工行等多家银行侧面了解;为了解程伟的履历,在塘沽工行储蓄网点、职工住宅区,大海捞针般一家一家打听。

随着调查的进行,跟相关知情人有了多次接触,渐渐赢得了他们的信任,一点一点,逐渐证实掌握了其余涉案者的信息。至3月中旬,程伟案11名涉案者的情况我已悉数掌握。

编辑的指导和帮助

没来《财经》前,我就对《财经》的团队精神有所耳闻。此案的调查过程,使我对此有了切身体会。

一天,当我终于拿到了其中一名涉案法官的起诉书后,觉得眼下也只能获得这些东西,给编辑段宏庆发邮件,告知准备先回北京。

次日早晨段宏庆回信称,此案金额为建国来罕见,涉案司法领域内众多人员,且充分暴露了法院在执行款管理中的体制弊端。编辑建议除了循着案件的发展去采访,还须到工商局查会计的公司结构以及资金往来。

2006年3月中旬,在天津采访期间,另一名编辑康伟平提供了中国青年报的一则报道,2003年10月9日天津海事法院根据德国HSH银行的申请,以684万美元公开拍卖一艘土耳其籍“海地”轮,拍卖所得价款将用于偿还被申请人拖欠德国HSH银行的贷款。此案的审理时间是2004年,据此我们初步判断,此案的索赔款或许有可能证实坊间传闻被程伟挪用的那笔导致其案发的执行款。之后的采访证实,这一判断准确。

3月下旬,我第四次从天津返回,主管副主编张进和前述两名编辑听取案情汇报后,认为涉及银行的几个地方还需弄清楚。同事于宁、郭琼也通过自己的渠道,及时告知我打听到的消息。

编辑的指导和同事的帮助,让我的调查一步步接近事实,逼近真相。

记者的同盟

采访期间,我辗转联系到一位涉案法官的辩护律师,对方客气得不得了,让我去请示天津市司法局,关于此案只字不吐。

好在更多的律师明白此案报道后的巨大警示意义,他们在恪守自己的职业道德的同时,也给予我不少帮助。

记得一天中午,我去天津市工商局查询程伟的公司记录,结果发现至少有二三十个法人代表为程伟的企业,除公司名称及注册地,股东构成以及注册登记的详细资料,工商局拒绝提供,也拒绝打印所有查询出的企业名称。

一筹莫展之际,见一名律师也查询企业资料。上前搭讪,没想到他知道此案,他建议我跟他前往他们律师事务所,他们主任知道一些情况。

当时天津很多地方都在拆迁,加之道路狭窄,堵车很严重,许多路口,行人、自行车、机动车混在一起,乱成了一锅粥。等到了地方,已经是下午五点多。幸运的是他们主任还没有下班,我顺利打听出一位重要涉案者及其辩护律师。这位律师向我谈了他的当事人涉案的经过、金额及落马的过程。

为了获取程伟的律师信任,我先后三次登门拜访方得见一面。按礼节,拜访前应先预约,但考虑到如事先致电,被拒后难有回旋余地,我顾不得礼貌,直接上门。第一次去,接待人员称律师不在所里。联系该律师,他说需要和另外一个律师商量,还要请示天津市律协,没有他们的同意,他什么都不敢说。“这个案件太重大了。”他称一整天都在外有事,没时间见面。请我先回。无奈,只得怏怏而归。

两三天后,我又前去拜访,依然扑了空。还好,我第三次去拜访,终于见到了他。几次接触后,不仅进一步证实、补充了此前了解的程伟涉案经过,也获得了相对权威和准确的涉案金额。

一位律师曾气愤地表示,他之所以帮我,完全是因为实在看不下去。他和程伟打过好多次交道,每次都是为要催要执行款、缴诉讼费。法院执行款给付慢,当事人和律师没有一点办法,只能等,或者想办法托人。“这种事情不像别人欠你钱,他不给你,你可以去法院告。法院不给你执行款你上哪儿去告?一点辙都没有。”

更有律师对有关方面蓄意淡化地处理此案表达了自己的义愤:我们就在法院旁边,都没有听说案件开庭审理的消息。“你想想,如果此案公开审理,被告席上站一排法官、检察官,对中国的司法系统会是什么影响?”

他们希望通过我们的报道,能够引起有关方面对法院执行款制度弊端的注意。我想,这也是编辑部派我调查采访此案的目的所在。

差点打草惊蛇

最后一次来天津是2006年3月29日。第三大街金融街,是开发区所有银行分行的聚集地。建设中的金融广场,造型独特,四座蓝灰色玻璃幕墙建筑相对而望,像矗立的四个巨大花瓣。程伟早先的工作单位工行开发区分行,就位于金融街的东边。

这天上午,我到工行开发区分行办公大楼三层的一间办公室,里面两个女工作人员,一听记者询问程伟,连连说,“有有有”。她们直感叹:“海事法院的会计,多好的工作。干嘛要做那事?”

从这里,我辗转获得了程伟的毕业学校及调离单位的准确时间。

对面的中行开发区分行,是其中一名涉案者的工作单位。四楼的财务管理室主任一听要了解涉案者的名字,感觉像是听错了。张口结舌:“这个,这个,你找办公室,在九楼。”刚出九楼电梯口,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拿着手机劈头就问:“谁让你上来的?”

后来他走进另一间办公室,跟别人嘀咕了好一阵,然后自我介绍是办公室主任,刚从部队转业,我要了解的那个人他不知道。说着就催我离开,还说自己又要加班,给行长写第二天的讲话稿。

3月底回京后,办公室同事交给我一张便条,说有个自称天津工商银行的人找我。我心下暗喜,肯定是银行的人知道我采访程伟的事,要反映情况。兴冲冲打过去,对方却说自己是天津市检察院新闻处负责人。

“听说你到开发区工商银行了解海事法院那个案件的情况,这个案件天津市政法委有规定,目前不允许报道。”

“是吗?”我佯装不知。

“你都采访了些什么情况?”

“你们不是清楚吗?他们没有接受采访。”

编辑部获知后,立刻决定加快节奏,以免夜长梦多,节外生枝,致使前功尽弃。稿件几经打磨,2006年4月下旬,《程伟案中案》终于出刊。

文章虽刊发,但其调查采访,并非尽善尽美,存在诸多遗憾。比如,10多年间,程伟如何把单位的1亿多巨款弄到自己公司的账户上?这个疑问始终困扰着我们。为此我们曾有过诸多猜想,如设想程伟伪造领导签名,勾结银行职员,伪造假对账单。直到2007年5月,程伟在天津二中院受审,我“混”进法庭后,心中的谜团才得以解开:原来程伟压根就没有把法院执行款存进单位账户,而是直接进到了自己公司的账户。其作案手段之简单令我难以想象,而法院执行款制度上的漏洞,比我们了解的还要触目惊心。

王和岩:财新传媒首席调查记者。1999年进入新闻行业,2003年开始做调查报道。2005年10月进入《财经》杂志,2009年11月进入财新传媒。代表作:“谷俊山贪腐案”系列报道、《审判陈良宇》、《王志平被枪杀案内幕》、“商务部官员腐败案”系列报道、《内蒙古司法鉴定窝案调查》、《武长顺起底》等。

来源:《青年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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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谢琳(实习生)、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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