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采写的通讯《请记住这些有良知的法律人》获得了第二十四届中国新闻奖二等奖。回首往事,不由感慨,对杭州错案的采访可谓一波三折、历经艰难,如果没有当初的锲而不舍,如果没有中途的节外生枝,如果没有那最后一分钟的坚持,如果没有我们法制日报社总编辑雷晓路的敢于担当,可能就没有这篇作品和后来的获奖了。
信念:努力寻找蛛丝马迹,尽可能接近事实真相
我是2013年1月份获悉张氏叔侄强奸杀人错案的。不久,一名知情人悄悄告诉我,杭州萧山又有一起死刑错案即将浮出水面。1997年,杭州中院以杀人、抢劫罪判决田伟冬等五青年3人死刑、1人死缓、1人无期。浙江省高院二审,死刑判为死缓。五青年在监狱服刑17年之后,真凶落入法网,田伟冬等人已从新疆押回浙江重审云云。
《法制日报》是中央政法委机关报,按照组织程序,大约在4月间,我向浙江省委政法委递交了一份报告,请求协调有关政法机关,允许我采访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和萧山五青年抢劫杀人案这两起杭州错案,并承诺稿件写就后,一定送呈省委政法委审阅把关。几天后,省委政法委回复,同意我采访,已口头通知相关政法机关给予方便。持这“令箭”,我立马赶赴相关政法机关采访,却屡屡碰壁,对方不是告诉我没有接到政法委通知,就是说口头通知不足为凭,政法委如果真的同意你采访,应发书面通知来。在浙江政法系统,我采访了十几年,宣传处负责人大多是我的熟人或好友,但在接下去的十余天时间里,我感觉自己象个皮球,在政法机关之间被踢来踢去。跑着跑着,我终于明白了,表面态度友好的背后,各政法机关其实有着早被统一好的共同立场:想方设法拒绝媒体采访。
我不沮丧,在27年的新闻生涯中,采访被冷遇被拒绝,对我来说已是家常便饭、见怪不怪。相反,屡屡挫败反而激发了我心底不服输、愈挫愈勇的个性因子,我决定另辟蹊径,去找律师,找当事人,找案件经办人,寻找收集关于这两起错案的点点滴滴信息。在那段时间里,虽然白天四处奔波采访,晚上还得整理采访笔记,疲惫不堪,但一有机会,我还经常找各种借口拜访熟悉的政法系统官员,在貌似漫无边际的闲谈中暗暗记住我所需要的信息。
一个月后,我基本知道了这两起错案的来龙去脉,开始布局谋篇,努力用手中掌握的资料去还原这两起事件的历史真相。人们经常说,历史学家和新闻记者的共同使命是还原历史真相,但在我看来,真相其实是无法还原的,正如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所说的,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所谓事件一结束,真相就死了。一个称职的新闻记者的使命应该是努力寻找事件的蛛丝马迹,独立思考,独特立意,凭借逻辑和常识,用大量零星的资料还原事件全貌,尽可能接近事件真相。
使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解剖错案
在张氏叔侄案中,张高平、张辉叔侄在派出所被审了几天几夜,不让吃饭睡觉,在看守所遭遇牢头狱霸毒打折磨,被逼屈打成招。在萧山五青年案中,虽然田伟冬被刑拘后一再否认自己与劫杀案有关,但仍被拳打脚踢、电棍击打。忍无可忍,他咬断舌尖吞了下去,满口鲜血、满地打滚,侦查人员这才停止审讯。夜深人静,细读这些采访资料,我为这些蒙冤者的悲惨遭遇唏嘘再三,也对刑讯逼供者的人性沉沦愤慨不已,几至拍案而起。但冷静一想,刑讯逼供者固然难辞其咎,但司法活动是一个环环相扣的链条,冤错案件不可能是某个经办人或某个机构所可以独立完成的。作为《法制日报》记者,我更重要的使命应该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解剖错案,进而查找、反思错案产生的体制性原因。
在采访陈兴良、张建伟等多名刑法、刑事诉讼法专家后,我奋笔疾书,写就系列报道《对浙江2起冤错命案的调查和反思》,报道分4篇,每篇2500字左右,分别对命案必破、有罪推定、疑罪从轻等传统执法司法理念和重打击轻保护、重配合轻制约、重口供轻证据、重个案轻制度等传统执法司法机制进行了系统反思。我计划在萧山五青年案重审被宣判无罪时在《法制日报》上刊发这4篇系列报道,呼吁司法体制改革,预防悲剧再次重演。
按省高院电话通知,2013年6月27日,我在杭州市马塍路省高院第3法庭,旁听了萧山五青年抢劫杀人案的再审庭审。5名原审被告人分别向主审法官控诉在公安派出所遭到刑讯逼供,当初之所以承认杀人完全是屈打成招。在法庭上,原审被告人、辩护人和公诉人,还就究竟是否存在神秘女证人朱富娟、是否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等焦点问题展开激烈辩论。从上午9时到傍晚18时多,除了中间一小时的午饭时间,庭审进行了8个多小时,我几乎记满了整整一个采访本。回到房间后,啃了一个面包,我伏案写作3个多小时,终于在晚上10点将庭审侧记《这一天等了18年》写好改定,发往北京。
意外:系列报道胎死腹中
想不到这不起眼的庭审侧记却掀起了轩然大波,让辛辛苦苦精心准备的上面那4篇系列报道胎死腹中。
6月30日上午,浙江省委政法委领导让人打电话通知我前往谈话。进入他的办公室,我立即赶到气氛不对,这位领导与我本来是多年老相识,那天却板着脸狠狠地批评了我一顿,说我的庭审侧记严重损害了浙江改革开放形象,违反了宣传纪律。谈话结束时,他说,过去的先不追究,反正现在正式通知你,从今往后,对杭州错案,你不要再写报道了。
那一刻,我委屈极了,沮丧极了,不是因为领导的严厉批评——多年相识,我知道他是刀子嘴豆腐心;而是为我那还没发表的4篇系列报道而心疼惋惜。为采写这组稿件,我不惧艰难,费尽周折。这组稿件所蕴含的信息量和思想的力量,更远非那庭审侧记所能比拟,在写作中,我就一直在想象其发表后会引发怎样的震动、反思和传播。但现在,禁令来了,无论我内心是如何的不舍,经验告诉我,这组稿件只能胎死腹中,不可能公开见报了。果然,从领导办公室出来后,我向报社汇报了谈话内容和稿件情况,报社领导要求我尊重当地政法委领导的意见,这组稿件改发内参。
坚持:传递良知、正义的力量
我不甘就此止步,我如鲠在喉,不吐不快。采写杭州两起错案,每当举步维艰之际,我经常感到有一种力量在感动着我,在催促着我,在激励着我,随着对案情的了解,我慢慢领悟到,这力量就是良知、正义。张氏叔侄、萧山五青年的遭遇无疑极其不幸,但不幸中万幸的是,从蒙冤到平反,正义犹存,良知仍在。凭借良知正义的力量,一些正直的法律人不为假象所蒙蔽,不为威武所屈服,坚守事实,据理力争,才使这两起错案在最后关头悬崖勒马刀下留人,才使这两起错案多年之后绝处逢生沉冤昭雪。
被这一力量所牵引,夜深人静,我苦思冥想,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既然有关方面不准正面披露杭州错案详情,那么,我能否改变一下报道角度,以坚守良知正义为主题,以这些有良知的法律人如何敬重生命、伸张正义为线索,把他们散落在四处、几乎不为人知的事迹写出来,向其良好的职业道德致以崇高敬意,当然,更重要的是借此赞美公正法治,鞭挞野蛮丑恶,反思制度原因,呼唤正义别再迟到。这样一来,既详细报道了杭州错案真相,也符合宣传主管部门一再提倡的弘扬主旋律精神。打定主意后,我立即打开电脑,记下了检察官张飚、夏涛、林航,法官冯菁,律师凌伟建、阮方民、朱明勇,还有那几位不知名的公安技术员的感人事迹,几乎是一气呵成,写就了《请记住这些有良知的法律人——浙江主动纠正两起重大错案旧事新闻》。
两天后到了7月2日,萧山五青年劫杀案的再审宣判日,一大早我赶到了省高院。省委政法委政治部领导对我说,你长期关注萧山错案,同意你旁听庭审,但这次千万不能另行写稿了。坐在法庭里,听着判决书,看着田伟冬等五名蒙冤者被宣告无罪之后喜极而泣的脸庞,我心潮澎湃。我知道,从青春年少到两鬓斑白,司法机关几句干巴巴的新闻通稿容纳不了蒙冤者18年的冤屈和苦难,更不可能承载上述这些有良知的法律人对法律的忠诚、对职业的敬畏和对当事人的负责。作为新闻记者,我也有一个梦想,我的理想追求、我的中国梦是独立思考、敢说真话、坚守良知、报道事实。为了我的中国梦,为了传递良知、正义的力量,适度违反一下“纪律”,个人承担点风险又有何妨。闭庭后,我思考再三,在《请记住这些有良知的法律人》稿件开头加上当天庭审场景和宣判结果,毅然发往北京。
一审通过。二审通过。深夜12点,视点编辑部主任崔立伟打来电话,告知已上版的稿件被撤了下来。老崔安慰我说,要不等明天雷总上班时再说吧。作为老记者,我深知隔日新闻不如豆渣。离截稿付印的时间越来越近了,几乎在最后一分钟,我拨通了法制日报社总编辑雷晓路家的电话,把他从睡梦中惊醒,磕磕巴巴向他陈情:我这稿件发掘传递了制止和纠正这两起重大错案中的人性光辉和良知正义正能量,是正面报道,与相关限制并无冲突。山东汉子雷晓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到法制日报社工作后,从普通记者起步直至担任社长兼总编辑。听罢我的叙述,他翻身起床,让崔立伟马上把稿件传给他,逐字逐句修改了一个余小时,在凌晨1时左右把稿件发回报社重新上版。真的很感谢雷总,那天凌晨,他以一位老报人的良知、慧眼、胸襟、胆识救活了这篇稿件。
2013年7月3日,报道在《法制日报》刊发后,新华网、人民网等几十家网站转载。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评价说,“大气磅礴,读后令人荡气回肠,是迄今为止关于浙江冤错命案的最精彩报道。”感谢省委政法委领导的理解,看到报道传递了政法系统的良知正义正能量,获得了普遍的社会好评,他们事后也就默许了我的“不听话”。这篇报道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管制面前,与其正面冲突、死顶硬抗并非上策;学会沟通,学会思考,学会迂回,往往有可能让事情柳暗花明,甚至获得对手的认可尊重。当然,也需要那最后一分钟的坚持。(作者为法制日报社浙江记者站站长,第十三届长江韬奋奖长江系列获得者)
来源:《青年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