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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時代的私信傳播

常凌翀

2012年11月13日16:13    來源:視聽界    手機看新聞

微時代,即以微博作為傳播媒介代表,以短小精煉為文化傳播特征的時代。微時代信息的傳播速度更快,傳播的內容更具沖擊力和震撼力。在信息碎片化時代,匆忙浮躁的受眾消化信息的時間非常有限,而信息內容與數量卻異常豐富,這就要求信息生產者提供具有高黏度、沖擊力巨大、可以在極短時間內吸引受眾受眾閱讀興趣的內容。

“微信息、微社區、微媒體、微觀點、微博”的發展乃大勢所趨。各種信息和產品簡潔傳播和方便獲取,成為微時代的重要特征,信息以裂變的速度充斥生活的每個角落。微時代將所有的東西都濃縮化、簡單化,是隨時隨地分享身邊新鮮事的個性化“微觀世界”。“世界上最遠的距離是我們面對面坐著沒有話說,卻都在拿著手機發微博”。這句網絡語稍嫌夸張,卻十分寫實。微博正在改變我們生活,推動社會進步,它對中國社會諸領域的介入和滲透與日俱增,社會影響力日益巨大。這種新型的交流方式如此深入人心,它究竟給我們帶來了什麼呢?

一、微時代刷新我們的網絡生活方式

微博客的出現推動著微時代的到來。從網絡流變的過程來看,它也經歷了一個從加法到減法的過程。大塊文章的時代正悄然褪色,有興趣的人可以深入閱讀,但草根們如今更需要惜字如金,如果你想展覽自己的思想,開博客﹔如果你想展覽自己的生活,開微博。微博偏向私人信息的記錄和展示。私信息強調個人自主生產和傳播,帶有主體辨識性的有關日常生活與個人事務的信息特征。相對於和公共事件相關的公共信息,這一概念同時也排除了公共知識、思想與文化的傳播。

微博客正在改變媒體的形態,它形如一條帶有敏銳嗅覺的新聞導語,正在被越來越多的人所接納,並形成力量的匯集。微博產品所帶來的,不僅僅是互聯網的新形態,也是媒體傳播的新格局,正不斷改變和刷新著我們的生活、思維方式。它們以外包式的新聞聚合每一個微小的個體,由“微信息”和“微交流”共同推動“微革命”,進而產生巨大的核裂變能量。

“微博無小事”。 韓寒的微博第一條記錄是一聲 “喂”,引來2萬多網友粉絲轉發或評論。小S微博開張第一天,僅一張近照,沒有任何文字,就賺得了3萬多次的點擊。即便一句私己的話,發布在微博上,也有無數人“圍觀”﹔一件也許以往無法找到公布途徑的事件,也許利用微博,就能見了天日……對於幾乎沒有任何限制和把關的網絡傳播,公眾迎來全民狂歡時代。但這種自由絕不是無條件的自由。社會學家夏學鑾說:“不加節制的自由,沒有根基的個性,常常會矯枉過正。因為匿名的緣故,自由被放縱了,可以天馬行空,可以做現實中不敢做不能做的事情。然而網絡上沒有約束,於是各種不文明出現了,謾罵、人身攻擊、人肉搜索等。”[2]絕大多數人都願意做看客,看別人的隱私,看別人的笑話,但是絕不願意自己做表演者。“人人都有窺探他人隱私的欲望,這是人性的一種弱點。”但是人人都不想當那個被窺探者。網絡時代,以微博為代表的社會化媒體到底是個人私域,還是社會公器呢?個人發微博是私人話語,還是公共意見?

二、微博是私域,還是公器?

如今的web2.0技術為個人意見與信息的展示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平台,在這個眾聲喧嘩的微平台上,權威與大眾已經消弭了界限,傳統傳播方式中的“把關人”也消失了。在這個人人都是自媒體的微時代裡,表達越發痛快,傳播越發迅速,分辨網絡信息的真假也變得越來越難。雖然微博、社交網站都搞起了“實名制”,但“郭美美事件”証明,在沒有法律強制措施的情況下,任何一個商業網站都沒有能力在這方面對用戶進行有效的約束。

微博很簡單,每個人其實都是“小喇叭”,每一條微博,都是在“向全世界喊話”。但世界聽不聽你的話,最終要看話的內容有多少公共性。因此,微博也很復雜,信息一旦發出,隻能刪,不能改,作者已死,遭受什麼樣的解讀,全不受自己控制。別人轉發與評論時加上的話,也會引導后見者的觀感,每一條影響廣泛的微博,都可以視作一場微博內外的集體狂歡。網絡空間不僅僅是私人話語領域,而是敞開的話語匣子,你的所說都有可能成為公眾審視下的目標,一經說出便不隻屬於你自己了。打破了發表的門檻限制、傳播的范圍限制、內容的字數限制這三座大山,使寫作與表達的自由達至極限,微時代裡人人都可以進行微傳播。

微博是個人空間還是公共傳媒?都說有了一萬粉絲,就等於辦了一份雜志,十萬粉絲,就等於辦了一份報紙,但這份特殊的“微報刊”畢竟不必承擔公共言論機構的義務,否則那麼多心情文字與日常瑣事便毫無意義。針無兩頭利,也不能說你要引起關注之時,便當微博是公共傳媒,想顧及隱私之日,就聲稱它是個人空間。微博定位的曖昧難明,正在於它是“公開的個人空間”,又是“個性化的公共傳媒”。在這樣一個信息直播的微時代,不客是官員、名人、明星,還是普通公民,每一個都應正確使用各種新媒體,謹慎對待私信息傳播。每一次在微博上的隻言片語,都在自我主動地暴露隱私,這是微傳播時代自媒體的一種天然屬性。但當微傳播變成一種個人表達方式的時候,這就成了社會問題。

現代社會中,我們同時經歷著兩個平行的過程:公共空間的私人化與私人空間的公共化。這兩個過程並不是不相容的,它們彼此滲透。第一個過程反映了公共生活的縮減,公共先是變成共享的,然后變成個人性的。在第二個過程中,過去被視為純屬個人的私事也成了眾人關心的問題,不論隱私以何種形式被侵犯,都意味著親密的和私人生活領域被逾越了,個人的自我理解與個人的內在意義都被迫重寫。

三、隱私觀念不容輕忽

如今,對幾乎無事不上網分享的微博人一代來說,法律似乎已經過時了。而關於什麼可以在網上分享而什麼不可以的思想觀念,甚至造就了一道新的代際隔閡。《紐約》雜志的總結大概非常精辟:“今天的孩子們恬不知恥,他們毫無隱私觀念。一天到晚炫耀,追逐名氣,什麼都發布到網上——電話號碼、日記、愚蠢的詩,甚至裸露照片。他們隻對引起別人的注意力感興趣,但他們自己卻毫不具備基本注意力,像嗡嗡的小鳥一樣從一個虛擬舞台匆匆跳躍到下一個。”[3]

2010年,在一篇關於Facebook如何重新定義了隱私的“封面故事”中,美國《時代》周刊宣稱,“Facebook已經改變了我們的社會DNA”。而其中關鍵一步則是Facebook將“公開”設為網絡中人際關系的默認值。在社交網絡研究專家達娜•博伊德(Danah Boyd)看來,這正是從傳統社區的生存方式到社交網絡上公眾化生存方式的基礎性轉變。在面對面的日常人際互動過程中,信息的傳播能力被時間和空間限制,因此所有對話都自然而然是私下的,要想使其公開需要額外努力。然而,在網絡空間裡,廣泛的可見性和可搜索性使得網上的信息傳播超越時空,隻要互動,本質上就是公開的,必須採取手段才能使其私人化。如果說過去的人們主要需要考慮什麼個人信息是可以公開的,現在人們則需要時刻關注,不應當被公開的是否已被自己控制。

微時代的人們越來越感覺到自己正處在一個傳播對象更加不可控的網絡環境,正迷失在一個網絡社交生活即社會生活之核心的時代。技術將繼續模糊隱私和公共領域之間的界限。人們把一些信息放在公開的社交網絡中並不意味著他們就希望普天之下所有的人都看到。大量的信息並不能因為它們能夠被窺見就應該被窺見。社會行為規則會變化,但隱私的價值絕不會削減,反而愈加受到重視。不論在公共環境和私人環境中,人類關系都被一種默會的然而人人都會遵守的社會距離所調節。“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建立在對個人邊界和個人空間的尊重的基礎上,這種尊重在我們的道德意識中非常基本,以至於我們習焉不察。隻有在這種尊敬被打破之后,我們才會意識到那個基礎的存在”。[4]

新事物總是被冠以美好的願望。在流行的語境中,微博被描述成“自由表達”的天堂。可實際上,這種“自由”頗為可疑——英國思想家霍布豪斯曾經以為:自由主義是這樣一種信仰,即認為社會是能夠安全地建立在“自我指導”的人格力量基礎之上的。而“郭美美”之流又有什麼人格、什麼信仰?至於那些不加約束的胡言亂語(包括誹謗、欺詐、辱罵等),以及突破社會道德底線的“微炒作”與“微營銷”,對社會的公平與正義到底是建設還是破壞?[5]

互聯網平台的本質仍是社會聚合,每一個微博賬號背后,都有著一個人或一群人,因而同樣要有現實世界的契約精神,對個人的行為進行規范與限制。在這個虛擬的世界裡,同樣得尊崇人類幾千年來苦苦追索的真理和規范,也同樣要對傷害他人的行為進行懲罰。從這個意義上而言,“郭美美事件”不能草草結束,總得有人為此負責,也需要引發全社會對職業精神和網絡道理的嚴肅思考。正如喻國明教授所言,無論是新興媒體還是傳統媒體,無論是互聯網上的所謂虛擬空間,還是現實社會,法律和道德的大規則都是不能違背的。在微博這個新興的輿論平台上,隻要有遵守法律、遵守道德的大規則約束,它就會是一個有利於社會輿論建設的平台和工具。[6](常凌翀:西藏民族學院新聞傳播學院講師﹔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博士生) 

注釋:

[1]本文系中國人民大學2011年研究生科研基金項目“對中國互聯網傳播管制的思考與建議”( 項目編號11XNH114)的階段性成果之一。

[2]夏學鑾. 曝光時代,人人自危? [J].人民論壇,2010(8).

[3]石鳴. 新隱私時代[J]. 三聯生活周刊,2011(9).

[4]胡泳. 眾聲喧嘩:網絡時代的個人表達與公共討論[M].桂林: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8.

[5]尤?潔.“郭美美”事件不可不了了之[N]. 解放日報,2011-06-24.

[6]喻國明.不必過分擔心微博口水化[N]. 人民日報,201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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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趙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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