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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出娛樂思維看李雙江之子涉案

2013年02月25日14:28    來源:羊城晚報    手機看新聞

  這幾天網上吵得最熱鬧的,莫過於李雙江之子李某某涉嫌輪奸案。本來,如此惡性的低齡涉嫌刑事犯罪令人唏噓扼腕,但這起案件卻因嫌疑人的名人之子身份,逐漸在網絡上引發一場惡搞狂歡,令一起惡性刑事案走向娛樂化。

  李某某涉嫌輪奸固然性質惡劣,但作為未成年人,其個人隱私理應受法律保護。未成年人保護法也明文規定:“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聞報道、影視節目、公開出版物、網絡等不得披露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圖像以及可能推斷出該未成年人的資料”。然而公眾和媒體在獵奇心理驅使下,早已掘地三尺,將事主連帶其父母的過往經歷、生活細節,都大張旗鼓披露出來,對李某某個人信息的過度披露已經涉嫌違法。

  顯然,對李某某涉嫌輪奸案不能僅停留於娛樂消費的層次,更要反思背后的家庭、社會、法律原因,以最大程度避免類似悲劇的重演。李雙江夫婦對子女的教育顯然有失誤﹔作為未成年人,李某某卻常流連於酒吧等場所,這顯然有違酒吧等經營性場所“禁止未成年人入內”的法律規定﹔李某某在接受一年勞教后並未改過自新,反而成為犯下更嚴重罪行的嫌疑人,警示有必要探索對未成年違法者改造、幫教的更好辦法。

  過度的娛樂化已大大消解了這起案件的嚴肅性,尤其對事件受害者的關愛同情,更被人們拋之腦后。如果我們一方面為種種社會問題的暴露感到憂慮,另一方面卻在“娛樂至死”中偏離對解決之道的探索,那麼就不只是李雙江“攤上事兒了”,或許每一個人都可能“攤上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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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趙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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