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菲:人紅是非多。(設計台詞)
備受關注的“版權擁有者孫涌智,狀告王菲演唱《傳奇》侵權案”,自去年10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后,一晃到了今年,4個多月過去了,一直沒有開庭。
前日下午,原告方的代理人丁笑天向記者透露說:“因王菲的香港經紀人陳家瑛聲稱,她和王菲都沒有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和傳票。致使《傳奇》侵權官司,一直不能開庭。今年2月21日,北京二中院,向陳家瑛發出了公告:限期王菲經紀人陳家瑛,於2013年7月12日9時30分在該院第二審判區第36法庭,開庭審理到庭,否則將缺席判決。
為何耽擱?
王菲經紀人
不收傳票
但此官司遲遲沒有開庭,許多歌迷已經把此事忘記了。前日,丁笑天向記者爆料稱:王菲演唱《傳奇》侵權案,之所以遲遲不開庭,主要責任是王菲的經紀人陳家瑛。去年10月,北京二中院立案后,很快給王菲經紀人陳家瑛寄去了法院傳票。但王菲經紀人陳家瑛拒絕接受北京二中院的法院傳票和相關文書,並且一再聲稱沒有收到北京二中院的法院傳票。陳家瑛還對媒體說,王菲個唱巡演演唱歌曲《傳奇》,又沒出CD、又沒出唱片,不存在侵權問題。
索賠350萬
王菲巡演唱歌侵權?
2010年,王菲把歌曲《傳奇》帶到春晚的舞台上,之后不僅原唱者李健人氣大增,這首歌也成了“香餑餑”。不僅成為王菲的全國巡演中的必唱曲目,也被毛寧收錄到新專輯中。然而2012年10月,歌曲《傳奇》的版權所有者老孫文化(北京)有限公司認為:在未獲得許可的情況下,王菲和毛寧演唱此歌屬於侵權行為。便委托北京著名法律人士丁笑天,把王菲和毛寧、演唱會的主辦方以及王菲的經紀公司等4方,分別告上了北京二中院。 並向王菲索賠350萬元版權費。很快,北京二中院正式立案。
原告再訴
法院日前發公告
丁笑天說:無奈之下,原告孫涌智,為維護法律尊嚴,再次請求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給予法律幫助。北京二中院高度重視,根據原告孫涌智提供的有關証據,日前,向王菲經紀人陳家瑛發出公告。丁笑天說:“為了讓陳家瑛准時於7月12日上午到庭應訴,北京二中院還於2月26日,在《人民日報海外版》和《人民法院報》刊登正式公告。如果陳家瑛再說沒看見、不知道的話,我們將請求法院依法缺席裁判!”
前晚,記者再次電話聯系王菲的香港經紀人陳家瑛,但一直沒有聯系上。(郝潔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