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2013年4月20日8點02分四川省蘆山7.0級強烈地震發生后,災情成為全中國人民眾關注的焦點,各大新聞媒體迅速投入抗震救災報道,眾多記者第一時間積極奔赴災區發回一線報道,然而,光有熱情還是不夠的,奔走在前線的記者必須充分掌握、全面了解災難報道的經驗,最大化的發揮媒體報道價值。
以下是本網編輯總結的記者進行地震等災難報道時,需要應注意的一些事項,以期對正在前線採訪的記者提供一些借鑒。
●報道要理性、客觀,不能過度悲情和追求眼球效應
無論傳媒媒體還是各大網站,都在蘆山地震發生后迅速發出報道、推出專題,讓公眾在第一時間了解到地震造成的損失和救災的進展。作為記者,應理性、客觀描述自己的所見、所感,客觀記錄災區人民的感受,而不能過於煽情,災難報道需要悲情,但過度的悲情就有害了,這已經成為多國新聞媒體災難報道的倫理共識。
眾所周知,災難當中災民的狀況、他們的呼聲、救難中需要解決的問題,才是我們報道的主角,而有的記者為了追求眼球效應,不把鏡頭對准災民,而是刻意關注頗具噱頭意味的新聞。
誰應該是災難報道中的主角? 震區沒有“最美”標簽 隻有職業精神
●切忌過於血腥,尊重生命、體現人文關懷
災難報道和普通新聞報道不同,它更需要愛心,記者應避免直接曝光死難者面部,別拍攝殘缺、受傷身體等過於慘烈的畫面,避免以採訪為由刺激遇難者家屬。各國的新聞倫理公約,都會要求新聞從業者尊重生命。西方媒體人在報道災難新聞時尤其注意不能造成二次傷害。
很多讀者發現,蘆山“4·20”7.0級強烈地震發生后,這次媒體在報道上少了血腥的畫面,多了溫情的故事,災難的悲傷更多的轉化成了凝聚人心的力量。
但總有些記者喜歡消費遇難者家屬的淚水,蘆山地震后,有記者纏住一位剛剛失去女兒的母親,盡管那位母親已經泣不成聲,不願意回答問題。
●注意人身安全,不干擾抗震救災工作進行
如果說災區如戰場,並不為過,記者進入災區進行採訪報道時,在保証通訊暢通,順利發稿的同時,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地震報道中注意防范余震。
記者要避免為搶鏡頭妨礙生命救援,不能和醫生爭搶受傷者,碰到緊急特殊情況先救人再報道,不能妨礙、干擾電力、通信搶險人員的工作。
災區生活資源不足、救援道路擁擠,這些都是包括媒體在內的抗震救災人員必須尊重的客觀條件。所以記者大量、扎堆涌進地震災區,也會對抗震救災造成一定干擾。許多國家都有一些不成文的新聞行業規定:在採訪工作面有限的情況下,抽簽決定代表採訪,材料供媒體分享。
●理性判斷,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面對地震這樣的大災難時,人們心理上更易產生動搖、容易混亂,所以記者在這個時候除了關切之外還要格外保持冷靜,切忌發布不實信息,不要聽信、傳播謠言,更不能通過微博、微信等社交媒體傳播小道消息,要引導群眾更相信政府救災機構、武警官兵、消防等部門直接得到的信息。
相信官方,理性判斷,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就是在幫助救災。
●注意挖掘細節,展現人性故事
記者在進行抗震宏觀報道時,同時也要注重微觀挖掘,展現人性故事。比如強震后的蘆山災區,帳篷是群眾最急需、最受歡迎的物資之一,記者追隨一頂帳篷的“旅程”,去看它如何送到災區群眾手中,事情看似“微小”,但背后的意義重大,解決了災區人民急需的物資之一。
總體來看,蘆山地震后,中國媒體的災難報道正在走向成熟、理性,報道水平較2008年汶川地震有了長足的進步。反應的迅速、細節的把握、報道內容的全面程度都有提升,公眾的評價也明顯增高。當然,中國媒體的災難報道還存在著不少亟待提高的地方,和國外媒體的災難報道相比,還存在著一定差距,或許制作專門報道手冊,培養災害報道的專門記者,不失為一條可行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