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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案受害人律師斥"無罪辯護":令人極其震驚

2013年07月12日06:42    來源:華商報    手機看新聞

繼7月10日李雙江之子李某某的新任代理律師發表聲明,指責公安機關及媒體對李某某構成侵權,並要為其做無罪辯護后。7月11日上午,北京中首律師事務所律師田參軍,作為該案受害人楊女士的代理律師發聲明予以回擊。在《關於涉嫌強奸楊女士的李某某的律師聲明的聲明》的長微博中,田律師對李某某律師此前的聲明逐條駁斥,不但認為律師為李某某做無罪辯護對楊某造成身心的巨大傷害,還有悖於律師的職業操守,更指楊某在案發后還受到恐嚇和威脅。同時,田參軍也認為並無証據表明北京公安局率先以真實姓名向社會披露了李的信息,並認為媒體有權對公眾人物的私生活進行一定的監督和報道。

關鍵詞:無罪辯護

李某某律師:要為其做無罪辯護

5月底,李某某一案的辯護律師薛振源請辭。隨后,夢鴿又委托了北京京聯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樞與北京冉民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冉為李某某案的新任律師。日前,兩位律師更聯合發布了聲明。此后,據法制晚報披露,兩位律師將為李某某做無罪辯護。

楊女士律師:律師無職業操守受害人案后曾遭恐嚇

聽聞此訊,楊女士的代理律師田參軍表示,楊女士感到“極其震驚、憤怒和悲哀”,該案的犯罪事實已經非常清楚。田參軍透露了令李某某前任律師請辭的所謂“面臨李某某母親過高要求”,是“欲讓律師寫一公告,稱李某某未參與涉嫌強奸案”。而李某某的新聘律師仍欲對其做無罪辯護,田參軍表示:“實在令人極其震驚!”

田律師強調,楊女士曾遭受肆意毆打、侮辱,並輪番施暴,身心都受到極大摧殘,案發后,楊女士更“多次受到李某某恐嚇和威脅,極力阻止被害人將此事張揚出去”。田參軍還對李某某的新任律師進行聲討,稱其為李某某做無罪辯護,是不顧自身形象和聲譽,冒天下之大不韙。

關鍵詞:名人隱私

李某某律師:警方及媒體侵害李某某權利

在此前李某某代理律師的聲明中,兩位律師劍指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認為對方以真實姓名向全社會披露了所謂“李某某涉嫌強奸案”,幾乎同一時間各大媒體也公開披露了嫌疑人的姓名、圖片和視頻,這是“對李某某及其家人的侵權報道”。

楊女士律師:媒體對公眾人物有監督作用

對此,楊女士律師認為對方律師的說法是片面的。他認為,並無証據証明是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以真實姓名率先向社會披露李某某涉嫌強奸的,而據他所知是一位微博認証網友發布的。另外,媒體對李某某事件進行報道,也是行使了社會監督職能。雖然某些媒體報道尺度過大,但也不宜據此認為是他們的故意侵權。另外,該聲明認為,李某某作為知名公眾人物的兒子,從小即在各類公眾場合亮相,同樣享有較高的社會知名度,因此媒體有權對他們的私生活進行一定的監督和報道。

關鍵詞:未成年人保護

李某某律師:李某某飲酒后作案,酒吧未保護未成年人

李某某的代理律師在聲明中表示,本案是未成年人深夜在某酒吧內,經多名成年男女酒吧人員陪酒勸酒大量飲酒后,到某賓館開房發生的,並認為酒吧之類的場所並沒有按照法規禁止未成年人出入,並且向未成年人售酒,這也是一種過失。

楊女士律師:李某某的父母是否盡到這些義務呢?

楊女士的辯護律師認為,按照其邏輯,一旦有人酒后實施強奸,那賣酒的人就會獲罪,而實施強奸行為的人反而無罪。

田參軍認為,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九條規定,父母作為監護人必須使適齡未成年人接受義務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輟學。該法第十條還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適當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導未成年人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煙、酗酒、流浪以及禁賭、吸毒、賣淫。田參軍律師反問,本案李某某的父母是否盡到這些義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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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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