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新聞已由傳統的記者採集轉向多元化。“拍客”新聞具有更快捷、更貼近大眾的特點,是對傳統電視新聞來源的補充。2010年2月,《新聞夜班車》開辟了“市民拍客”板塊,2012年,泰州電視台《新聞夜班車》改版后,將原先的“市民拍客”更名為“班車拍客”,與“班車時評”、“班車見聞”、“班車說法”、“班車雜談”,構成一檔完整的《新聞夜班車》。“班車拍客”子欄目自開設以來,每天至少播發3條拍客新聞。不同身份背景及職業的“拍客”擁有各種獨特的資源及多元化的視角,使民生新聞電視欄目有了更多的來源。
市民“拍客”的優勢和劣勢
一、“拍客”的優勢
“拍客”是城市影像新興力量的代表,是活躍在電視圈的非專業記者,是百姓身邊的新聞眼、各種突發事件的第一記錄人。各類“拍客”奔跑在不同的事件現場,為不同欄目供應稿件,視點獨具,成為《新聞夜班車》欄目中一道亮麗的風景線。
1.延伸了專業記者的某些功能
記者不能保証把每時發生的天下新聞都一網打盡。來自不同區域、不同社會階層、不同社會背景的“拍客”,常常佔據現場優勢,有較強的新聞線索捕捉條件和行動能力,使記者採集新聞的功能得以延伸。“拍客”拍攝的作品已不僅僅作為一種狹窄定義的、業務的新聞,而是可作為專業力量拍攝新聞的有力補充,在社會上有一定影響力。姜堰通訊員趙衛軍的新聞《“奪命剪”下救下小女孩》獲得江蘇省好新聞一等獎。興化的通訊員鐘剛發來的《電熱毯失火》、《兩卡車相撞 一死一傷》等現場新聞,解決了我們專業記者深更半夜到不了現場的困難。如今,《新聞夜班車》已發展拍客100多名,核心拍客20多名。許多偏遠地區的小的突發事件,可以就近調度“拍客”。
2.擴大了媒體的新聞來源
“拍客”新聞可豐富電視台片源。《新聞夜班車》“拍客”群的發展不受編制名額的限制,涵蓋了社會群體方方面面,擴大了新聞線索的來源,發展成一張強大的“新聞信息網”。“拍客”送來的作品題材多樣,有趣聞、好人好事、民風民俗、突發事件等。
3.豐富新聞片子風格
“拍客”來自社會各階層,他們沒有受到傳統新聞學教育條條框框的限制,比專業記者更關注身邊真實的,與自己密切相關的事件,更能挖掘到隱藏在小事背后的新聞價值。記者長期跑某條線,容易形成審美疲勞和風格單一,而“拍客”沒有條口的限制,他們拍攝的片子風格更為多樣化,對新聞價值的趣味性和時效性發揮得更好。靖江的“拍客”汪鳳千,對當地的民風民俗予以關注﹔泰州市區的“拍客”錢亮,經常送來社區好人好事的新聞。
二、“拍客”的劣勢
市民“拍客”水平參差不齊,劣勢也比較明顯。
1.電視技巧不夠嫻熟
“拍客”大多沒有經過正規的新聞業務培訓,對相機中的拍攝功能DV攝像機的性能和電視新聞拍攝技巧掌握不夠嫻熟,有時拍攝的畫面角度單一,鏡頭不夠穩定或太晃,甚至偏色、斷磁,同期聲不清晰,不能播出。如何規范拍攝,是我們每天與之交流的工作之一。
2.對新聞價值的判斷能力參差不齊
由於缺乏新聞傳播理論的教育,“拍客”對於哪些新聞能報,哪些不能報認識不深,有時容易丟棄最有新聞價值的點而去追求另一條新聞,使拍回來的東西價值不大。有位拍客反應的“船沉堵河道”的情況,后來記者調查,不是相關部門不作為,而是這條沉船有一定的泄洪作用,他們是有意而為之。某媒體選用了一個“拍客”的來稿,反映“天德湖”公園設施損壞的情況,但配的是幾個月前拍的照片,刊登時,公園早已解決問題,引發投訴。許多“拍客”不時觸碰新聞報道的高壓線,比如涉及宗教、民族等敏感的問題。
3.可能出現報道失實的情況
因為採訪調查不深入或者利益誘惑等原因,“拍客”新聞失實甚至故意造假現象時有發生。一些“拍客”會有意無意提供失實、甚至虛假的新聞信息或新聞線索。有的收受了當事人的錢財,回、到電視台后將事件輕描淡寫地描述,隱藏真相。
4.媒體可能被利用
一些“拍客”熟知了媒體操作后,有可能借機利用媒體對新聞信息和新聞線索的渴求,為自己或親戚朋友,或有業務關系的企業作公關宣傳。也不排除一些“拍客”利用電視節目泄私憤、報私仇。
三、如何規范“拍客”
1.成立組織,制訂章程和行為守則
為更好地規范“拍客”,《新聞夜班車》將實行會員制,會員必須每月為《新聞夜班車》提供不少於6條播出稿件。在行為守則方面,對市民“拍客”的拍攝題材,主要限於以下兩類題材:一是突發事件和意外事件,要求必須具有時效性和現場感,並盡可能有當事人或目擊者的同期聲﹔二是從觀眾的角度拍攝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要求具有生活氣息、真實性和較強的可視性。
2.建立健全例會和評分、獎懲制度
為加強與市民“拍客”的溝通,並及時對市民“拍客”的行為作出規范及指導,今后《新聞夜班車》將採取“拍客群”交流的方法,每周給“拍客”開小例會,每月開個“評片會”。在小例會上,重點對一周的片子出現的問題進行總結,並進行相關題材的報題,而在月度評片會上,則側重於好片的評比,不定期邀請相關專家進行業務培訓,提高其業務水平。
3.進一步擴大“拍客”隊伍,合理整合“拍客”資源,作品由照片向視頻發展。
(作者單位:泰州廣播電視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