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重大突發事件報道的跨文化傳播策略--傳媒--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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削弱西方媒體的認知偏見——

國內重大突發事件報道的跨文化傳播策略

韓懷軍 黃璜

2013年07月23日09:49    來源:視聽界    手機看新聞

一、國內重大突發事件跨文化傳播的困境

(一)西方媒體的偏見

在中國重大突發事件的跨文化傳播中,國外媒體是重要的傳播者。美聯社、路透社、法新社等西方主要通訊社以及英國的BBC、美國的CNN等知名廣播、電視機構,以其雄厚的傳播實力,在全球擁有便捷、完善的信息傳播網絡。“有研究專家做過一個粗略的統計,目前國際新聞尤其是國際突發事件報道的首發和后續報道,大約90%來自於西方媒體。”[1]面對我國的重大突發事件,西方媒體總是快速反應,搶奪報道的首發權,並加強后續報道的廣度和深度,成為國外受眾了解我國重大突發事件信息的主渠道。

在跨文化語境下,西方媒體往往從本民族、本群體的態度、立場和情感出發,以他們的價值觀和意識形態來審視中國的突發事件,報道往往懷有偏見。西方媒體的認知或認識偏見主要是由於對事件信息的了解不夠造成的。而道德偏見,主要是因為西方媒體從自身利益出發,出於意識形態霸權、種族歧視、全球控制等目的,故意扭曲甚至丑化中國形象。他們往往利用對我國重大突發事件的歪曲報道,向西方社會傳遞不實信息或不公正的評論,誤導西方民眾。

(二)我國媒體話語權較弱

在跨文化傳播中,雙方應該有平等的話語權。跨文化傳播中的話語權即國際話語權,體現了一個文化群體或者國家在國際上影響和控制輿論的能力。由於我國媒體在傳播理念、傳播實力等方面與他國媒體的差距,在跨文化傳播中往往處於被動弱勢的地位。

面對國內重大突發事件的報道,雖然我國媒體在採訪時間、採訪渠道等方面具有優勢,卻很難在國際社會發出自己的聲音。《烏魯木齊“七·五”事件國際輿情與傳播效果研究報告》顯示,在所選取的海外8家報紙關於“七·五”事件的報道中,共有113張圖片。其中,74.3%的新聞圖片的來源為外國媒體,以路透社、美聯社、法新社為主,12.4%的圖片的來源為中國媒體,主要是新華社、中央電視台和中新社。另有13.3%的圖片未注明圖片來源或由民眾提供。48.9%的國外公眾認為“中國以外國家的媒體”是其較為信賴的信源之一,其次是“專家學者”(46.3%)和“非政府組織”(43.7%),也有相當比例的人選擇“當地民眾”(31.4%)、“中國媒體”(22.0%)和“中國政府”(14.6%),認為來自“中國以外國家的政府”、“事件策劃者”的信息比較可靠的比例分別為9.7%和4.7%。[2]由此可見,國外民眾對中國媒體的信賴程度遠不如中國以外國家的媒體。

二、國內重大突發事件跨文化傳播的策略

新聞的跨文化傳播應該按照真實、客觀、公正的新聞傳播原則,在多元化的國家之間實現自由流動。新聞事件發生地的國家,應該允許包括國外媒體在內的媒體,在尊重國家主權,遵守國家法律的基礎上,平等、自由地進行新聞採訪和報道。對於國際媒體高度關注的國內重大突發事件的報道,我們應該從國內和國際媒體兩個方面改進傳播策略。

(一)完善我國媒體的國際傳播網絡

在跨文化傳播中對抗西方國際媒體的偏見,就要發出自己的聲音。隻有加強自己的傳播實力和樹立自己的品牌,才能博得與西方媒體平等的傳播平台,否則隻能處於落后挨打的境地。要發出自己的聲音就要完善國際傳播網絡。在這方面,我國媒體與世界一流媒體差距很大。近年來,新華社、中央電視台、中國國際廣播電台等中央級媒體加大了新聞信息在國外的落地網絡建設,力爭在重大突發事件報道時將中國的聲音迅速准確地傳遞出去。

(二)第一時間發布權威信息

在跨文化傳播中,要提高話語權,重要的是及時發出我們的聲音。根據首因效應理論,誰能在第一時間引起受眾的注意,誰就掌握了新聞報道的主動權。在獲取國內重大突發事件信息方面,我國媒體擁有消息來源、採訪時間和地點等優勢,理應搶在國外媒體之前發布權威信息。由於受傳統報喜不報憂的對外傳播思想的限制,長期以來我國媒體對國內重大突發事件的報道時效總是落后於西方媒體。

近年來,我們接受以往重大突發事件報道中的教訓,不斷轉變新聞觀念,力爭在跨文化傳播中爭取主動。在時效方面,“中央已明確授權新華社,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可迅速進行對外報道,與西方媒體爭時效、搶陣地、爭主動。”[3]汶川地震、拉薩“3·14”事件、新疆“七·五”事件等國內重大突發事件的報道,國內媒體在跨文化傳播的時效性方面有了突出的進步。如新疆7.5事件發生后,新華社立即啟動應急報道機制,在全球媒體中率先對外播發了英文快訊,隨后統一調動中、英、阿等各種語種文字、圖片以及多媒體報道力量,對這一突發事件進行了全程跟蹤報道,始終牢牢把握話語權,所發稿件被國外媒體廣泛採用,成為國際輿論關於這一事件的重要信息源。

(三)對西方媒體的報道予以回應

跨文化傳播是信息雙向傳輸的過程,是我們和他們借助包括大眾傳媒在內的各種媒介進行溝通和交流的行為。以2008年的汶川地震報道為起點,我國在國內重大突發事件發生時,不斷加大對國外媒體信息公開的力度。信息公開減少了國外媒體由於信息不透明而帶來的認知或認識偏見,但並不能消除西方媒體由於政治、文化因素導致的道德偏見。對於西方媒體的報道,我國媒體應該給予充分關注,對其的質疑、偏見應及時回應。通過我們和他們媒體間信息的公開傳播,消除西方受眾由於西方媒體的不實報道產生的誤解。

對於外國媒體由於認知不到位產生的偏見要及時澄清。在2008年四川汶川遭受特大地震災害后,有國外媒體對我國能否如期舉辦奧運會產生質疑。環球時報•環球網5月17日向全球發布了《外媒擔憂四川汶川地震給北京奧運會帶來變數》的報道,對外媒的質疑予以回應。報道通過對北京奧組委特聘專家張清的採訪,向全球受眾傳遞了一個信息,此次四川地震無論是從硬件上還是軟件上,對北京奧運會的舉辦都沒有任何影響。

對於外國媒體的道德偏見引發的虛假、不實報道要及時予以揭露,以免這些報道混淆視聽。拉薩“3·14”事件發生后,西方一些媒體發表了相當多違背事實的報道,誤導了海外受眾對事件的了解和判斷。海外的很多華文報紙對西方媒體充滿道德偏見的報道予以揭露和反擊,以正視聽。3月19日、4月7日,《僑報》先后發表了美東華人社團聯合總會執行主席黃克鏘的《西方媒體對西藏問題意欲何為》和《致CNN的公開信》兩篇評論,代表旅美華僑華人強烈譴責CNN等西方媒體‘採用雙重標准、背離新聞操守’的行為。

(四)開展與海外媒體的合作,讓他者與我們成為共同的傳播主體

在跨文化傳播中,傳者和受者的政治、文化差異所導致的利益、價值觀不同,是影響信息真實、客觀流動的主要障礙。消除這種差異不是能夠輕易達到的,但通過信息的共享和平等的交流,削弱這種差異帶來的信息失真問題卻是可行的。在國內重大突發事件的報道中,國內媒體積極開展與海外媒體的合作,讓他者和我們成為共同的傳播主體,不失為一種可能的途徑。這種合作,有利於跨越文化差異導致的信息鴻溝,讓彼此在自由、客觀、公正傳遞事實的基礎上達成信息傳播的共識,推動真實信息的跨文化流動。(作者單位:中國傳媒大學南廣學院)

注釋:

[1][3]方仁.突發事件應急報道中如何爭奪國際話語權——訪新華社副社長周錫生.傳媒觀察,2009—12.

[2]參見《烏魯木齊“七·五”事件國際輿情與傳播效果研究報告》,http://info.mediachina.net/data/view.php?id=58,201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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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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