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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危機時代電視媒體如何應對突發事件

周會杰

2013年07月24日14:53    來源:北方傳媒研究    手機看新聞

突發事件是媒體報道的重要內容之一。近年來的突發事件種類繁多,規模影響大小不一,特別是一些重大突發事件讓人們長久不能忘卻,四川汶川地震、南方冰雪災害、三聚氰胺奶粉、雙匯瘦肉精事件、“7·23”動車事故……在媒體競爭日趨激烈的今天,突發事件的報道已經成為新聞的重大資源,突發事件報道時效的快慢、質量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媒體的影響力。突發事件已經成為新聞媒體快速反應能力、准確判斷能力、創新策劃能力、整體協調能力等媒體綜合實力的檢驗和體現。作為主流媒體的電視媒體,做好突發事件的報道更是義不容辭的責任。

一、媒體建立突發事件應急機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它的顯著特征是突然性和不可預見性。面對突發事件,一個理性和成熟的媒體應該處變不驚,從容面對。

首先,建立突發事件應急機制是政府宣傳和輿論引導的需要。中國新聞媒體的基本性質是,既是黨和政府的喉舌,也是人民的耳目喉舌。作為傳統媒體的電視媒體毫無疑問要承擔黨和政府輿論引導的責任。近年來,我國受眾的知情權觀念和心理承受能力都有所增強,公眾要求滿足知情權的呼聲日益高漲。這種要求在突發公共事件中表達得更為明顯,這是由於突發公共事件本身所具有的突然性、不可預知性、事件發展的高度不確定性和與公眾利益的緊密關聯性等特點所決定的。受眾迫切希望媒體改變現狀,加強和改進突發事件的報道。在面對紛繁復雜而又變幻莫測的社會時,我們作為普通公眾想知道自己身處的社會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社會,每時每刻都是如何運轉的,正在發生了什麼,將要發生什麼。我們通過了解這些情況來確定我們下一步要做什麼,如何更好地生活。這一切都表現為公眾知情權的滿足。2009年11月21日上午,昆明螺螄灣市場因拆遷問題發生上千商戶集體上街堵路事件。上千人聚集,正是因為處置得當,信息披露及時,才得以迅速化解。重大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有極高的新聞價值,有關重大公共安全突發事件的報道越來越透明,表現出“以人為本”的精神,折射出政府執政理念的重大轉變,體現了對公眾知情權的尊重。公眾知情權在具體的突發公共事件中如果得不到滿足,在正常信息不足或不確切的時候,流言就會增多。一個反面例子是開封杞縣鈷60卡源故障事件,當地政府在近一個月的時間內瞞報事故,導致大量居民奪路而逃。因此,對重大突發性事件,如果處理得當,媒體能在安撫公眾情緒、保持社會穩定上起到非常重要的積極作用,媒體還能幫助政府迅速向公眾傳達一些重要的建議或指示。反之,如果公眾不能及時得到重要的建議或指示,由於新聞傳播本身的放大作用,信息的混亂、錯誤、拖延會在公眾中造成非常不利的影響,引起恐慌。

其次,建立突發事件應急機制是媒體競爭的需要。在當今媒體發達的時代,如何讓自身媒體在眾多媒體中脫穎而出,成為受眾的選擇,關鍵要看媒體的應急機制、創新能力。當前新的傳播語境與新的傳播格局,給電視媒體突發事件報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媒體競爭日益加劇。相較於傳統媒體,網絡、手機媒體、微博等新媒體可以實現即時性、全天候、互動性傳播,在突發事件新聞報道中優勢凸顯。過去需要幾天或幾個月傳遞的信息,現在幾分鐘甚至幾秒鐘就能實現,甚至可以同步直播。隨著通信技術手段的進步,來自“第一時間”的壓力在不斷增大。對突發事件應有充足的思想准備和策略應對,我們要充分認識到突發事件是客觀存在的,是發展變化的,對突發事件也就有了正確的態度。突發事件具有突然性、破壞性,往往突然來臨,來不及准備,要做到臨陣不亂,這是建立應急機制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加強和改進突發事件報道,是加強和改進宣傳的需要,也是提升媒體競爭力的需要。電視媒體應對突發事件的報道策略,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堅持的原則是“速報事實、慎報原因、再報跟進”。在“5•12”大地震中,中國媒體面對突發災難,反應之迅捷、力量之強大、視野之廣闊、報道之深入,令許多國外媒體刮目相看。這樣不僅貫徹了政府與民意互動、真相與謠言賽跑的意識,也提高了媒體的影響力和公信力。

再次,媒體建立應急機制也具有可行性。通過對以前突發事件處理經驗的總結借鑒,對突發事件的種類、過程、規律的分析概括是可以操作的。突發事件不外乎有以下幾種:自然災害、社會災難、戰爭、動亂和偶發事件等等。新聞報道的基本原則和操作規程也可以以不變應萬變。因此,盡管事件突發,但我們完全可以有章法可循。在利比亞戰爭中,中央電視台依托自身的資源和實力,在不同的地點統籌安排不同的記者進行報道,及時把最新的消息傳到國內,收到了很好的媒體效果。在“7•23”動車事故發生后,浙江電視台停掉已編排好的常規節目,轉而直播消防官兵、公安干警和社會各界群眾在事故現場搶救傷員的情況,不僅是媒體競爭的需要,更體現了媒體的社會責任。在前兩年的伊拉克戰爭報道中,新華社以領先十秒的優勢成為世界最先報道開戰的通訊社,就是對報道的各個環節進行了精心准備。央視與鳳凰衛視直播伊拉克戰事的新聞大戰,更是體現了媒體的整體策劃實力的競爭。各級媒體在具有一般工作流程的同時,也應未雨綢繆,進行特殊事態工作流程的預案准備。

二、突發事件報道容易陷入的誤區

一是守株待兔。長期以來,我國在特定的新聞宣傳體制下,對突發事件報道一直控制得比較嚴。改革開放以后,這種情況雖然有了較大改變,但從制度層面來說,我國並未形成突發事件報道的內在機制。在長期這種“報喜不報憂”認識的影響下,在重大突發事件面前,一些媒體和記者往往反應遲鈍,不是主動出擊,而是等上級布置,等採訪通知,等新聞通稿﹔突發事件一來,一些媒體和記者則自我把關,假設不能報道、假設會來禁令,主動放棄了採訪報道的機會。著名的南通“5·8”沉船事故報道,某媒體播出的消息中,就將南通開往十一圩的客輪說成是“南通開往常熟”,在群眾中造成了不好的影響,嚴重影響了媒體的形象。近來,從“郭美美事件”、渤海漏油事故,到“7·23”動車追尾事故,再到近日的故宮“瓷器門”事件,有關部門在處置事件過程中對於信息公開的態度和行為,引發了公眾的廣泛質疑。媒體隻在有關部門的新聞發布會中提取一些信息,這顯然和公眾的知情需求相去很遠。強烈的公眾知情權下,媒體難道守株待兔地等新聞發布會,顯然是不合時宜的。媒體應該和相關部門做好溝通,起到橋梁和紐帶的作用,把公眾欲知而未知的信息報道出來。

二是虎頭蛇尾。在一些突發事件的報道中,由於一些媒體和記者對突發事件的重要性、發展態勢把握不准,很容易就事論事,報道缺乏連續性,不能給受眾提供持續的動態性的內容,給媒體的公信力造成了不好的影響,從而失去了媒體借突發事件提高媒體影響力的大好機會。一個典型的案例莫過於“郭美美”事件。有一些媒體只是草草報道公眾質疑郭美美的輿論風波,而忽略最后的成因,一次報道后再無下文。這樣難以給人持續的信息,媒體也就難以持續引導輿論,公共的關注度也不可能維持在一個高水平。這就要求決策者必須在有限的時間內作出關鍵性決策和具體的危機應對措施。

三是生硬血腥。一些突發事件特別是重大突發事件,往往伴隨著重大的人員財產傷亡。電視媒體為了突出突發事件的真實性和現場的渲染力,拍攝到的畫面往往是傷亡的現場,傷亡家屬痛不欲生的場面。讓人看了盡管會產生一些憐憫,但更多是慘不忍睹。避免畫面選擇不當對公眾情緒特別是兒童心理造成不良影響。在京珠高速河南信陽明港段發生的客車火災事故現場,客車被大火焚燒得隻剩骨架,部分遺體被燒至炭化,隻能通過DNA辨別。如果在報道中,不加剪輯或處理地採用現場畫面,難免讓人不寒而栗。

四是揭人隱私。一些突發事件採訪報道,由於時間短、報道任務重,平時注意的打馬賽克、模糊處理等技術細節,以及保護未成年人隱私等一系列行為很容易忽略。這很可能造成法律上的問題,甚至可能吃上官司,這就要求在報道中,忙中不出錯,忙中不忽略細節。2008年元月,某市一浴室突發大火,眾多男女浴客赤裸著身子逃出浴室。雖然有些拍客拍到了這些畫面,但媒體在報道中,並沒有採用哪些裸身而逃的畫面,很好地保護了當事人的隱私。再如,某省級電視台的地面頻道,播出了一則裸奔的消息,但媒體在播出時,對畫面的模糊處理不夠到位,造成當事人身體的一些隱私部位裸露出來,給人留下很不好的印象。

三、電視媒體該建立什麼樣的突發事件應急機制

突發事件具有破壞性,不可預知性、偶發性、無法控制等特點,使新聞報道難度加大,報道的好壞關系社會穩定,在分寸、尺度的把握上需要成熟、理性、有度。媒體啟動應急機制進行突發事件報道,應注意這種報道與平時報道的不同。

(一)應對突發事件的媒體組織協調機制。由於體制原因,媒體不同利益單元之間有不同的利益出發點,很難形成統一的驅動。媒體各個環節之間互相脫節,無法形成統一的目標有機運轉,要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必須建立統一的應急機制。特別是電視媒體,節目制作流程長,涉及的部門多,這就要打破部門、中心、欄目、技術、播出等條塊界限。一方面,要成立突發事件領導小組,確保對事件的准確判斷和快速反應。啟動機制后,統一領導、組織、協調,減少中間環節,提高效率,做到管理的有序、有力、高效,發揮整體協調能力。另一方面,要建立上級溝通機制、掌握報道方針,維護新聞紀律,做到報道安全,發揮穩定社會的導向功能。在人員配備上要抽調精兵強將。編輯、記者、主持人等各個環節人員協調配合,打破科層制界限,進行橫向聯合,組成任務小組。使報道有充分的人力保障,實現人力資源的有機協調。

(二)應對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在各種媒體競爭空前激烈的背景下,時效競爭是第一要素。這就要求媒體記者在突發事件后,盡可能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發布新聞,不使新聞成為“明日黃花”,時差越小,新聞越新。時差為零,同步傳播,是新聞記者的最佳境界,也是媒體責任感的體現。在青海玉樹地震、抗擊SARS、四川抗洪搶險報道中,“飛字幕”的形式成為部分電視媒體的固定播報形式,在缺乏畫面的情況下,在第一時間用文字形式報道體現的就是快速、及時。在我國海軍擊退索馬裡海盜報道中,央視是最先以“飛字幕”形式報道出去的。

(三)應對突發事件的准確判斷機制。搶時效不等於沒有判斷的搶發。媒體對突發事件應准確分析判斷,顧全大局、嚴格紀律。應從對黨、對人民、對社會負責的角度,判斷事件性質,影響。應謹慎選擇報道時機、口徑、范圍規模,做到有計劃有針對性地從正面組織報道,起到穩定人心,穩定社會的作用。在暴雨防汛的報道中,鶴壁電視台的記者兵分五路,奔赴盤石頭水庫、淇河下游、老城區棚戶區、城中村等地採訪。他們克服重重困難,想方設法,深入一線現場,採寫了一大批來自現場的第一手新聞,第一時間把災區實情呈現給觀眾,第一時間把救災的感人事跡傳遞給觀眾,把鶴壁人民和受災群眾的心緊緊連在了一起,牢牢掌握了報道的主動權。

(四)應對突發事件的創新策劃機制。在當今的媒體競爭時代,突發事件的報道,在堅持及時准確、公開透明原則的同時,必須強調媒體的社會責任,力求輿論引導的最佳社會效果。而要做到最佳的社會效果,就必須堅持創新策劃。我們知道,隨著公眾對媒體審美情趣的提高,對媒體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常規意義上,媒體真實、全面報道事件的起因、過程、結果,對於新聞的五個W、一個H(how)應予以全面真實客觀揭示,就萬事大吉了。但新形勢下,媒體既要有“鐵肩擔道義”的精神,把有利於維護國家形象,有利於社會穩定和人心安定,有利於事件妥善處理作為新聞報道的根本出發點﹔同時還要有“妙手著文章”的務實作風。要兼顧媒體的自身屬性,在爭取突破的同時也要避免過“度”,通過創新策劃,在報道特別重大或敏感的突發事件時,要取得政府支持,遵守宣傳紀律,既報道事,也報道人,建立突發事件報道的良好風格,在報道角度的選擇、報道尺度的把握、報道深度的拓展上形成良好的導向。這樣既不容易讓公眾陷入審美疲勞,關注度也會自然提高,長期以往就會提高媒體的影響力。通過創新策劃機制,讓媒體在突發事件報道中引領先機,在媒體競爭中做到“你無我有,你有我優”,從而提高媒體影響力。

(五)在應對突發事件的報道中要體現人文關懷。新聞的生命在於真實,對突發事件的原原本本的實錄與直播,追求現場感、真實性是我們的責任,但追求客觀真實並不是忽視人的價值、生命與尊嚴,追求“熱點”、“焦點”更不應忽視廣大受眾的心理承受力。災難性事件是常見的突發事件的一部分,在報道中尤其是要審慎處理好各種權利平衡。比如去年某次空難后當打撈員捧出黑匣子時周圍人群熱烈鼓掌的照片、鏡頭在報紙、電視出現后,引起一片爭議,使受眾感到不舒服,因為這是一場造成一百多同胞遇難的空難,當時還有許多人的尸骨還沒有找到。媒體追求賣點的同時,也應有利於受眾的安全感,體現人文關懷。突發事件具有吸引眼球的因素,容易激發觀眾強烈的“好奇心”。主流媒體的突發事件報道不能僅從通常意義的新聞價值來衡量,不能僅僅是“搶新聞”,更不能獵奇。突發事件報道應避免刊登血腥恐怖畫面。避免畫面選擇不當對公眾情緒特別是兒童心理造成不良影響。

總之,突發事件具有不確定性、危害性、緊迫性、復雜性等特點,突發事件應急報道機制,是各級媒體面臨的嶄新課題,是挑戰考驗,更是充實完善的機會,突發事件會讓媒體和記者的能力更嫻熟,給媒體和記者帶來更多的機遇和發展。

(作者單位: 河南鶴壁廣播電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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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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