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紙版面截圖
人民網北京8月21日電(趙光霞)《南方都市報》昨日AⅡ疊16版登出整版廣告,內容是一名為“張太”的女子呼吁“前任張太”放手,這則疑似“小三宣戰”的廣告引來不少爭議,而隨后被曝出實為一個化妝品品牌的商業炒作,對此廣東省工商局昨晚對外公布查處意見,責令停止發布此類廣告。
廣東省工商局表示,20日《南方都市報》AⅡ疊16版發布的某專題廣告為某產品的商業炒作,涉嫌違反《廣告法》第七條第二款第五項關於廣告不得含有“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規定,已經立即責令停止發布,並啟動立案程序。該局當天下午召集了南方都市報社、廣告主和某廣告公司相關負責人進行集中約談,責令其立即停止發布此類廣告並要求積極採取相關措施消除不良社會影響。廣東省工商部門要求全省媒體自覺抵制類似內容的宣傳。
據一位從南方都市報廣告部龍姓業務員處表示,這一整版確實為客戶投放的廣告。“是一個化妝品廣告,本來為7期。”對於廣告內容創意,龍姓業務員解釋道:“是客戶下單自己設計內容、創意和版式的。”對於這個廣告的價格,龍姓業務員表示不是自己接的並不清楚。“在那個位置的一個版面的價格是15萬元左右。”龍姓業務員稱,如果還想做此類廣告,隻能從正面引導,“不能再出現‘小三’這種字眼。”
對於此事,中山日報社社長總編輯方炳焯表示,無論背景如何、真實性如何,策劃動機如何,一張有影響的報紙借助“小三”概念,隔空叫板,吸引眼球,這不是低俗是什麼?傳統媒體怎麼負擔起教化和引領社會價值的功能?看來有些主流媒體已經不屑於自己的身份,迫不及待並且赤裸裸地與這節操碎了一地的年代為伍了。這是一個時代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