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電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近日下發通知,確定了明年上星綜合頻道調控政策,要求每年播出的新引進境外版權模式節目不得超過1個;每季度總局通過評議會擇優選擇一檔歌唱類選拔節目安排在黃金時段播出。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新聞發言人說,根據通知規定,明年上星綜合頻道,新聞、經濟、文化、科教、生活服務、動畫和少兒、紀錄片、對農等公益性節目播出時長每周平均不少於30%。其中,平均每天6時至次日1時之間至少播出30分鐘的國產紀錄片;平均每天8時至21時30分之間至少播出30分鐘的國產動畫或少兒節目。道德建設類節目需安排在6時至24時之間播出。
通知說,總局將對原創節目在節目備案、進入黃金時段、各類評優評獎等方面給予優先考慮,各電視上星綜合頻道每年播出的新引進境外版權模式節目不得超過1個,當年不得安排在19時30分至22時之間播出。
通知說,總局將對同質化、扎堆播出的各類節目進行宏觀調控:歌唱類選拔節目須報總局批准並嚴格管理,每季度總局通過評議會擇優選擇一檔節目安排在黃金時段播出,其余不得安排在19時30分至22時30分之間播出。
通知說,總局還將對電視晚會進行調控,原則上重要節假日期間每日不超過3台;對未經批准的電視晚會和節慶演出,不得安排播出和宣傳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