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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子論文]“戲劇化”的網絡輿論探究

——基於“新鄭強拆”的個案分析

孫運增

2014年12月08日14:27    來源:人民網-傳媒頻道    手機看新聞

摘要:網絡輿論伴隨著網絡新媒體與網絡社會的發展而壯大,成為一股不可小視的社會力量。網絡輿論在具備社會輿論的評價性等共性外,還具備情緒性、復雜性、難控性等個性。本文選擇個案分析,以社會學理論為基礎,提出網絡輿論的新特點—戲劇化傾向。以河南省“新鄭強拆事件”前后網絡輿論的變化為例,分析網絡輿論戲劇化的呈現、原因,提出網絡輿論的規范路徑,並發現網絡輿論的規律,建設規范有序的網絡社會。

關鍵詞:網絡輿論﹔戲劇化﹔新鄭強拆

一、研究緣起

據中國互聯網中心統計,截止到2014年6月份,我國網民人數已經達到6.3億,手機上網人數也達到5億多。眾多網民所組成的強大網絡社會已經形成,並且網絡社會與現實社會形成互動,參與社會發展。媒體技術的發展帶來的媒體變革沖擊著傳統媒體,新媒體的出現尤其是以微博、微信等社交媒體的興起,讓網絡信息交流變得如此便捷。

當下輿論從社會走向網絡,網絡輿論成為不可忽視的聲音,眾多社會事件的發生,背后多有網絡輿論聲音的征兆。網絡輿論形成的監督力量越來越強大,傳統媒體與網絡輿論合力推動事件的發展與解決成為一條新路。對網絡輿論的研究在當下已經成為熱門問題,眾多學者把研究重點放在了網絡輿論的形成機制、特征和輿論引導方面。然而網絡媒體是一個不斷變化的新媒體,網絡輿論不斷表現出新情況、新特點。

處於轉型期的中國社會,矛盾重重,公共利益對抗凸顯,其中民眾與政府之間關系尤為突出。一個重要表現就是民眾對政府的不信任和對抗,官民之間的矛盾沖突對我們提出建設服務型的政府帶來挑戰,這其中復雜的社會原因值得我們研究。

2014年8月11日河南省新鄭市強拆事件引發網絡輿論關注,迅速成為社會熱點,在短短的兩天時間裡事件圍繞著當事人出現幾次戲劇性反轉,輿論焦點出現多變和多樣,讓事件真相扑朔迷離。縱觀整個事件的發展,表現出的網絡輿論的戲劇性特征值得我們關注。

二、 理論綜述

盧梭在《社會契約論》中說到公眾輿論來自理性的表達,目的是為了維護公民共同的利益,公眾通過持續地參與公共事務,公共意志得到彰顯,最終實現主導政府決策的目標。盧梭更多的是從政治角度理解社會輿論對政治決策的作用。輿論作為一種無形的力量,具有公開性、指導性、群體性和傾向性等特點,這些特點使得輿論對社會行為形成約束,對民眾和政府形成監督。在網絡發達的今天,輿論由傳統社會轉移到網絡社會。網絡輿論是隨著網絡科技發展,各種社交媒體的出現,網民在網絡上對某件公開事件自由表達觀點與意見而形成的。網絡輿論場已經是中國當下社會最活躍的公共領域,並且深刻地影響著社會秩序的結構和運行方式。在網絡社會中,網民數量的增多、網絡發聲的直接,再加上傳統把關人的缺失,使得網絡輿論在具備社會輿論特點的同時也具有了情緒化、難控性和易變性的特點。自2003年孫志剛事件打開中國網絡輿論的先河后,網絡輿論監督參與社會管理逐步成為常態。不管是寧坡、大連等地出現的群體性事件還是“表哥”、“房爺”事件所帶來的網絡反腐熱潮,網絡輿論和網絡監督所表現出的強大力量已經引起社會和政府的關注。正確引導網絡輿論,發揮網絡監督的正能量考驗著我們的智慧。關於為什麼社會事件受到網民的高度關注,米爾斯提出這種“公共的社會事件”涉及的問題使得公眾感到他們所珍視的某種價值受到了威脅,就會感到不安、焦慮。為了維護自身群體的利益,公眾就會熱心關注公共事件,發表自身觀點。

戈夫曼提出的擬劇理論中,人們在日常社會交往中的所作所為是在表演,而社會就是一個大舞台,人們具有前台表演和幕后行為,舞台的表演目的就是得到觀眾的注意力和獲得觀眾的認可,即所謂的印象管理。擬劇理論將社會交往與戲劇表演聯系起來,而表演過程中的戲劇化展現則是人們社會交往表現出的特點。戲劇化在文藝作品中的通俗表現為有故事、有情節、有意義,具有戲劇性的作品更容易吸引受眾的注意力,現在更為口語化和生活化的解釋是指涉及偶然性、巧合、驟變等現象,因此網絡輿論的戲劇性就是網絡輿論所表現出來的易變、驟變和不定。研究表明,面對每天眾多繁雜的社會事件時,受眾是具有選擇性的,更傾向於關注那些刺激性詞匯和意義重大堆徹的事件。因此當具備情節多變、故事精彩且意義重大的社會事件發生時,勢必引起大量網民的圍觀,輿情指數不斷升高,演變成為社會熱點。被事件情節吸引的網民大多失去理性思考和正確判斷的能力,像觀看電視劇一樣關注著事件的最新發展,對涉事各方的評價與事件情節發展聯系起來,使得網絡輿論多變,飄忽不定,時而將矛頭指向這一方,時而指向另一方,加上網絡上意見領袖的圍觀與推送,最終導致網絡輿論具有了戲劇性的特點。網絡輿論的戲劇性特點是與網絡輿論的情緒化、難控性特點相一致的,是其更具體的表現。現在研究網絡輿論的不在少數,主要的研究領域在網絡輿論的形成機制、特點個性及網絡輿論引導方面,對網絡輿論的戲劇性研究較少,即使有所研究也是放在了網絡輿論的情緒化特點之下的,但筆者認為網絡輿論戲劇性是各方因素導致出現的結果,其產生的影響也是重要的,因此需要拿出來專門進行研究。

三、研究方法

(一)、個案分析法。

選擇發生在2014年8月份的河南省新鄭強拆事件為例,時間范圍為8月11號到14號。通過研究分析與網絡輿論有關的事件主體、相關媒體、網民在此事件中的表現來表現網絡輿論的特征。

(二)、二手資料(文獻)分析法。

輿情研究室是當下研究的重點,本篇論文選用了人民網輿情監測室關於新鄭強拆事件的輿情報告和河南我訊頻道的輿情報告為案例分析資料。

四、事件折射的戲劇化網絡輿論

(一)、事件概況。

2014年8月11日中國廣播網以“河南夫妻半夜被拉走家被強拆成廢墟”為題報道了河南新鄭市張紅偉夫婦家被強拆一事,隨后中國日報網、新華網等媒體紛紛轉載,迅速成為網絡熱點,引發輿論關注。當地政府面對輿論愈發嚴重的情況下,當天下午19點17分在其官方微博上首次通報了此事件,稱媒體報道基本屬實,但被拆遷者漫天要價,不予配合,嚴重影響工程進度,微博中還指出政府十分重視,已經成立聯合調查組開始調查此事件。該通報在消減對政府負面影響的情況下,也把一部分輿論的焦點集中到釘子戶、違章建筑及漫天要價身上。僅僅一個小時后,當地政府第二條微博發布,未提及“違章建筑、私蓋房屋”細節,並且刪除了“漫天要價、不予配合”等詞語,表示聯合調查組將深入調查研究,對違法違紀行為和當事人嚴肅處理。此微博再次引發輿論的質疑。8月12日,新鄭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通報稱,主要涉事人員趙觀峰、趙嶺俊已被公安機關控制,其他涉事人員正在調查中﹔涉事村村主任孫廣玉停職接受調查。當天下午事件出現了極具戲劇性的轉變,被強拆夫婦在接受採訪時聲稱“做錯了事,對不起政府”,且與政府達成了拆遷協議表示滿意。讓網民大感意外,輿論此時也出現了最大的戲劇性變化。隨著當地政府對相關人員的處罰,事件關注度逐漸降低,輿論熱度開始下降。

(二)、輿論走向。

事件曝光伊始,網民根據媒體的報道,在沒有涉事相關主體發聲的情況下就對此事件展開了討論。此時網民“同情弱者”的心理開始發生作用,面對政府等為代表的“權威”,加上對政府不信任的“刻板印象”,使輿論的焦點聚集於對強拆者的批評和對政府的譴責,並對失去房子的夫婦表示出同情。網民的角色扮演成為了幫助弱者,挑戰強權的正義化身。

隨著事件的發展,尤其是當地政府在官微上的兩次通報之后,網絡輿論開始出現不同的聲音,部分針對“釘子戶”的質疑開始在網絡蔓延。“釘子戶、漫天要價、不予配合”的字眼出現在媒體報道中時,網民在表達對強拆方式的不滿時,輿論的部分焦點轉變到對被拆遷者身上。原來同情的對象此時卻成了指責的對象,譴責“釘子戶”貪心不足,自私貪婪。此時也有部分網民注意到了媒體在這其中的片面報道,對事實斷章取義,無法給受眾一個全面、真實、客觀的呈現,因此,針對媒體問責的聲音逐漸強烈,網民認為媒體更應該對強拆事件的真相予以真實的澄清和報道。

就當網民准備伸張正義,輿論站在被強拆者夫婦一方時,一句“做錯了,對不起政府”讓事件出現了最大戲劇性的反轉,也讓輿論出現了“華麗的轉身”。如此突兀的轉變讓輿論頓時將矛頭指向了批評被強拆者妥協服軟,指責他們屈從於政府壓力和金錢利益。在一片混亂聲中,部分網友指責媒體不負責任報道,誤導受眾,對事實斷章取義,無法給受眾一個全面、真實、客觀的呈現,這也代表了網絡輿論中的一種聲音。下面兩個表格可以充分展現出前后兩個時間段網絡輿論的變化。

(三)、網絡輿論戲劇化展現

1、 特征

政府角色戲劇化。

本事件自始至終,當地政府都在輿論的指責聲中,不管是微博上的兩次澄清事實還是成立調查團及對涉案人員進行處理,政府所採取的每一步措施都受到網民的攻擊和質疑,無法得到網民及媒體的理解和支持。縱然當事人自己承認錯誤,網民指責政府施加壓力的聲音也不斷。政府成為負面的及民眾不信任的角色象征,如同戲劇中觀眾始終不相信壞人做出一件好事一樣,對地方政府的負面形象已經固定化。

媒體角色戲劇化。

在短短的四天時間裡,媒體關於該事件的報道就接近兩千篇,相關的微博數量達到兩萬多條,更有人民網、央視等中央級媒體的關注,使得該事件迅速成為網絡輿論熱議的中心。隨著事件的不斷升級,部分媒體為迎合網民的輿論聲音,夸大網絡“民意”,替。媒體本應是報道真相、客觀公正的角色,卻成為輿論戲劇化的推動者,部分媒體立場不堅定,一會批評政府,一會指責釘子戶,導致輿論始終無法形成理性、真實的表達。

當事人角色戲劇化。

被強拆的夫婦先是“受害者”,再成“釘子戶”,后為“受益人”,每一次角色的變化都引起輿論的反轉。面對一方政府、一方媒體和網民,作為“弱者”的當事人難以獲得真實、公正的發生機會。即使面對網民指責利欲熏心、妥協服軟時,也隻能銷聲匿跡。表面上看張氏夫婦是事件的最大受益者,然而卻是事件中最缺乏主動權的一方。

網民自身戲劇化。

憤怒—同情—質疑—失望,整個事件中,網民感情的變化也就是網絡輿論的變化,在觀看政府、當事人和媒體演出一場情節多變的戲中,網民的各種情緒被充分的調動起來了,看戲后的各種輿論觀點也各有不同,大有不達目的不罷“聲”的氣勢。

2、效果

政府公信力降低。

強拆事件縱然不是政府參與,但也擺脫不了關系,從近幾年不斷爆出的暴力強拆事件中都會牽連出官商勾結。此事件中,政府及時應對,採取了一些措施,但兩條微博前后不一,真相公布遲緩,處理不甚明確,引起網民的質疑與職責,導致政府的公信力二次下降。

媒體立場動搖。

眾多媒體對此事件進行了報道,不乏國家級媒體與新興網絡媒體。隨著事件的發展,部分媒體喪失了自身客觀公正的立場,造成媒體“逼視”,或是為迎合網民情緒,指責批評政府或當事人。

網民參與熱情高漲。

強拆事件從爆發到結束短短的四天時間,原創微博就達到兩萬多條,更有媒體人、法律人和網絡大V的積極加入,使得該事件成為新聞頭條和網絡熱議話題。

當事人現實壓力加大。

被強拆夫婦面對政府和強大的網民始終處於弱勢的一方,無法與強大的力量對抗,心裡承受的壓力可想而知,最終妥協本應是可以理解的,卻又成為輿論指責的對象,辜負了網民的感情,深處其中仍難以獲得發聲的機會。

(四)網絡戲劇化原因分析

李普曼曾說:“偶然的事實、創造性的想象、情不自禁的信以為真,這三種因素便會產生一種虛假的現實,導致人們做出激烈的本能反應”。李普曼所言說明輿論的形成是事實、媒體傳播與受眾三者作用而產生的,那麼研究網絡輿論的戲劇性形成的原因同樣需要從這三個方面入手。

1,強拆背后的利益鏈條上政府擺脫不了關系。政府應對危機發生的機制未形成,傳統權利思維和“刁民”思想依舊存在,雖然新鄭地方政府採取了一些措施以及應用官微發布,避免了事件的進一步擴大,但發布語言、發布態度還缺乏網絡思維。

2,媒體喪失立場。部分媒體為迎合網民心理和賺取流量,做出不客觀不公正的報道,成為輿論的“傀儡”和網民的“代理人“,喪失了公正客觀真實的立場,無法獨立於體制之外進行監督報道。

3,網民的公民意識、理性思維淡薄。事件爆發到結束,之所以政府始終被污名化,原因在於民眾對“習得性無助“后對政府的刻板印象以及民眾對某一位官員的不良行為放大到整個官員群體,加上網民缺乏對媒體報道的信息批評懷疑態度。網民是這場”戲“的觀眾,他們的觀點對事件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他們的觀點更多來自於網絡意見領袖的聲音。

六、網絡輿論的規范路徑

縱然網絡輿論在反腐和監督方面發揮了巨大的作用,但不可否認,網絡輿論存在著問題也不容忽視。規范網絡輿論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趨利避害。

(一) 政府

政府成為網絡輿論的眾矢之的。身處輿論漩渦中,政府一方面應該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下行使自身的權力,約束自身行為,擺脫“官位”思想,同時政府也應該學會運用互聯網思維解決問題,所謂互聯網思維,就是“平等、共享、交流”,及時公布事情真相,利用新媒體平台真誠與網民溝通,傾聽民眾聲音。擺脫地方政府被污名化,既需要媒體、網民的理性回歸,更需要政府能夠真正行動起來,以實際行動來消除污名。

(二) 媒體

新媒體改變了輿論的主體格局,傳統媒體統治輿論監督能力弱化。面對這種情況,媒體,尤其是傳統媒體、網絡媒體更應該發出理性的聲音,引導網絡輿論正向發展。堅持自身公正、客觀、真實的立場,獨立於體制之外,不受網絡輿論的影響。同時傳達多方聲音,平等的給當事人發聲的機會。

(三) 網民

網民是輿論的主體,但他們的聲音並不全是真正的民意,摻雜情緒和宣泄聲音。網民的理性建設是一個漫長過程,引導網民由“事件導向”轉向“話題導向”,不僅是網民的媒介素養的提高,更需要網絡道德及法規的建設。

七、總結

網絡事件輿論戲劇化傾向是網絡輿論負面影響的變現,對涉事各方起著重要影響。它致使政府公信力降低,媒體公正立場喪失,民眾真實想法難以表達。隻有各方共同努力,規范網絡輿論,積極引導正確、理性網絡輿論的表達,社會建設發展才能取得成效。(作者系鄭州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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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郭小安:《網絡輿論缺陷的三維透視》,載《改革與開放》,2010年第3期。

[9].柏文學: 《河南強拆的“狗血轉身”是距離法治太遠》,載《紅網》, http://hlj.rednet.cn/c/2014/08/14/3436731.htm,2014-8-14

[10]. 《被強拆者說“對不起政府”是誰的勝利》,載《中國青年報》,201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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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謝琳(實習生)、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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