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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子论文]暴力犯罪及自杀事件新闻报道的伦理越线辨析【3】

王丹

2012年12月05日14:31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手机看新闻

2.借用报道真相之名,侵害公民隐私

记者在报道暴力犯罪及自杀事件的时候,特别要注意对于事件中当事人信息的保护。特别是对于受害者隐私权的保护。在征得受害人自身或其家属的同意下进行采访,同时对于与公众利益无关的部分不进行报道。对于死者,也充分尊重其隐私权。在扬子晚报网2012年11月18日一篇名为《北漂女子不堪生活压力自杀曾盼望孩子在京高考》的报道中,读者可以清晰的看到名为王桂芝的女性自杀者生前的照片,同时报纸上呈现的还有王桂芝详细的个人资料,包括她的籍贯、去世时间、年龄、生前身份、生前住址等一系列具体的人物信息名片。

香港新闻行政人员协会《新闻从业员专业操守守则》中明确规定:新闻从业员应尊重个人名誉和私隐。在未经当事人同意,采访及报道其私生活时,应具合理理由,适当处理,避免侵扰个人私隐:公开死者姓名、照片等对亲友的伤害。

那么死亡人员是不是就不具有隐私权了呢?答案是否定的。2001年3月1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明确规定,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者隐私的,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的,死者近亲属因此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3.媒体的公信力下降

媒介公信力的实质是受众和新闻媒介机构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履行社会契约承担社会责任而展现的信任力和责任力。【8】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刘建明认为,责任是实现媒体公信力的根本。那么媒体公信力的源泉来自于媒体自身的责任履行。有责任感的媒体从业者及媒体机构所做的新闻报道想必也会是体现了责任意识的。而这是由于媒体自身育具有责任意识,这种意识体现在新闻报道上,才使读者通过报道媒体建筑起这种信任。

而暴力犯罪及自杀事件中新闻报道伦理越线的原因归根结底是媒体及媒体工作人员责任感缺失。丁柏栓认为,媒体及新闻工作者不传播预计会产生严重负面效果的新闻信息以负责任的态度对待新闻信息传播的社会效果。这实际上也就是对受众、有关当事人和整个社会负责。对受众和社会负责具有一致性, 应做到对受众和社会有利或至少无害。【9】

每个新闻工作者,不论是从事业务工作还是从事管理工作,都应该有道德感和责任感即道德罗盘【10】。媒体也是如此。

四、暴力犯罪及自杀事件的新闻报道中伦理规范

1.处理好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关系

媒体自身具有特殊的影响力。这种影响力要求媒体自我约束,在保护公民的知情权的同时也要保护好事件中人员您的隐私权。公民的知情权需要保证,因为媒体具有舆论监督的职能,需要将新闻事实第一时间真实地呈呈现给观众。但同时,媒体的伦理规范也要求记者并不预备普通公民之外的特权,在除涉大公共利益事件的报道中,记者需要充分考新闻当事人的隐私权。处理好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关系,是媒体遵守行业伦理规范,增强公信力的前提。例如在非典时期新闻的及时更新与报道,保证了公民的知情权,没有扩大疫情,同时因为及时更新稳定住了民心。

2.新闻第一原则和人道主义原则的关系

人道主义是起源于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一种思想体系,提倡关怀人、爱护人、尊重人,做到以人为本、以人为中心的这样一种世界观。【11】

不少媒体人都曾陷入这样的一个伦理困境:到底是新闻第一还是人道主义原则第一?当具有新闻价值的事件即将发生或者正在发生,而这个事件是危机生命的,那么记者应该怎么办?记者应当首先考虑的是尊重生命。如果一个自杀行为即将在记者的身边上演,身为一名记者要做的不是等待抓拍自杀者自杀瞬间的血腥镜头,而应该是救助生命。

3.增强反思指引式类报道,引领正确导向与思考

在同类暴力犯罪或自杀新闻中,媒体可以通过一些分析比对报道呈现事实,给予政府及社会一些警示,给予这些人以格外关注。报道的侧重点进行偏移,不仅可以很好地解决遇到此类新闻报道还是不报道的问题,还可以很好的行使媒体的职责,舆论导向作用,给政府提一个醒,对于普通公民来说也是一个呼唤人性的过程。

在人们追逐个人物质生活质量的提高和享受的同时,关注与关爱身边的相对较为弱势、边缘或者正处于生生活中困境的人,给予他们人道主义关怀与帮助。不然,就像“兔子急了也会咬人”的古语,处于社会边缘的人也许会成为埋藏在自己身边的定时炸弹。因此,媒体的报道如果能使一个普通人在看到一个处于困难的人,犹豫帮助还是不帮助的时候,出现在人的脑海里,那便是媒体报道导向上的成功。(作者系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艺术与传媒学院新闻传播系学生)

文中注释:

【1】王勇:《大众传媒与社会越轨行为——社会控制视阈下的越轨新闻信息传播研究》

光明日报出版社,2010年1月,第一版,第13页

【2】【9】丁柏栓:论新闻伦理对新闻活动的制约,《江苏社会科学》,2007年05期

【3】胡兴荣:《新闻伦理的冲突与客观性标准》,《中国传媒报告》,2003年第3期

【4】朱颖 汪武:犯罪新闻报道的伦理问题,《新闻界》,2004年05期

【5】百度百科:自杀行为,http://baike.baidu.com/view/564637.htm

【6】百度百科:维特效应,http://baike.baidu.com/view/583193.htm

【7】[美]詹宁斯?布莱恩特,苏珊?汤普森,传媒效果概论,陆剑南译,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6年

【8】江作苏:《媒介公信论》,新华出版社,2010 1第一版

【10】[美]比尔?科瓦齐,汤姆?罗森斯蒂尔,《新闻的十大基本原则》,北京大学出版社,刘海龙,连晓东译,2011年1月,第一版

【11】百度百科:人道主义,http://baike.baidu.com/view/808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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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心蕊、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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