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英雄”叙事——民族主义的隐喻符号
曾庆香在《新闻叙事学》中提到,“英雄”的叙事话语在灾难新闻和人物新闻话语中不断沉淀和复现,如地震报道、抗洪抢险报道中,总会不断出现很多“英雄”典型,这些“神话中英雄叙事的‘人定胜天’原型,及与此相应的集体无意识已深深烙印在中华民族的心理结构中。”32除此之外,这样的英雄原型意象和英雄叙事模式,在许多策划新闻话语中也一再涌现,并得到了大量的复制。33
涉及民族问题的媒体报道,如“香港回归”和“澳门回归”的报道,也总是伴随着“英雄”的叙事框架。在这里,英雄既可以是有突出贡献的个人、也可以是国家的政党和领导人。在传媒的叙事中,民族的振兴和聚合总离不开英雄的召唤,英雄身上体现了一个国家的凝聚力、代表了民族的行动力,英雄往往是国家和民族的象征。
在传媒对保钓运动的报道中,“英雄”叙事模式也不断出现,尤其是对某些有着特殊经历的保钓人士,传媒往往会冠以“保钓英雄”的称号,并对其大肆颂扬。
1996年保钓运动中,香港保钓运动领袖陈毓祥在登岛行动中溺水身亡,给华人社会带来很大震动,传媒也进行了大幅报道,并且一直持续着这种怀念之情。《新京报》2005年9月26日发表的《永远怀念潮汕人民的优秀儿女--保钓勇士陈毓祥》一文,回顾了陈毓祥的生平事迹和保钓活动,描绘出一个积极热心公共事务、爱国爱港的优秀公民形象。“在今天抵达基隆港的生锈了的保钓号上,陈的尸体被包裹在一面中国国旗中,他曾发誓要将这面国旗插在钓鱼岛上。”34此类描写营造出一种悲怆的氛围,表达了对爱国英雄的悼念。2011年第36期《南方人物周刊》发表了香港《明报》前主笔魏承思的《保钓烈士陈毓祥》,作者在文中回忆了自己所接触到的陈毓祥,显得真实可感。“陈毓祥在香港安居乐业,钓鱼台的风,不会吹动他家的窗帘;钓鱼台的浪,不会溅湿他的鞋袜。‘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情怀,令他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他的名字是不应该被遗忘的。”35这种抒情性的表达不仅寄托了作者的哀思,同样能够使读者产生共鸣。
2012年8月,在香港保钓人士成功登岛之后,国内媒体响起一片为“保钓英雄”欢呼的声音。新华社的稿件《保钓英雄 祖国将记下你们的名字》对此进行了热情歌颂,“他们出发了。他们抱着满腔热血,他们擎着炎黄情怀,他们彰显铮铮铁骨,他们情系民族尊严,他们出发了。风高浪大,深海横礁,还有滋事的日本警察,他们无畏的出发了。”“到达是辛苦的,但他们到达了。他们让鲜艳的五星红旗在钓鱼岛上骄傲、自由的飘扬。那一刻,保钓人士就是这场‘纷争’里的英雄;那一刻,钓鱼岛在冰冷的海水里再次感受到了祖国的温暖。”36此外,《保钓英雄,欢迎回家!》、《保钓英雄黄锡麟:拿回钓鱼岛才是中国人骄傲》等报道也不断充斥媒体版面,极力表达欢呼赞扬之情。
从上世纪90年代大陆民众参与保钓活动开始,保钓人士的活动总能赢得国内媒体的叫好声。参与2004年登岛行动的冯锦华,曾因不满日本首相小泉参拜靖国神社的行为,于2001年8月13日用红漆在靖国神社侧门的一个石雕底座上喷写了日语“该死”字样,当场被日本警方以“损害物件罪”拘捕。37冯锦华的行为虽然存在不合理的地方,但仍受到国内媒体的大力关注和赞扬,很多媒体称其为“民族英雄”,2001年岁末,他被《南方周末》评为“年度人物”。
媒体报道中的“保钓英雄”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陈毓祥代表的为保钓牺牲的烈士,通过传媒煽情性的报道,往往能够激发起读者强大的义愤之情;另一类是成功登岛的保钓人士,对他们的赞扬能渲染民族自豪感,强化保钓的信心。媒体建构的“保钓英雄”是作为民族主义的一种隐喻符号而存在的,他们的成功与失败代表了民族的胜利和挫伤,他们为了民族利益而牺牲自我的举动也往往能够激发大众对民族的认同感。
纵观媒体呈现出来的“保钓英雄”,大多是爱国、正义、勇敢的斗士形象,其主要经历也多是保卫钓鱼岛、与日本斗争,存在着极大的相似性。马克思曾用《圣经?传道书》中的语句“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已行的事,后必再行”来说明新闻话语中的“旧闻”问题。“历史上确实存在着同类事情重复发生的现象,但事实上并非所有那些给人感觉是同类事情就真的是同类事情,只不过是因使用了相同的叙事原型,才使人有同类事情的感觉罢了。”38
4、“差异”与“统一”——官方话语下的民族主义
潘忠党在研究香港回归的媒介叙事时曾提出这样两个问题:“‘回归’叙事中为什么会有这种高度政治化的民族主义话语?为什么不同的传媒实体会有非常一致的叙事结构和话语形态?”39这一问题在保钓运动的报道中同样存在,很多媒体的话语都极其相似,均表现为一种高度政治化的民族主义话语形态。
关于钓鱼岛问题和保钓运动,我国传媒报道的倾向性是非常明显的,即坚持认为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日本的做法侵犯了我国的领土主权,同时对保钓运动持赞扬和支持的态度,传媒的观点与我国政府的立场是一致的。2012年9月10日,我国政府就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发表声明,《人民日报》在11日头版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的声明》,同一天,《新京报》、《京华时报》、《东方早报》、《齐鲁晚报》等国内各大报纸也在头版显著位置刊登了这一消息,出现了“众报一词”的状况,且标题多为《钓鱼岛主权中国绝不退让》、《我岛我海 昭告天下》这一类以“我”(中国政府)为中心的、强硬的官方话语,文章内容也均为官方观点的传达。而在此之前,传媒关于这一问题的发声则多是零星和低声的抗议。
同样的情况还表现在,政府部门的宣传稿件屡见报端,如《外交部:中国绝不接受日方在钓鱼岛“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钓鱼岛问题的声明》、《温家宝: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 绝不会退让半步》等,此类报道在国内各大新闻网站转载,媒体成为政府的发声渠道。
有学者认为,中国的民族主义有着强烈的“国家主义”的倾向。1910年共和之后,这种“国家主义”叙事甚至取得了“霸权”的地位。反映这种“国家主义”话语倾向的近、现代表现是,“亡国”与“灭种”不可分离,民族的复兴也就在于“救国”,民族主义进入当代官方话语则演变成了“爱国主义”。40
当下我国,“国家主义”已经凌驾于民族主义之上,“党—国”主导的政治话语体系也已渗透进传媒的话语表达。在钓鱼岛这类关切民族国家利益的问题上,传媒虽然建构了民族主义的话语,但这一叙事具有明显“国家主义”的特征。“其表现在于本质化中华民族,等同民族与国家,突出国家政治权威代表中华民族的合理性。这种民族主义的话语,正如萧功秦所敏锐观察到的,在我国当代起着政治合法化的巨大作用。”41
以上分析还表明,党和国家的权威,包括意识形态和政治统治的权威,在建构民族主义叙事的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大众传媒所建构出的“想象的共同体”,必然是符合社会主流意识形态、服从官方权威的民族主义话语,传媒的叙事可以整合社会观念、进而为主流的社会秩序寻求合法性。“民族主义话语的建构,从来就是国家主导的工程,在我国这样一个历史悠久、高度意识形态化的国度更是如此。”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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