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欠税房企从中获利不菲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广州富力地产有58亿元应缴未缴土地增值税,记者就此问题致电富力地产,该公司一名负责人表示,这些土地增值税“没到缴的条件”,满足缴税条件后,就会“有一笔就缴一笔”。该负责人表示,“不是(企业年报)上面挂多少,就要缴多少。”
记者注意到,富力地产等房企虽然声称在年报中所列出的土地增值税不是现时义务,并不需要全部立即上缴,却将这部分土地增值税算成公司已经支出的经营成本,也就是说,这些上市公司向股民公布的年报中,所计算的企业利润已经减掉了这部分他们并没有足额上缴的土地增值税。记者追问富力地产为何采取这种完全不合理的计算方式,相关负责人却避而不答。
对于富力地产声称上述土地增值税“还没达到清算征缴条件”的说法,专家称这种解释站不住脚。“应付税金就是你应该缴的税,比如说你算出来应缴1000万元税金,如果你没缴,那就欠税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说。
把应付未付土地增值税长期挂在自己的账上,为什么会成为房地产上市公司的惯常做法呢?
招商局地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相关部门负责人说,其目的之一是直接获取银行利息,“(这是)公司的一个策略,钱存在银行里,40多亿,我晚一个月缴的话,有多少利息收入?如果我早缴一个月,又损失多少利息?”专业人士指出,开发商把土地增值税攥在手里,不但有利可图,而且获利不菲。以SOHO中国为例,该公司有应缴未缴土地增值税64亿元,存在银行每月可获利息1500多万元,一年就是1.8亿元。